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业改进法案》(即2018年农业法案)通过将大麻及其衍生物从《管制物质法案》中定义的大麻范畴中移除,并为大麻种植提供详细框架,从而实现了大麻合法化。该法案赋予美国农业部(USDA)对联邦层面大麻种植的监管权。 各州可选择向美国农业部提交计划,从而保留对其辖区内种植作物的主要监管权。
联邦与州层面的相互作用已促使各州出台多项立法和监管改革。事实上,多数州已提出(并通过)法案,授权在本州境内进行工业大麻的商业化生产。此外,虽数量较少但呈增长趋势的州也开始对工业大麻衍生产品的销售实施监管。
鉴于立法环境的快速变化,我们正推出涵盖全美50个州的系列分析,探讨各司法管辖区对大麻二酚(工业大麻提取物)的监管政策。今日聚焦怀俄明州。
美国农业部于2020年2月20日批准了怀俄明州的工业大麻生产计划。该计划依据《2018年农业法案》制定,内容较为简明。怀俄明州农业部(WDA)负责监管全州工业大麻项目,对生产商和加工商实施许可管理。该计划涵盖工业大麻的生产与加工环节,但未涉及工业大麻CBD产品的零售商许可问题。不过,对工业大麻加工及相关产品仍存在一定监管。 大麻加工商须保留以下记录:1)所有生产的大麻制品;2)大麻制品检测报告;3)大麻制品购买方或接收方信息。此外,加工商必须为其生产的大麻制品提供唯一批次编号,并随时记录库存大麻制品的总数量。
如上所述,目前似乎没有对工业大麻CBD作出明确的授权或限制。然而,怀俄明州州长在其官网的工业大麻常见问题解答中,似乎已承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工业大麻CBD产品的监管权限:
CBD是否属于大麻法规范畴?CBD有何不同?CBD即大麻 二酚,直接提取自大麻植物。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含有大麻或大麻衍生物(包括大麻二酚)的产品拥有管辖权。如需查阅FDA关于CBD的政策,请 点击此处。
这并不能真正说明怀俄明州将如何对待工业大麻CBD产品,但至少表明该州州长已意识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许多工业大麻CBD产品的敌意。
我们将持续关注怀俄明州及其他地区的最新动态。本系列往期报道请参阅以下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