中国制造 101
"愿你生活在有趣的时代 "这句话经常被说成是中国的 "诅咒",这是不正确的。虽然事实上并没有对应的中文短语,但对于在中国生产的企业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有趣的时代。
这篇很长的文章旨在概述在中国生产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将风险最小化、将机遇最大化的策略。它概述了行政和监管要求、流程和生产挑战以及特定文化和市场风险。
多年来,我收到了数十个请求,希望 "把在中国成功生产所需的所有基本知识集中在一起",因此我写了这篇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我尽量把接近 90% 的情况下相关的内容都包括在内,而不会让你因为 10% 或更少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情而陷入困境。
然而,每家企业和公司的情况都不尽相同,这里提供的信息和建议旨在提醒企业管理者注意中国制造环境中特有的法律注意事项,并不能代替定制的法律建议。你可能是一家真正需要法律帮助的公司,而我在上文所描述的事情发生率仅为 10%,甚至更低。
但无论您的情况如何,如果您想讨论您的具体情况,或认为您需要一些帮助来保护您的公司免受中国制造商的侵害,我恳请您联系我们。
中国制造业面临的挑战
在外国生产可以带来巨大的利益,尤其是在成本方面,但是山高皇帝远,问题也会随之而来。要降低与中国产品供应商发生问题的可能性,最好的办法就是认识到,大多数中国制造问题都源于产品买方未能采取预防措施。换句话说,降低风险主要取决于您。
但是,在海外生产时,您究竟应该如何保护自己?从以下六项基本措施开始:
1.选择优秀的制造商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找到一个好的生产商,那就付钱给知道的人。最起码,要确保你用来生产产品的公司是真实存在的,并且获得了从事你要支付的业务的许可。如果你做不到这些,你就不应该在海外生产。别开玩笑了。
2.使用《良好生产协议
好的合同能确保您的中国制造商知道对它的要求,以及如果达不到这些要求会有什么后果。在我们的国际制造业律师所见的海外制造合同中,有一半以上是毫无价值的,因为这些合同是由不懂制造业或不懂国际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人所写。许多合同甚至比没有合同还要糟糕。
3.使用详细合同
从事承包生产的海外工厂往往会完全按照你的要求去做。这就意味着你需要清楚地传达你希望他们做什么,这就意味着你的指示和规格应该详细并使用他们的语言。过于具体。
4.参观工厂
您自己的员工或第三方质量控制公司应定期访问您的工厂。这样做可以确保工厂理解您的要求,并让他们知道您是认真确保达到要求的。这样做还能使你人性化,告诉他们你真的很在乎,而不是仅仅为了在自己的买家面前好看或为了遵守某些规定而把事情写在纸上。
5.检查产品
定期进行与您正在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产品检验。
6.注册知识产权
如果你拥有值得保护的知识产权(几乎每个制造商都有),无论你在哪里生产产品,无论你在哪里销售产品,都要确保在合理范围内尽一切可能保护知识产权。这意味着商标、专利和/或版权。
知识产权保护
在中国注册商标
中国的商标制度十分复杂:特立独行、高度规范,并由反复无常的审查员监管。
那么,为什么不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注册中国商标呢?
"一刀切 "式的马德里申请让在中国注册商标显得轻而易举。真的很容易:你所要做的就是在标有 "中国 "的方框内打勾。因此,马德里申请者被忽悠得沾沾自喜,但结果往往是被驳回,而这本可以通过在中国国内申请来避免。马德里申请本应既便宜又快捷,但事后解决马德里申请的问题却既不便宜也不快捷。
在中国,商标申请是高度机械化的;对于绝大多数申请而言,你提交一份申请,等待 18 个月,在这段时间结束时,你的商标要么被注册,要么被驳回。(略有夸张,但也差不了多少。)因此,中国商标申请的重要工作是在提交申请之前进行的。
首先,必须进行申请前的商标审查(又称商标筛选),以评估商标的可注册性。该商标是否具有固有的显著性?是否违反了中国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是否与任何已存在的商标相冲突?
