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立地位至关重要:三个州加入医用大麻重新分类的斗争
5月22日,内布拉斯加州、印第安纳州和路易斯安那州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DC巡回法院”)提交了复审请愿书,对代理司法部长(“AG”)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且经各州许可的大麻列入《受控物质法》(“CSA”)第三类受控物质的最终行政决定提出异议。DC
5月22日,内布拉斯加州、印第安纳州和路易斯安那州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DC巡回法院”)提交了复审请愿书,对代理司法部长(“AG”)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且经各州许可的大麻列入《受控物质法》(“CSA”)第三类受控物质的最终行政决定提出异议。DC
自代理总检察长托德·布兰奇宣布将州内合法的医用大麻重新归类为第三类受控物质以来,相关评论便层出不穷——激进观点、末日论者以及自诩的专家们纷纷在领英上发表相互矛盾的解读。其中大部分内容纯属揣测、言过其实且缺乏依据。本文将拨开迷雾,针对我收到的各类疑问作出回应
对于持有州政府执照的医用大麻经营者而言,一个机会有限却可能带来变革的窗口已经开启——这将有助于您的企业为未来的州际乃至全球贸易做好准备。尽管代理总检察长的重新分类令可能会面临法律挑战,但眼下的现实是:您有60天的时间采取行动。截至昨天,即4月28日,
美国司法部关于大麻重新分类的最终命令于上周发布。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下令,“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含大麻药物,以及任何符合州医疗大麻许可证规定的大麻形式,均应列入《受控物质法》(CSA)第三类。”该命令的力度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期。此外,它还
美国与世界多数国家一道承认医用大麻 美国已与世界多数国家一道承认医用大麻。让国际贸易开始吧!自2026年4月28日起,代理司法部长“特此下令,凡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含大麻药物,以及任何符合州医用大麻许可证规定的大麻形式,
4月1日(星期三),我们收到了一份来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关于“医疗研究模型中大麻二酚(CBD)的研究”的新执法备忘录。该备忘录的核心内容是FDA保证不会干预一项新的联邦计划,该计划为符合条件的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患者提供最高500美元的大麻二酚产品报销。该计划名为“药物获取受益人计划”(Substance Access Beneficiary)。
关于11月拨款法案中包含的“大麻禁令”的大部分评论,都集中在两个相关问题上:(1) 哪些产品和活动可能在2026年11月12日成为非法;以及 (2) 国会是否会在该日期之前对禁令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推迟。我最近讨论了另一个运营商在截止日期临近时应予以考虑的后果
在过去一两年间,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大麻企业认为《国内税收法典》第280E条不再适用于它们。其中一些企业是在咨询了律师和注册会计师后才采取这一立场的。这种战略转变早于特朗普于2025年12月18日签署的关于重新分类大麻的行政命令
关于11月拨款法案中包含的“大麻禁令”的大部分评论,都集中在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1) 哪些产品和活动将在2026年11月12日成为非法,以及 (2) 国会是否会在该日期之前对禁令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推迟。虽然这种关注点可以理解,但它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且更为紧迫的
随着2026年的临近,美国联邦大麻法律正处于一个关键时刻。在1月15日的一次网络研讨会上,律师Jason Adelstone Vince Sliwoski Jason Adelstone Vince Sliwoski 两个可能重塑该行业的重大联邦动态:一项要求根据《受控物质法》重新调整大麻分类的行政命令,以及一项重新定义“工业大麻”的国会新法案,该法案将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