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提高您与中国交易方执行合同的可能性,至少应做到以下几点:
1.签订书面合同。
2.该书面合同须采用中文书写。
3.确保书面合同明确说明争议解决方式,并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场所。
4.在书面合同中以极其详尽的条款规定中国公司必须采取哪些措施才能符合合同要求;
5.规定中国公司若未能履行合同,必须支付的违约金。
6.确保中国公司签署并盖章确认合同。
本文将重点探讨签字/盖章要求,因为这至关重要,而西方企业往往在此环节出现疏漏。
在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表见代理是一个广泛的概念。简而言之,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合理地表现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特定合同,公司将受该合同约束。以下是一个实例。在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法律助理和律师助理可自由采购办公用品,每次金额在50至300美元之间,事务所始终支付这些订单的账单。现在假设明日事务所拒绝支付75美元账单,声称从未授权该订单。根据美国法律会如何裁决? 办公用品店可提起诉讼并必胜无疑,因为本律所的行为实质上已告知对方:法律助理和律师助理有权代表我们下单。但若某位法律助理订购了价值5万美元的电脑设备并要求送至其住所呢?我们是否必须付款?几乎肯定不必,因为我们从未做出任何可能让合理办公用品店认为此举可行的行为。
但这就是美国。
中国对表见代理的理解范围更为有限,且极易引发争议,因此你最好假装它不存在。
在中国,书面合同要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了该文件。中国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表见代理权,可代表公司订立合同。这意味着即使该代表缺乏实际授权(例如董事会或股东从未授予其与贵方签订合同的权限),其签名仍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但存在例外情形:当贵方明知法定代表人无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时,该签名不产生法律效力。
2. 合同已加盖规范印章。 合同上加盖了规范印章 (或公章)。印章加盖者身份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印章的规范性。这意味着必须使用载有公司名称的合同专用章加盖,或更常见的是使用公司印章加盖。每家中国公司仅有一枚公司印章(不存在副本)。
中国企业以试图通过声称从未实际签署合同或未经正当授权签署合同来逃避合约义务而臭名昭著。因此,若您的合同金额足够庞大且重要性足够高,应考虑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以进一步降低中方企业试图逃避合同义务的可能性:
1.在合同上获取中国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当然,您必须先通过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确认其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身份。
2.获取中国公司董事会决议,明确批准您的合同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
3.在合同上加盖中国公司印章或公司合同章。
若您不了解中国合同签署的授权与印章制度,最好寻求专业人士的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