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香港法律动态
第23条及其影响
就法律发展而言,2024年的香港可谓忙碌。该市正准备出台国家安全立法,这与2020年中国实施的《国家安全法》是两回事。根据香港保安局发布的公众咨询文件: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香港]应当自行制定法律,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国政府]的行为,禁止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并禁止[香港]的政治组织或团体与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在英国将香港移交中国后,香港回归初期,为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而推动立法的工作曾引发巨大争议,并被搁置多年。 保安局认为,正是由于未能通过《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也未能“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才导致了“过去发生的社会动荡,最终在2019年引发了香港版的‘颜色革命’,给国家安全带来了难以仅靠香港自身力量应对的威胁。”
国家安全的新定义
为了让大家了解这项新制定的本地法律将是什么样子,保安局建议该地区采用与中国《国家安全法》中相同的“国家安全”定义,即:
国家政治体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不受危险和内外威胁的影响,并具备维持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关于香港法律体系的关切
与此同时,1月29日,香港一项新条例正式生效,该条例落实了中国最高法院与香港政府之间达成的协议。根据新条例的规定,持有中国内地民事或商事判决书的债权人可在香港登记这些判决。 虽然这无疑能提高效率,但这也“进一步削弱了香港与内地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这一前景在某些圈子里引发了担忧。例如,“资产管理人”可能“无法再完全确信地向富裕客户保证,他们的投资在香港会得到保护”。
周恒彤案及其对法律上诉的启示
最终,香港终审法院于1月25日恢复了周行栋被撤销的定罪判决,判处其15个月监禁,罪名是“煽动他人参与2021年新冠疫情期间以公共卫生为由被禁止的守夜活动”——而该活动恰好是为了纪念1989年天安门镇压事件。 检方利用了去年香港法律的一项修正案,该修正案允许在国家安全案件中对高等法院(包括中间的上诉法庭)作出的无罪判决提出上诉。此前,检方已获准就处理较轻罪行的下级区域法院和裁判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
香港的未来
多年来,香港的一些人总是带着讽刺的口吻将这座城市称为“深圳市香港区”,或发表类似的调侃。 虽然尚未完全如此,但只要稍加留意,整体趋势便一目了然。在不久之前,许多人还将2047年(根据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该市特别行政区地位届时将到期)视为一个未知数,但如今看来,北京似乎越来越将这一年视为一个完成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