下一步,如果筛选结果没有吓倒你,你必须确定申请的类别以及商标所涵盖的具体产品或服务("项目")。这比听起来要棘手得多,因为中国商标局(CTMO)将每个尼斯分类划分为一个独特的子类系统。就商标注册而言,每个子类都是独立处理的:某个子类中某个项目的商标涵盖该子类中的所有项目,但在任何其他子类中的项目上无效。
在提交中国国内申请时,您需要确定您希望申请涵盖的子类。但当你提交马德里申请时,你的项目清单会直接交给中国商标局的商标审查员,他们会根据你的清单决定项目应归入哪个子类,而不会征求你的意见。这种缺乏咨询的情况,再加上审查员对英语(或法语或西班牙语)的掌握往往比较薄弱,这就意味着对商品的不精确描述可能会导致包容性过强或过弱的问题。
在提交马德里申请之前,可以进行申请前审查,也可以在马德里申请中对项目进行描述,使其符合中国的小类制度。但这需要与经验丰富的中国商标律师或代理人合作,而且费用和时间几乎与国内申请相同。换句话说,你失去了马德里体系的所有优点,却保留了所有缺点。
最后,即使你的马德里体系商标顺利在中国注册,你在维权时仍可能遇到困难。马德里体系商标注册后,唯一的正式证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证书。中国不颁发自己单独的商标证书。从理论上讲,这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因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证书足以让您根据中国法律行使商标权。实际上,中国的官僚和电子商务客户服务代表一般都不在乎中国的世贸组织义务。很多时候,他们在对侵权工厂或网站采取行动之前,都会要求提供中国商标局颁发的中国商标证书副本。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注册申请中国商标证书非常容易,但需要三到五个月的时间才能拿到。当你的商标被抢注时,你会觉得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中国注册外观设计专利
在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一般类似于美国的外观设计专利或欧盟的共同体外观设计,它涵盖了以下新颖的产品设计:(1)包含形状、图案和/或色彩;(2)具有丰富的美感;(3)适合工业应用。中国注册外观设计专利无需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因此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难度并不大。只有在注册后第三方对专利有效性提出质疑时,才会进行实质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只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符合程序要求的申请,特别是文件和图纸的正确格式。
因此,在许多情况下,公司必须为其产品注册外观设计专利。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别人就会这样做,然后他们就会发现自己不得不在中国对该专利提出质疑(这相对昂贵且耗时),或者干脆离开中国。
尽管中国的许多外观设计专利只不过是对现有产品设计的轻微修改,但它们仍然具有很大的价值,因为其所有人可以起诉专利侵权,并在中国海关注册专利,在边境查获假冒或山寨产品。即使你认为自己的外观设计不够新颖,不能申请专利,申请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也有先发优势,因为你的外观设计专利在被第三方成功质疑之前一直有效。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授予持有人对产品美学特征的独占使用权,而不是对其功能部分的独占使用权。换句话说,专利针对的是产品的外观,即产品的外部造型。
然而,拥有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到底意味着什么?
一个典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开端是,一家西方公司打电话告诉我们,一家中国公司(通常是它已经知道的一家公司,通常是它的制造商或竞争对手)刚刚联系了这家西方公司(或生产这家西方公司产品的中国公司),说这家西方公司的产品侵犯了这家中国公司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然后,中国公司威胁要起诉西方公司(和/或其中国制造商),要求其赔偿专利侵权损失,并阻止西方公司的任何 "侵权 "产品离开中国。
虽然中国海关经常会以商标侵权为由阻止产品出境,但以外观设计专利为由阻止产品出境的情况则要少得多。中国海关通常要求申请阻止产品出境的一方交纳大笔保证金,然后由产品被海关阻止的一方使用。愿意为阻止商标侵权产品离开中国而承担这种风险的公司要比愿意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承担这种风险的公司多得多。
杜绝外观设计专利劫持的最佳方法是什么?先注册外观设计专利,然后再注册。如果你想确保你的产品不会在中国边境因知识产权索赔而被扣押,你应该同时获得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
在中国海关注册知识产权
中国海关将阻止侵犯中国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出中国。离开中国 "的部分就是为什么你必须在中国注册你的知识产权,即使你在中国所做的只是让你的产品在中国生产。离开中国 "部分也是在中国注册了知识产权的外国公司也向中国海关注册知识产权的原因。
尽管中国的制造业正在衰退,但中国的制造业仍然远远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而且中国仍然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的假冒产品中心。如果你在中国注册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又在中国海关注册了该知识产权,那么你就有能力阻止假冒产品从中国销往世界各地。
您是否应该在中国注册版权?
