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NNN协议:我们最初提出的问题

如果你觉得我们经常撰写有关中国 NNN 协议的文章,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公司来找我们,因为他们所使用的 "正常使用协议 "毫无价值,甚至更糟,导致他们的知识产权被中国交易方(通常是中国制造商)夺走。见《中国合同起草骗局:从糟糕到更糟糕》和《中国 NNN 协议》:正确签订或放弃

为了进一步防止知识产权被中国篡夺,我在此提供我们的一位国际制造业律师发给一位老客户的电子邮件,其中列出了我们在客户委托我们为其起草一份可实际执行并保护其知识产权的无固定期限协议时,会向其提出的一些初步问题:

很高兴再次与您合作。关于 NNN,以下是基本问题:

1.我们通常起草单方 NNN,因为保护中国接收方的知识产权不受贵方侵犯不是我们的业务。但是,如果贵方认为该过程将包括贵方与 [中国公司] 之间来回交换信息,我们当然可以用相互 NNN 来涵盖这一点。相互 NNN 的管理比单方 NNN 更为复杂,会削弱执行力度。然而,贵方在大纲草案中指出"协议还应使[中国公司]受益"。这听起来像是你想签订一份相互的 NNN。

请说明:a) 单边还是双边?

2.在正常的商业 NNN 事宜中,我们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将一直适用,直到您以书面形式告知接收方。由于我们的 NNN 并非基于商业机密的概念,因此规定接收方永远不得使用您的机密信息是合理的。然而,习惯于使用 NDA 协议的中国公司有时会抱怨并要求一个非常短的期限限制;一年已成为普遍现象。为了避免经常就这个问题进行长时间的谈判,我们可以规定您的 NNN 在最终披露后 5 年内有效。还需注意的是,如果无租期协议是相互的,则期限是双向的。

请说明:a) 在书面解除前有效,或 b) 期限为自最终披露之日起五年(或五年以上)。请注意,b)可能最适合与一家中国公司签订共同的无固定期限协议。

3.如果[中国公司]有可能进行开发工作,从而产生新产品或创新,我们可以用 "新工 作 "条款来解决这个问题。新工作 "条款的问题在于,它表明[中国公司]有权使用你提供的信息来开发新产品,而无需事先获得你的批准或与你协商。通常,这正是作为信息披露方的你想要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供的新工作实际上违反了协议。这一切都取决于在现阶段,你希望 NNN 在[中国公司]看来有多友好、多合作。

请说明:a) 新作品作为违反 "正常无偿使用协议 "的行为被禁止,并规定贵方将拥有因违反协议而产生的作品;或 b) 标准的 "新作品 "条款规定贵方拥有所有新作品;或 c) 定制的 "新作品 "条款规定双方将就新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配达成一致。

4.您想在 NNN 中提及 NNN 所设想的基本项目吗?正常的最佳做法是,NNN 协议不提及基本项目,因为即使该信息也属于机密,不应在 "公 开 "文件中披露。但是,贵方已经与 [中国公司] 分享了大纲草案,因此各方都完全了解具体项目。

In this case the options are: a) provide for a general statement of the program in the body of the NNN, with something like “Development of the _____ device” b) provide for a non-confidential statement of the project/program in an exhibit to the NNN. Please advise on which option you want to use.<

5.我们需要 [中国公司] 的中文名称、地址等信息。我在他们提供给你们的分销商协议草案中看到了他们的英文名称,但我们必须得到他们完全准确的中文名称,因为中国法院只承认无固定期限协议的中文部分。

6.提供给 [中国公司] 的任何机密信息也将提供给 [中国公司 B]。 实际上,这意味着 [中国公司 C]也可以获得这些信息。请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

考虑到这一风险,贵方是否希望我们也为[中国公司 B 和中国公司 C]签订单独的 NNN 协议?还是只需 a) 规定[中国公司 B 和 C]是允许向其披露信息的当事方就足够了?你是否希望[中国主要员工 A 和 B C]也单独签署这份 "正常无纸化协议"?这些问题说明了相互 NNN 难以达成的一个原因:如果你要求提供这些额外保护, [中国公司] 就可以要求你的公司提供同样的保护,从而拉拢你公司的各个子公司,甚至是研究人员和工程师个人。在相互无纸化协议中,这一切其实都很合理,但很快就会变得复杂。此外,双方的个人可能会抵制执行使其承担个人责任的 NNN 协议。请就此问题提出建议。

如需了解更多中国NNN 问题(此次是客户向我们的律师提出的问题),请查阅《中国 NNN 协议》:我们收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