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中国律师的不良行为?外国公司指南

简介

2022 年,一家拥有独特新产品的美国公司与一家中国制造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委托一家知名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来满足他们的合同需求。但在短短八个月内,他们震惊地发现自己的专利技术已被中国制造商复制并商业化。我向他们解释了他们的合同是如何制定的,以方便他们的知识产权被窃取,这只会增加他们的失望。

令人遗憾的是,这种中国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似乎相互勾结、损害外国客户利益的说法正变得司空见惯,令人不安。

中国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在 Twitter 等平台上,批评中国政策的人和中国民族主义者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如果说这两 "方 "互相不喜欢,那也太轻描淡写了。这种敌意正在使外国公司与中国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紧张。

中国民族主义的崛起给与中国公司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带来了独特的挑战。随着中国与国际社会的关系日趋紧张,许多中国律师将国家利益置于客户利益之上。这一切都得益于中国独特的法律框架,该框架允许中国律师披露客户的机密信息。

这篇文章与其说是在谈论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之间日益增长的敌意,不如说是在试图帮助企业防范这种敌意带来的后果,而这种后果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中国律师损害其外国客户的利益。

中国律师不良执业行为的上升趋势

几年前,我在《中国合同起草骗局:一文中,我写有问题的律师(如果不是完全假冒的话)如何以低廉的价格审查、起草合同或提供 "合同模板"。这些所谓的 "服务提供商 "所提供的合同质量通常非常糟糕,以至于我确信其中一些从业者也从交易的中方收取报酬。

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中国律师为外国客户起草合同的新趋势令人担忧,这些合同旨在损害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或者让外国公司在中国同行违反协议时无法诉诸法律。这些看似声誉良好的中国律师为 外国客户起草的合同公然偏袒 中方。

这种利用合同中的语言差异来帮助交易中的中方的策略既不新鲜也不罕见,我们曾在《你知道你的中文合同写了什么吗?从历史上看,在交易中代表中方的中国律师会采用这种策略,而不是那些在交易中代表外国公司的律师。这种策略之所以不被注意,主要是因为外国实体要么没有律师,要么他们的律师不精通中文和/或缺乏与中国具体交易相关的经验。

起草有利于中方的合同一直很普遍,尤其是在合资企业合同中。然而,只有当合资企业的外国参与方允许其中国合作伙伴监督所有法律事务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国律师肆无忌惮的行为之所以出现新的上升趋势,很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与国际社会的摩擦加剧中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以及中国经济下滑。无论是民族主义、仇外心理还是贪婪,中国律师越来越多地拿钱代表外国公司,然后与他们作对,其后果不堪设想。

被中国律师欺骗的公司几乎总是缺乏法律追索权,因为与大多数其他法律体系不同,中国没有禁止中国律师向对方当事人及其律师透露客户机密的律师-当事人特权。请参阅《在国际商务活动中,特别是在中国,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真的很重要》(The Attorney-Client Privilege Really Matters When Doing Business Internationally, Especially in China)。中国法律不但不禁止中国律师的这些行为,反而鼓励他们这样做。中国《宪法》第 54 条要求公民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否则将被判处监禁。

有鉴于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律师越来越倾向于中国的利益而非外国客户的利益。直截了当地说,如果中国律师代表你的公司,然后向你的中国交易方透露你的知识产权,那么他获得 "为祖国利益服务 "奖章的可能性比惹上麻烦的可能性更大。

糟糕的环境造就糟糕的律师

尽管我有必要写下我对中国律师的担忧,但同样重要的是,我承认中国有很多声誉良好、道德高尚的律师,他们从未参与或纵容律师采取与客户利益背道而驰的行动。令人深感遗憾的是,中国律师越来越多地将其外国客户卖给了外国公司,这给这些竭尽全力维护其职业最高标准的专业人士蒙上了一层阴影。

但是,受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政策和优先事项的影响,中国不断变化的形势使律师们陷入困境,有时甚至是难以为继的境地。我的一位好友,一位与我共事十多年的中国律师,曾对我说,由于政府设置的限制越来越多,他对自己在中国法律界的地位越来越失望。这种情绪凸显了中国许多律师面临的复杂现实,使他们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环境本身的受害者。

中国合同中的常见陷阱

我们的律师遇到过数不清的花招,这些花招是为了让外国公司在与中国公司的交易和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以下是我们最常见的几种:

1.语言不匹配: 如上所述,一种常见的策略是合同的中英文版本不一致。除非中文版本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中文版本在中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常见的情况是,中文部分既有法律约束力,又有比英文部分更不利于外国公司的条款--外国公司往往并不知情。

2.管辖权陷阱:合同规定在中国公司没有资产的外国法院解决争议。中国律师也经常这样做,因为他们知道中国法院不承认或不执行指定外国的判决。(参见此处,中国法学教授唐纳德-克拉克(Donald Clarke)写道,"据......[他]所知,中国法院不承认或不执行指定外国的判决。[据他所知,中国法院尚未执行过对中国公民不利、而对与中国没有出生联系或公民身份的人有利的美国判决")。

3.误导性知识产权安排:这些合同看似外国公司将其知识产权许可给中国交易方,但实际上却将知识产权所有权转让给了中国实体。

4.不利的终止条款:合同条款规定,即使中国公司未能履行义务,外国公司也几乎不可能在不承担巨额罚款的情况下终止协议。请参阅 "不要让不可抗力成为中国合同中的主要因素"。

5.隐藏的排他性条款:协议看似是非排他性交易,但隐藏的或措辞谨慎的条款实际上授予了中国公司对某些产品、市场或技术的排他性权利。反之,合同的起草可能会让外方认为自己拥有某些产品、市场或技术的排他性权利,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6.质量和交货标准不明确:合同(尤其是生产合同)中的质量标准不明确,使中国公司可以生产劣质产品。同样,合同看似要求按时交货,实际上却没有。

7.付款条件有风险:合同在法律上要求外国公司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即使中国公司从未按承诺交货。与此相关的是,即使中国公司未能付款,合同也可能要求外国公司交货。我们曾多次遇到外国公司因未能交付技术而被起诉的情况。

8.削弱 NNN 保护:我们的律师经常处理中国实体试图削弱我们的 "不披露、不使用和不规避"(NNN)合同和条款的问题。中国律师经常提出一些小的调整或新的条款,使中方能够侵占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而不承担任何后果。每个月至少有两三次,我不得不告诉寻求我帮助处理其被盗知识产权的公司,他们认为可以保护他们的 NNN 协议实际上并不能保护他们。

9.不适用的条款:合同中文版(有时甚至是英文版)中包含的条款对中国根本不起作用。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最近通知一家公司,该公司认为合同可以保护他们免受汇率波动的影响,但实际上并没有,如果该公司想要得到其产品,就需要向中国交易方额外支付约 13 万美元。

外国公司解决方案

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日益紧张,这意味着外国公司在与中国公司签订合同时,甚至在与自己的律师共享敏感信息时,都需要格外谨慎。

尽管有问题的律师行为背后的动机是微妙的,但外国公司面临的风险是明确而真实的,因此找到能优先考虑您利益的顾问至关重要。

如果贵公司将与一家中国公司签订合同,应聘请有资质的律师帮助您规避潜在的陷阱,并确保您的合同符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聘请的法律顾问必须确信既不会对你不利,也不会在未经你允许的情况下将你的信息透露给你的中国交易方。同样重要的是,这位值得信赖的顾问必须是中国法律和适用于在中国开展业务或与中国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的商业惯例方面的专家,并且精通中英文。

在与中国做生意时,要谨慎行事,用知识武装自己,并聘请值得信赖的合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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