根据《伯尔尼公约》,版权在中国受到自动保护,但为了能够迅速起诉侵犯版权的行为并在中国获得全面的版权保护,在中国进行版权备案几乎总是有意义的。就像在美国和欧盟一样,您只需提交一小部分软件代码,就能获得整个程序的版权保护。
中国NNN协议
我们喜欢中国的无固定期限协议。它们快速、廉价、简便、有效。
如果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你将透露任何你不希望公开的信息(例如,向合作伙伴、供应商透露),你应该考虑签订一份 "无固定期限协议"。如果你要向中国工厂展示你的产品、原型或设计,你应该考虑签订一份 "无保留意见 "协议。如果你不希望你的中国制造商用你的产品与你竞争,你应该考虑签订一份 NNN 协议。
但是,关于中国的无商业秘密协议,你最需要知道的是,它们真的不应该是无商业秘密协议;它们应该是中国特有的无商业秘密协议,因为西式的无商业秘密协议在中国行不通,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西式的无商业秘密协议比没有任何保护还要糟糕。
保密协议禁止你的中国交易对手泄露你的机密。但这并不能阻止他们与你竞争,或背着你向你的客户、顾客或其他任何人泄露秘密。为了防止这些行为,您需要一份中国 NNN(不使用、不披露和不规避)协议。
1.不使用
不使用要求你的工厂同意不以与你--披露方--竞争的方式使用你的创意/概念/产品。关键在于,这一义务是通过合同产生的。这种保护并非基于知识产权法规定的抽象产权。该禁令对你的保护并不是因为你的概念被归类为某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如商标、版权、专利、面具作品甚至商业秘密。工厂之所以被禁止使用你的作品,是因为它签署了禁止使用你作品的合同。让工厂签署一份含有禁止使用条款的合同,意味着你(和中国的法院)无需在合同之外寻求其他法律领域来控制中国工厂的行为。
2.不披露
保密协议的下一个要素是保密。这是保密协议的核心内容。令人惊讶的是,您不必过于担心您的中国交易对手会向无关第三方披露您希望保密的信息。这是因为中国公司通常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好东西。如果他们想使用你的概念,他们希望将其用于自己的目的,而不是透露给其他人。
但是,如果你禁止一家中国工厂直接使用你的概念,那么这家中国工厂现在就有麻烦了。这个聪明的中国实体不会直接违反你的不使用禁令,它只会将你的信息透露给其公司集团中的某个人,然后准确地声称它没有违反不使用禁令,因为它不是使用你的受保护信息的人。
因此,你必须了解与你打交道的集团类型,你必须在你的 "无担保协议 "中明确说明,集团内部明确禁止披露信息,如果集团的任何成员有任何侵权行为,签署你的 "无担保协议 "并披露信息的工厂应承担全部责任。在这个问题上,通常需要对你的中国交易方进行一些教育,因为中国公司通常不认为向自己集团的成员披露信息违反了禁止披露的规定。
3.不规避
最后,你需要处理不规避问题。中国工厂知道你是以中国价格购买产品,然后再加点利润,在国外市场上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工厂自然会努力获取一份客户名单,以便以中国价格向其销售产品。在浏览了你的客户名单后,他们就开始向世界其他地方推销 "你的 "产品。如果你的产品价格降低 50%,你的客户会怎么做?在许多行业(尤其是质量和服务至关重要的行业),大多数客户都会拒绝。但在许多其他行业,包括消费品行业,他们很快就会几乎一致地说 "会"。
还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没有在中国将你的品牌名称和/或徽标注册为自己的商标,那么你的中国制造商也无法阻止你在这些产品上使用 "你的 "品牌名称和/或徽标,并将这些产品销往你没有相应商标的任何国家。
这是规避行为,必须通过合同禁止规避行为。别无他法。一份好的无固定期限协议是你唯一的保障。
最后,我们的中国 NNN 协议总是中英文对照。我们将中文版本作为正式版本,英文版本只是为讲英语的客户提供翻译。使用中文版意味着中国法院能够更好地理解协议,并更快地执行协议。同时,这也避免了对方辩称不知道自己签署的是什么。
撰写制造合同
