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 Canna Provisions, Inc. et al. v. Bondi案的受理请求。该案作为备受瞩目的诉讼,旨在挑战联邦政府禁止州内(而非州际)大麻活动的合宪性。此次驳回未给出任何理由,亦未附任何大法官的反对或赞同意见——此类情况实属常态。最终结果是,上诉人在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的败诉判决已成定局。安息吧,Canna Provisions。
我们自两年前此案立案以来便持续追踪报道。我们承认戴维·博伊斯及其团队律师的资历,但最终,这场诉讼未能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详见:
在最高法院周一作出驳回裁决后,我的同事Jason Adelstone 领英上发表了这篇事后分析:
这一结果虽令人遗憾却不足为奇,毕竟挑战冈萨雷斯诉赖奇案所采用的策略存在根本性缺陷。本案本可通过更具说服力的途径推进主张,最理想的方式是借助同情医疗用大麻患者的立场,而非依靠成人娱乐市场中的企业行为者。从一开始,此案就是为争取最高法院复审而设计的。 然而该策略未能充分考量当前最高法院的组成结构及其保守倾向。或许下次该行业会支持真正有胜诉可能的案件。
是否会有"下次",以及具体会是什么样子,仍是未知数——尤其在关于特朗普将签署重新分类大麻的行政令的传言甚嚣尘上之际。若大麻被归入第三类管制物质,大麻企业终将获得Canna Provisions所追求的公平税收待遇,尽管银行服务、小企业管理局贷款及其他配套设施仍将受限。
若司法部最终遵照特朗普的指令重新调整大麻的管制级别,考虑到该部门上月在Canna Provisions诉讼案中的立场,这多少有些讽刺意味。我解释道:
司法部拒绝就 Canna Provisions案向最高法院提交法律意见书……该立场颇为耐人寻味,因为:1)本案直指联邦政府执行联邦法律的核心能力;2)联邦政府在枪支权利相关的大麻诉讼中向来积极介入最高法院审判。 目前,最高法院将无须行政部门意见即可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事情正是如此发展。现在是时候让所有人转向下一阶段了——据称这可能是一项关于重新分类的大統領令,最早可能于明日宣布。正如我在《Canna Provisions》评论中所阐述的:
大麻改革完全是国会或行政部门的职责,而非司法机构的范畴。我们需要国会采取行动——尤其在第三类管制物质程序停滞的背景下——且所需改革应超越Canna Provisions所倡导的范围。这些改革不仅涉及州际贸易,更应包含非刑事化措施,理想情况下还应包含某种形式的赔偿。
第三类管制不会为我们带来州际贸易,更不可能实现非刑事化或赔偿。但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尤其当国会除了工业大麻外,在大麻改革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时。我预计这种局面在2026年中期选举前不会改变,这意味着当前最大的希望在于行政命令。Canna Provisions法案,安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