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总是需要在外国成立公司?

在昨天的文章(《如何成功地将公司推海外》)中,我简要地提到了公司在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最常见问题之一:在并不真正需要的情况下设立外国实体(与此相关的是,设立错误类型的外国实体,我将在以后的文章中讨论这个问题)。这种错误其实比在国内不设立公司更常见,而且在很多方面危害更大。我这样说的原因如下:

1.那些没有按要求在外国成立公司的人通常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却选择不遵守法律,因为按照所有法律要求成立和运营一家公司既困难又昂贵。

2.有一大批国际律师和会计师(当然是少数)故意鼓励成立不必要的公司,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轻松赚钱的好方法,或者仅仅是因为他们缺乏了解其他选择的复杂性或经验。

3.在几乎所有外国设立和运营公司都既昂贵又耗时。即使是在商业环境优美的美国,新成立的外国公司也是如此,他们需要确定是否需要一个以美国为基地的实体,以及应在美国 50 多个司法管辖区中的哪个管辖区开展业务。在外国,即使是最小的公司,通常也需要办公场所、员工、律师、会计师和簿记员,而且往往需要特定的许可证,还必须纳税。在世界各地拥有多家公司必然也会增加您在本国的法律和会计成本。

4.在外国关闭公司并解雇员工通常既困难又昂贵,尤其是在以员工为中心的国家。如果你在国外的经营方式有任何偷工减料之处,那么你的选择就会给你带来麻烦。即使您在国内的业务运营完全光明正大,关闭公司也会损害您与该国和/或关键员工的关系,从而在您离开后损害甚至毁掉您在该国的业务。如果您试图出售这些企业资产,这将严重影响您企业的潜在价值,包括您在交易文件中赔偿条款下的潜在遗留责任。

5.组建商业实体会为实体及其相关纳税人创建正式记录。这可能意味着您的外国公司的母实体需要提交大量报告,而且根据外国的税法,这些实体背后的个人所有者可能会面临一些繁琐且可能令人不安的税务风险。

如果你成立了一家公司,然后又不得不将其关闭,那么即使你的公司只有几周或几个月的历史,关闭的部分往往比成立的部分更糟糕。一旦你进入了这个系统,你就会在整个痛苦的时间段里都在那里,有时包括受制于当地官僚和政客的胡作非为,他们并不听你的。

许多公司专注于为外国公司组建实体,它们可以比律师事务所更便宜地完成这项工作。但这些公司得到的报酬是为你成立一家公司,而不是帮你弄清一家公司对你在他们国家要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意义,甚至不是在选择成立何种实体(如果确实有意义的话)方面提供高水平的帮助。这样做的结果是,无数公司经历了痛苦和花费,在外国成立了他们并不需要的公司,然后运营一家实际上并不需要的公司,最后关闭一家他们本来就不需要的公司。

当客户委托我们在海外成立公司时,我们的国际律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定这样做是否真正合理。这通常需要我们从客户处收集信息,了解其在外国想要实现的目标,然后确定客户是否可以在没有公司的情况下实现全部或几乎全部目标。我们通常会建议客户考虑通过分销关系许可协议或仅仅通过在现有地点继续在海外销售产品或服务的方式 "进入 "外国市场。

最近,寻求我们帮助组建外国实体的公司越来越多,因为他们被告知必须在外国注册知识产权。几乎每次,我们都会简单地告诉他们,这是不正确的,他们只需在该外国注册知识产权即可:不需要外国公司。

你可能会惊讶于我们经常试图劝阻客户不要采取某种行动,即使这种行动会帮助我们获得更多的费用。在外国开展业务已经很困难了,还需要采取更多不必要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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