除其他事项外,与中国生产商签订的生产合同应为生产商提供生产定制产品的准确说明。合同应规定产品的规格、制造产品时应使用的材料、包装以及他们(或他们的分包商)在覆盖甚至运输产品时应使用的包装方式。最重要的是,它应该规定制造商不能做什么,以及做了这些事情会有什么后果,从而保护您免受制造商的侵害。仅举几个例子,合同应规定制造商不得向您发送有缺陷的产品、不得延迟交付您的产品、不得为他人生产您的产品或窃取您的知识产权。
起草中国制造协议时需要考虑的一些重要因素、问题和疑问:
- 决定与制造商签订的协议是独家协议还是非独家协议。
- 决定制造商的销售义务。基本上有两种选择。
- 生产商有义务按照你提交的任何采购订单生产产品,如果他们未能按照商定的价格生产,则构成违约。因此,您几乎肯定会被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购买最低数量的产品。如果你想保证供应,又想让生产商履行价格承诺,这种方法是最好的。
- 或者,要求生产商只为其接受的采购订单生产产品。换句话说,他们有权自行决定不接受采购订单。对你来说,这样做的好处是不需要你购买任何特定数量的产品。缺点是无法保证供应,也无法要求生产商履行任何价格承诺。
- 决定是否要确定具体的交货港口。如果在接收产品的某些国家有多个港口和交货地点,则应在采购订单而不是生产协议中指定港口/交货地点。
- 决定付款条件,例如装运后 30 天付款,或检验后 30 天付款。如果规定装运后 30 天付款,则需要确定何时检验产品。最好在付款前进行检验,但这并不总是可行的。
- 确定保修期。
- 决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例如,对违约行为的罚款,既可以是一次性罚款,也可以是销售额百分比罚款。这些罚金应该足够大,以引起制造商的关注,但又不能大到吓得他们不敢签字。
- 决定工具条款,可规定一系列一次性罚款。制造商通常会拒绝归还模具,而控制这种情况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对拒绝归还模具的行为规定一次性的巨额罚款。
起草制造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包括
产品测试:在哪里以及如何测试产品?是在中国进行独立测试,还是在本国收到产品后再进行测试?您是否会要求中国工厂进行测试,然后向您提供测试结果?如果在中国进行独立测试,则必须以书面形式规定测试程序。
生产设置成本s:你的工厂可能会要求你预付一些生产准备费用。虽然这是正常现象,但重要的是要明确这些费用,然后以书面形式支付。
产品定价: 您希望锁定成本,特别是考虑到贵厂希望免受材料成本上涨的影响,这是可以理解的。在中国,此类产品的通常定价方式如下:
- 产品价格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是固定的。在此期间,中国制造商承担价格风险,包括零部件价格变动风险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风险。
- 最简单的办法是,制造商将核准供应商提供的物品的成本计算在内,并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制造商会按成本+计算这一数额,以承担风险并支付提前采购和仓储的费用。
如果您的制造商不愿意这样做,那么他们所报的产品价格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固定价格,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这种情况下的风险取决于制造商的诚信和声誉。有些中国制造商会在生产开始后,在你被他们套牢后,将价格提高一倍或两倍。信誉良好的制造商通常只会在部件价格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才会提价。
产品包装费用:应明确由谁负责包装设计、生产和付款。还应明确包装成本如何计入产品的最终成本。这些费用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生产合同期限: 协议期限是多长?
