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尚未全暗,但正渐渐暗下来。”——鲍勃·迪伦,《天色未暗》
1990年代,我曾代理多家与俄罗斯开展业务的国际渔业、木材及矿业公司。当时苏联解体不久,众多俄罗斯大型企业——其中许多原属国有——正寻求与我的客户(主要是美国和西欧公司)达成交易。 我的客户与这些俄罗斯公司签订长期合约,但几乎无一例外地迅速破裂——俄方公司往往卷走所有资金后便一去不返。
这会让我的客户们感到困惑不已:这家俄罗斯公司为何要如此"不理性"地牺牲长期利益,只为获取短期内相对微薄的收益?我不得不向他们解释如下:
你必须明白,对大多数俄罗斯企业而言,根本不存在长远规划。他们经历过苏联时期,那时规则和法律总在不断变化,且变化方向难以预测,往往对他们不利。他们不相信自己五年后甚至一年后还能自由经营。因此,尽管你认为他们不理性地牺牲了巨大的长期收益,只为换取微不足道的短期回报,但他们自认为是在合理地趁机攫取尚存的利益。
我之所以现在写这个,是因为当今中国正经历着与1990年代俄罗斯极为相似的境况。我感受到许多中国企业对其未来持悲观态度,并据此采取行动。我们的中国律师团队正处处见证着这种现象的迹象。
中国经济正面临困境。一方面,食品价格持续飙升。猪肉价格不断攀升,推动中国消费价格创近八年最高涨幅。另一方面,出口急剧下滑。中国出口连续第三个月在10月出现萎缩。可靠的经济指标(而非官方统计数据)正揭示出经济困境。 参见《中国经济困境超出市场预期》。另见《中国汽车销量连续16个月下滑,10月同比降4%》。关税政策无济于事,中国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打压亦然。除经济问题外,众多中国企业对西方特别是美国既心存戒备又愤愤不平,这同样加剧了外资企业的经营风险。
我们正以多种方式见证这一切带来的结果。
几乎每周,我们中国团队的律师都会接到邮件或电话,反映有人从中国购买商品却未收到货,或是收到的货与实际订购的完全不符。这种以"垃圾"替代真实商品的现象已蔓延至中国几乎所有行业,即便从所谓信誉良好的网站订购商品,也几乎无法获得任何保障。
下面的邮件(已作修改以避免泄露任何信息)实属寻常:
我曾与中国一家公司合作生产宠物狗床(此为虚构),该产品已申请美国专利并注册商标。收到样品时一切正常,随后我下单订购了5万件,结果发现材料错误且产品易碎。对方承诺补发合格品,如今却彻底失联。他们寄来的产品根本无法销售。 我仍在努力将新产品推向市场,但由于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进展异常艰难。您能提供帮助吗?
对于这类邮件,我的回应通常是说明我们追回部分资金的概率不足五成,建议他们三思而后行,别再往无底洞里投钱。我不会指责他们当初的决策失误,但在此可以谈谈应有的应对措施:
- 这类事情通常发生在产品买家未对卖家进行充分尽职调查时。付款前务必做好尽职调查:派遣可信人员实地考察生产场地,付款前对货物进行现场检验,确认该公司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仅需完成这些成本低廉的步骤,就能大幅降低被骗风险。
- 中国企业关停前常会发生这类情况——趁着最后关头在海外完成几笔交易后便销声匿迹。试想三笔各35万美元的交易能带来多少利润,而对方收到的要么是劣质货,要么根本拿不到货。现在不妨想想,中国制造商在关门大吉前(有时甚至关门后)急于销售却不供货的动机有多强烈。
- 很多时候,实施欺诈的中国公司根本不存在。它们在中国任何地方都没有注册,或者即使在中国注册了真实公司,其注册业务也可能是厨房维修之类,而非生产他们向你销售的任何产品。
- 这些骗子很狡猾,他们之所以愿意花钱寄送商品而非置之不理,之所以最初承诺解决问题并持续如此声称,都自有其深意。即便寄送劣质商品,也比拒不发货更不易招致刑事指控。他们可以向警方辩称已寄出订单商品,而那些美国/欧洲/澳大利亚买家挑剔成性实属他们无能为力。 通过拖延战术,他们能维持骗局运转。他们已支付广告费、网站建设费,甚至购置劣质商品,自然要最大限度回收这些成本。若能及早处理此类问题,您追回损失的几率将显著提升。
- 使用真正适用于中国的合同,明确规定购买内容以及中国供应商违约时的处理方式。参见《中国合同:要么确保可执行,要么别费力气》和《真正有效的中国合同》。
- 在购买任何商品前,务必了解其市场行情。切勿轻信那些报价过低的公司。
- 考虑下小额试单以降低风险。问题在于,许多骗子会先提供优质试单,待你下足额订单时便实施诈骗。但若结合适用于中国的合同条款,并验证公司真实存在且合法运营,你将大幅降低风险。
还有一件事值得特别提及。 切勿在未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情况下采购中国产品,因为许多欺诈者在向外发售劣质商品的同时,也正在中国将您的品牌名称、产品名称或商标注册为他们的商标。随后他们会以"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威胁阻止您的产品出境,进而高价兜售这些商标权。详见 《在中国注册商标的8大理由》。
说到商标和知识产权,我们还目睹了所谓"早期知识产权盗窃"的激增现象,这同样源于中国企业对其未来前景的信心不足。我们在《中国商标盗窃:卷土重来》一文中对此有过论述。
多年来,我们每周平均会接到一通求助电话,来电者要么已将商标权拱手让给中国企业,要么在非中国公司抢先注册前未能及时提交申请。大约五六年前起,这类求助电话开始减少。我认为这种变化源于两方面因素:首先,外资企业逐渐意识到有必要在中国为其品牌、标识及公司名称注册商标。 其次,同样重要的是中国出台了新规,旨在阻止中国制造商和贸易公司将代工或采购产品的外国企业品牌名称、标识及公司名称注册为商标。简而言之,若您在委托中国代理商进行代工或采购前已使用某商标,该代理商不得擅自保留该商标在中国境内的注册权。由此,我们收到的中国商标"盗用"咨询电话从每周一通锐减至每月一通。
