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阐述了在中国生产产品时如何保护您的产品免受中国本土因素的影响。
当我们的国际制造业律师为在中国生产产品的企业提供服务时,首要任务之一便是制定合同条款及知识产权注册方案,以确保客户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在面对中国制造商乃至全球市场时得到充分保护。为此,我们的中国律师通常会从以下与制造相关的协议及知识产权注册中进行选择:
1.NNN协议。NNN协议是基础性协议,旨在保护产品的机密性,防止中国制造商与您竞争或绕过您直接接触客户(即保密、非竞争和非绕过条款)。该协议的最佳使用时机通常是在您选定具体中国制造商之前。 通常无需单独签订三不协议,因其核心条款更适宜纳入下文所述的产品制造协议。三不协议本身结构简明,但若要适用于中国市场,必须精准定制——直接套用欧美现成的保密协议在华无效。详见《为何您的保密协议在中国形同虚设》。
2.模具/工具保护协议。该协议明确规定,您委托制造的模具/工具将实际归您所有,且不得用于为除您以外的任何人生产产品。若无此类协议,当您寻求将生产转移至新制造商时,原制造商极可能扣留您的模具/工具。 若无此协议,原制造商(甚至现制造商)极可能利用"您的"模具/工装生产"您的"产品与您竞争。如同中国NNN协议的情况,通常可省略此协议,将其实质条款纳入《产品制造协议》。更多协议详情请参阅《中国制造:掌控您的模具》。
3.产品所有权协议。该协议明确规定您与中国制造商共同开发或委托其生产的产品归您所有。这确保您拥有书面凭证,且该协议在中国及产品销售的任何其他国家均具有法律效力。 若无此协议,中国制造商可能主张对"贵方"产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并在中国及其他国家注册"贵方"产品的专利。详见《中国与物联网》及《如何摧毁自己的公司》。通常无需单独签署本协议,因产品开发协议或产品制造协议通常已涵盖产品所有权问题。
4.产品开发协议。这份复杂的协议应明确您与中国制造商之间产品开发合作关系的条款,尤其需规定成品的归属权归属及开发成本分担责任。协议应清晰列明您需承担的产品开发费用,并设定中国制造商必须达成的各项付款节点。 协议至少应涵盖以下内容:(1)待开发产品范围;(2)外资企业与中国制造商在产品开发中各自投入的技术;(3)产品规格书的提供方及提交形式;(4)最终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方。
5. 中国制造协议。该协议通常被称为产品采购协议或OEM协议。这类复杂协议应尽可能明确您与中国制造商之间的所有事项,除非您采购产品金额较小,否则必须签订中国制造协议。除其他条款外,该协议至少应涵盖以下内容:
质量
及时性
知识产权所有权
模具和/或工具所有权
竞业禁止、禁止规避、保密义务参见上文NNN协议
分包商/分包商
6. 中国商标。若您在中国生产产品,应为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的任何品牌名称(及可能的任何标识)注册商标。若未注册,他人很可能抢先注册,并利用其商标 阻止您的产品出境。 同时需在目标销售国注册商标,因商标权不具有跨境效力。在中国注册商标几乎总是必要的。详见《中国市场:唯有一事必做:注册商标》。
7. 中国专利。若您的产品在功能或设计上具有创新性或独特性,应考虑申请中国发明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这些专利对于防止产品被仿制、阻止他人在中国注册您的产品专利并利用该专利禁止您在中国生产产品或出口至中国具有重要价值/必要性。参见《中国:只需做一件事:注册商标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作为律师,我们始终需要关注的核心在于:在最大限度降低成本的同时,为客户实现价值最大化与权益最大化。这要求我们在恰当的时机选择正确的协议与注册方式,并确保所有操作的精准无误。
小菜一碟,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