制造合同的三大类型
大多数制造合同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制造安排之一:原始设备制造(OEM)、合同制造(CM)和原始设计制造(ODM)。这三种不同的安排会影响海外制造所固有的各种法律问题。
1.原始设备制造(OEM)
在这种安排中,买方从工厂购买该工厂已经生产的产品。然后,产品买方用自己的商标和标识对产品进行 "包装"。买方和工厂可就某些外观变化(颜色、形状、小的附加功能)达成一致,从而进一步为买方定制产品。
在 OEM 安排中,知识产权(IP)权利通常是明确的:买方拥有其品牌(商标、标识和包装),工厂拥有产品。一旦产品被定制,困难就来了。一旦买方对产品进行改动,知识产权归谁所有?OEM 协议可以澄清这一点。通常,买方会限制工厂在向第三方销售基本产品时使用定制产品。
2.合同制造(CM)
在中国进行合同制造,买方拥有完全成熟的产品设计。传统上,这种设计是买方以前生产过的产品。最近,该产品是首次在海外生产的新设计。在 CM 安排中,所有权似乎很简单:外国买方拥有设计和品牌方面的所有知识产权,而工厂则一无所有。但在实践中,这种划分并不总是那么清晰。例如,你的工厂可能会更改你的产品设计,并利用这些设计更改来修改自己销售的产品,从而与你的产品形成直接竞争。每个合同制造项目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只要有明确的书面协议,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3.原始设计制造(ODM)
由于外部制造商的技术能力越来越强,外国买方已开始作出安排,由其海外工厂承担部分或全部产品设计工作。这种方式有许多变体。最基本的形式是,外国买方提供图纸和规格表,海外工厂与买方协商后完成其余工作。
在 ODM 安排中,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谁拥有产品设计的所有权?外国买方及其海外工厂都可能以相互矛盾的论点主张设计所有权。海外工厂会同意为外国买方独家生产产品,但外国买方无权要求第三方工厂生产产品。这一立场可能会让外国买家大吃一惊,尤其是当其海外工厂突然宣布将把产品制造价格提高一倍时。
当产品采用或基于海外工厂明确拥有的技术时,这些问题会变得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工厂通常会声明,买方可以在任何地方生产买方自己的那部分产品设计,但第三方工厂不得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工厂的专有技术。考虑一下这个案例,外国买方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开发产品设计,但一年后却得知其海外工厂决定终止生产协议。
对于这些棘手的问题,没有简单的默认答案;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办法是事先起草一份详细的书面 ODM 协议,列出一条对双方都公平的解决途径。在大多数国家,法律默认的做法是有利于工厂的立场。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外国买方几乎每次都会失败。
中国产品开发协议
将产品生产外包给中国的外国公司通常会与中国制造商共同开发产品。在某些情况下,外国公司已经完成了产品开发,而中国制造商的唯一参与就是建立产品的大批量生产。在另一些情况下,外国公司方面只有一个笼统的产品 "想法",而中国制造商的任务则是把外国公司的纸上谈兵变成可行的商业产品。有时,中国制造商和外国公司都会贡献技术和诀窍,因此最终产品融合了双方的贡献。
产品开发阶段是外国公司在中国生产的最高风险阶段,但也是最容易被外国公司忽视的阶段。外资企业在找厂阶段会使用无偿代工协议,在生产阶段会使用贴牌生产协议,但很少使用产品开发协议。
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往往会给外国公司带来两种灾难之一。
当中国制造商不向外国公司收取任何产品开发费用时,就会发生第一种灾难。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制造商往往会声称所开发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其所有,并慷慨地表示愿意按照中国制造商选择的价格、付款、数量、质量和交货条件为外国公司生产产品。无论中国制造商提出多么离谱的价格或其他要求,外国公司都无能为力,因为它一直等到开发完成后才考虑谁会最终拥有 "它的 "知识产权。
第二个灾难源于外国公司没有考虑到成功开发产品所需的程序问题。外国公司常常错误地认为,中国制造商可以在现代企业所要求的紧迫时限和严格公差内开发出任何产品。这往往会导致以下后果:
- 产品从未完成或从未正常运行。
- 市场机会过后,产品才算完成。
- 产品成本最终远高于预期。
解决上述产品开发风险的唯一好办法是签订一份可在中国执行的产品开发协议。一份好的产品开发协议应涵盖从 NNN 协议阶段到 OEM 协议阶段的各个阶段,NNN 协议阶段,您正在考虑使用哪家中国制造商,而 OEM 协议阶段,您已经选定了中国制造商,并清楚地知道您将生产什么产品。
一份好的产品开发协议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 要开发的产品。
- 外国公司和中国制造商将贡献的技术。
- 谁来提供产品规格,以何种形式提供。
- 谁将拥有最终产品的知识产权。
- 谁来支付产品开发费用?