但大约一年前开始,我们的中国商标律师接到大量商标盗用投诉电话,此后这类案件数量呈加速增长态势。为何商标"盗用"浪潮再度涌现?原因有二:其一,在中国几乎无人不知如何规避代理人注册商标的禁令——这些商标本应归属于其代理的外国公司。 若深圳制造商想在中国注册"您的"商标,他们不会冒然以自身名义申请——因为他们深知此举必败无疑。于是他们不会用深圳公司名义注册,而是找西安的亲戚或侄子以当地公司名义注册,使您几乎无法撤销该商标。 其次,众多(多数)中国工厂经营艰难,亟需提升利润空间。还有什么比借用知名美国品牌——甚至任何美国品牌——来销售产品更理想的途径?请将您的中国工厂视为最强大的竞争对手。
中国近期商标与知识产权盗窃行为激增还有第三个原因: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不再着眼长远发展。就在昨日,我们在《降低中国产品成本的正确之道》一文中指出,中国企业正担忧外国买家会转而选择中国境外免税制造商:
但在与中国工厂谈判降价时务必谨慎行事,因为单单要求降价就可能给贵公司带来严重反噬。首先需要明白的是,中国工厂早已厌倦了客户流失,对任何可能转投国外工厂的客户都保持高度警惕。
如果你的中国工厂不确定未来三年是否还会为你生产小部件,它就会明白,自己生产"你的小部件"再转卖出去能赚更多钱。过去一年里,因中国制造商"窃取"产品(及其知识产权)而向我们求助的外资企业数量,已超过过去五年总和——这些工厂甚至从未为外资企业生产过一件产品。
我们还注意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Sinosure)的索赔案件呈现惊人增长。今年早些时候我们曾撰文探讨过这一现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卷土重来,索要你的长子》:
中国经济下行如钟表般精准地引发了美国企业咨询国际诉讼律师的激增,以抵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威胁。若想全面理解我所指的"中保威胁",请务必参阅《欠中国钱?》 认识信保、利维顿律师事务所、布朗与约瑟夫律师事务所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您必须了解的事实》一文。简言之,信保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其实际职能是为中国绝大多数出口商品提供保险。当外国公司未能向中国供应商支付已收货款时,信保将向投保人赔付损失。
那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针对美国企业的索赔案件增加,如何反映中国经济的下行趋势?多年来,我们律师经手的众多中保案件中,超过半数源于中国制造商交付的劣质产品。典型的中保索赔案例是:某中国企业向美国出口了(假设)价值50万美元的劣质产品。 美国公司无法按原价95万美元售出该产品,被迫以35万美元低价处理。 美方企业向中方企业说明情况后,试图通过一次性支付25万美元来解决其对中方供应商50万美元的所谓债务。中方企业对此保持沉默,几周后,美方企业收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美国律师发来的一封充满威胁的信函。
随着贸易战加剧,中国一家国有保险公司正助力缓解冲击。路透社报道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Sinosure)的理赔案件数量正持续攀升:
去年,随着贸易战影响显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赔付额激增逾40%,达到近20亿美元。该公司由财政部控股的投资公司所有。
根据该公司的内部估算,随着关税的上涨,今年赔付金额有望进一步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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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哈里斯是代表美国进口商的律师,他表示自己接到越来越多的求助请求,这些请求都涉及如何应对中国出口商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出的付款要求。
“在贸易战之前,我可能四五个月都收不到一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邮件,现在每周要收到四五封,”国际律师事务所Harris Sliwoski的管理合伙人哈里斯表示。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Sinosure)是中国的国有出口保险机构,其职责是向被外国买家拖欠货款的中国制造商赔付,随后向涉嫌拒付的外国买家追偿。在2023年之前,我们经手的Sinosure案件均涉及这样的情形:若中国制造商未寻求Sinosure介入,其货款几乎不可能收回。 如今我们发现,部分中保案件中,中国制造商因急需现金且不顾与外国买家的合作关系,向中保提交了我们认为存在欺诈的保单索赔。
最后,我们的中国律师正处理越来越多此类情况:中国合资企业的中方合作伙伴实质上已接管合资企业,并停止与外方合资伙伴沟通。 这些合资企业或许早已无利可图,但客户有权决定企业存续与否,若决定终止合作,客户同样有权获得合资企业现有资产的相应份额。关于如何预防/缓解此类问题,请参阅这篇关于中国合资企业的文章。这些合资伙伴中的中方似乎将驱逐外方合作伙伴视为自己的爱国义务。
对某些企业而言,中国日益增长的风险已超过其回报,但对其他企业则完全不是这样。 您是否真需要在中国设立法人实体并雇佣中国员工?抑或仅通过第三方分销商或经销商开展业务,反而更有利于企业?过去半年间,我们的中国法律团队持续协助客户缩减在华业务规模,从而降低在华风险。无论您当前在中国境内或与中国开展何种业务,此刻正是审视风险管控策略的良机。以下文章可为您提供参考:
核心结论:过去一年间,中国在几乎所有领域都变得风险倍增。您必须认清这一现实并采取相应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