- 谁来支付模具和工具的费用?
- 设定里程碑。中国制造商往往同意进行开发工作,但未能及时完成。您的产品开发协议应规定对中国制造商达到里程碑的奖励措施,并规定对未达到里程碑的惩罚措施。
中国制造商通常更愿意承担产品开发的所有成本,因为他们希望拥有最终产品的所有权,而外国公司往往会同意这种做法,却没有意识到这很可能意味着中国制造商最终将拥有产品及其相关知识产权。
中国制造业风险管理
中国制造合规检查清单
如果您已经熟悉了适用的中国法律,并且您的企业已经尽最大努力遵守这些法律,那么您的公司在中国陷入法律纠纷的几率很低。我们曾帮助无数外国公司处理在中国合规失败的问题,但我们很少得出结论认为我们的客户是无缘无故被挑出来的。即使我们的客户没有做错任何事,我们也能理解为什么中国政府最初会有不同的看法。
除此之外,我们所代理的外国公司在意识到合规的必要性方面也变得更加精明。多年来,我们的客户从未以 "大家都在这么做 "为借口为自己的违规行为开脱。然而,我们仍然接到很多公司的电话,他们在非法经营被抓后以此为借口。你猜怎么着--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这不是借口。
企业合规
贵公司的活动是否仍属于注册时使用的业务范围?如果贵公司注册时是一家进出口公司,而现在拥有一家工厂,则应做出一些变更。贵公司的经营地点是否与营业执照上所列地点不同?这也需要更改。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仍在公司,是否仍是您希望的人选?总经理呢?主管呢?母公司是否有任何变动?
中国就业合规
中国的劳动法复杂、本地化且有利于员工。确保您与所有在中国的国内外员工签订了适当的书面雇佣协议。审核并更新员工手册(又称《雇主规章制度》)。审查并更新所有其他与雇佣相关的文件,从录用通知书到离职协议,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所有文件。确保您在其他方面也符合规定:您所有非中国籍员工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是否都是最新的?您是否已获得当地劳动局对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员工的批准?您是否为这些员工办理了所有必要的续签手续?您是否为每位员工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
中国税务合规
有时有必要聘请一家有能力的本地会计师事务所。您的会计师当然必须了解中国的税法,但他们至少也应该对您本国的税法有基本的了解。例如:确保您的转让定价是最新的,并准确地反映在合同中;确保您的利润率足够高,以防被中国税务机关发现。
中国知识产权合规
我们经常接到一些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的电话,说他们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注册陷入了混乱(或者根本就没有组织过知识产权注册)。大多数时候,都是我律师事务所的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发现了问题所在。即使你在刚来中国时进行了适当的注册,你是否跟上了新产品/服务或品牌的步伐?你是否在发布产品前注册了外观设计专利?你是否保留了足够的商标使用证据以抵御不使用撤销?你是否正确起草并注册了任何商标许可协议?你是否充分利用了中国的商标制度来保护你的品牌名称、口号和标识?
中国合同合规
许多外国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时,几乎不可能行使其合同权利。您是否与所有主要来源和客户签订了书面协议?您是否委托律师起草设计/制造/许可/购买等协议?这些协议是中文的吗?根据中国法律执行吗?
现在把时间花在上面,以后就不用花更多时间了。
您是否应该在中国注册版权?
根据《伯尔尼公约》,版权在中国受到自动保护,但为了能够迅速起诉侵犯版权的行为并在中国获得全面的版权保护,在中国进行版权备案几乎总是有意义的。就像在美国和欧盟一样,您只需提交一小部分软件代码,就能获得整个程序的版权保护。
保险怎么办?
中国制造商产品保险有其特殊风险
从中国工厂采购产品时,外国产品买家通常会认为他们可以要求制造商购买保险,以保障产品造成的任何缺陷或伤害。然而,现实情况是,依靠中国供应商的适当保险很少能提供真正的保护。中国的保险往往有一些限制或除外责任,使西方公司无法索赔。这篇文章解释了为什么外国公司应该考虑自己购买全面的产品责任保险,而不是信任他们的中国合作伙伴。
真实世界的场景:中国产品保险幕后
许多中国制造商在没有为其生产并销往全球的产品购买足够保险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其数量之多令人吃惊。此外,我们的中国律师还见过许多中国制造商同意购买保险但从未购买的情况,甚至提供伪造的保险证明。
现在,为了好玩,假设你的中国制造商是少数真正投资保险的公司之一,那么作为外国公司,你能从该保单中收回款项的几率并不高。不仅如此,你的中国供应商因投保而增加的成本无疑也会反映在向你收取的费用中。
更安全的赌注:自己购买保险
我们给客户的建议是,对他们来说,通常更容易/更便宜/更安全的做法是购买自己的保险,而不是依赖中国的同行。为什么要付钱给别人(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来购买中国的保险,而不是自己购买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呢?
从中国购买产品的公司通常最好自己购买产品保险,而不是依赖供应商。通常情况下,通过了解贵公司所在行业的保险经纪人来购买专门针对贵公司产品和风险的保险,可以为贵公司提供最好的保护。虽然要求中国制造商购买自己的保险似乎是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但为自己量身定制产品责任保险通常是更好的选择。
保护自己免受骗子侵害
如何防止中国工厂出现问题?快速的答案是在与工厂签订合同之前,尤其是在给他们汇款之前,了解他们。了解工厂的方法就是对他们进行尽职调查。对潜在中国制造合作伙伴的最低限度尽职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 获取中国制造商的真实中文公司名称。然后将其与该公司的营业执照进行比对,即可核实。
- 向中国政府官方注册机构查询您的中国制造商是否已实际注册为中国公司。
- 检查您的中国制造商的资本情况,看其规模和资金是否足以处理您提出的交易。
- 检查中国公司的管理人员和股东,看他们是否因拥有其他公司而存在利益冲突。这种情况很常见,通常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坚持要你使用某些次级供应商。
- 查看中国公司当前的运营状态:开业、非正常经营或吊销。我们发现,客户的潜在中国商业伙伴已被所在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 "非正常经营 "名单。公司被列入 "非正常经营 "名单的原因通常是财务困难和管理不善。您不希望与这样的公司做生意,因为公司被标记为 "经营异常 "的后果包括: 1:
- 限制或冻结银行账户和活动。
- 政府各局提供的服务和许可受到限制或禁止。
- 实施行政处罚。例如,未将登记地址的变更通知该局,将被处以 1 万至 10 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 公司负责人受到限制。此外,如果该公司已被标记三年,则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公司名单。
与以前相比,我们看到更多的中国制造商被列入违规经营名单。更糟糕的是,我们还看到更多的中国制造商出现在 "业务被撤销 "的名单上。
- 确保中国政府已授权您的中国制造商(根据其经营范围)开展拟与您开展的业务。中国的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其预定的经营范围,该范围须经政府登记机关批准,如果中国公司超出其经营范围,则属于非法经营。
- 检查可能与您有业务往来的中国制造商的历史。大多数假冒公司都不屑于创造商业历史。如果一家公司没有你可以核实的历史,你就应该认真考虑放弃。
- 了解您的中国制造商拥有哪些财产和知识产权。拥有财产和/或知识产权的公司比不拥有财产和/或知识产权的公司更不可能骗你。
- 查看中国制造商的诉讼历史,以及是否经常与政府发生纠纷。一个经常被政府罚款和/或经常被产品买家起诉的公司,不是一个好的合作对象。
- 与中国制造商签订一份良好的、针对中国的 生产合同。如果中国公司正式宣布破产(这确实会发生),如果它还有一些资产(这也确实会发生),如果你有一份以中国为中心的生产合同,你至少还有机会拿回部分或全部资金。
- 在产品抵达并通过质量检查之前,尽量少付款。要降低在中国购买产品的风险,最好的办法之一就是推迟全部或几乎全部付款,直到确认交付合格产品之后再付款。但是,很少有中国制造商会同意这样做,而有意欺骗你的中国制造商会这样做的就更少了。
- 运用常识。如果某个制造商看起来好得不像真的,那么它很可能不是真的。红旗
- 令人难以置信的定价建议
- 承诺的交付时间不切实际
- 就工作细节向您提出几个问题
- 对你向他们提出的问题毫无反应
你的制造商是你最相似的竞争对手
如果您决定在中国生产,您基本上就是在教育您的中国制造商如何与您竞争。你猜怎么着?您的中国工厂仿制您的产品是完全合法的,除非您在合同中明令禁止。如果您没有将您的品牌名称注册为中国商标,那么他们在中国使用您的品牌名称(甚至将您的品牌名称注册为自己的商标)也是完全合法的。
多年前,在中国做生意不签合同是很常见的。在中国还没有现代贸易法和能够处理商业纠纷的法院之前,这种非正式的方式是合理的,因为别无选择。
要成功地向一家中国公司索赔,双方之间必须有一份书面合同,并由双方按照中国法律要求执行。与美国或欧盟不同,中国法院很少允许通过零散的订单、发票、电子邮件和绝望的电话来证明合同的存在。法院会坚持要求提供书面协议,明确指出双方的名称并提供协议的依据。
此外,合同必须可以在中国执行。实际上,中国法院很少执行外国判决,要让中国法院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也相当困难。在中国可执行的合同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 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根据中国法律,允许规定合同受外国法律管辖。但是,规定适用外国法律几乎可以保证在中国法院败诉,因为中国法院要求当事人证明外国法律的每一个相关要素。这是一场灾难,原因有几个。首先,证明外国法律成本高昂。其次,证明外国法律会导致延误。第三,高明的被告会对外国法律的适用提出异议,使你的案件甚至你收到的任何判决都不确定。
- 合同的准据语言是中文。根据中国法律,允许规定合同的准据语言为英语等外语。然而,这样做几乎总是会导致灾难。这意味着合同必须翻译成中文。翻译工作不是由双方当事人完成,而是由法院指定的翻译人员完成。译员往往不是特别熟练,翻译出来的结果往往是错误的。即使译文正确,被告也经常会对译文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延误和最终判决的不确定性。在您起诉后由他人翻译您的合同,这意味着您甚至不知道您起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还了解到,中国法院干脆拒绝审理涉及非中文合同的案件。
- 合同应可在对被告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强制执行。这通常是指被告主要营业地所在地区法院的管辖权。中国拥有优秀的国内仲裁委员会,在解决涉外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但出于几个原因,诉讼通常是更好的选择。首先,在与规模较小的中国公司发生争议时,人们会担心该公司会在获得判决前将资产耗尽。中国法院可以下达预审扣押令,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此外,预审令往往能说服较小的中国公司尽快解决问题。其次,在与中国公司的纠纷中,原告往往希望法院下达指令,要求被告采取某些行动,如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返还模具或工具、任命公司经理或高级职员等。换句话说,这就是普通法体系中所谓的禁令救济。中国法院有权发布此类命令,而仲裁委员会则无权。
- 诉讼地应在中国被告主要营业地所在地区。许多外国当事人会寻求在北京或上海等中立地区达成管辖权协议。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首先,中国法院根本不会理会此类协议。其次,更重要的是,中国法院不愿意执行其他地区的判决,他们通常会忽略中国法院从其他地区发出的命令。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北京获得了判决,但需要在成都对您的中国交易方执行判决,您可能无法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