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帖子涉及三位潜在客户,他们的处境糟糕到我建议他们不要聘请我的律所。虽然他们都不喜欢我的建议,但其中两位最终还是选择了我们。一位委托我们处理最初致电咨询的事务;另一位则委托本所处理其他事务,并预防最初引发他们来电的状况再次发生。
这三通电话的开场白几乎如出一辙,都带着近乎惯例的套话:"我是通过某某介绍找到您的。他说/她说您是解决我问题的最佳人选。"我谦逊地回应道,本律所的国际律师团队确实处理这类事务经验丰富。然而三通电话都很快就此告终。
下滑始于这些企业向我透露其经营状况时。其中两家企业从长期合作的华商供应商处采购产品,却首次收到完全不合格的货物。两家企业均认为,这些中国供应商正陷入经济困境,因无力投入必要的时间和资金生产合格产品,故而送交劣质货物。详见《当前中国制造业风险居高不下,请谨慎应对》。
遗憾的是,两家公司均未与中国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而是仅使用了采购订单。他们都希望我的律所以风险代理费方式起诉中国供应商,我当即予以拒绝。除非存在明确规定产品规格的有效合同,且产品缺陷源于未达合同规格要求,否则本律所极少以风险代理费方式受理针对中国企业的劣质产品诉讼。 参见《中国制造:规范操作,风险最小化》
随后两家公司都询问,如果按小时计费承接他们的案件,我们收取多少费用。我给两家的答复如出一辙:"你们当然可以按小时付费,但若是我,我不会把钱花在这上面。我建议你们把钱花在聘请我们国际制造业律师起草一份真正适用于中国的制造合约上。" 这笔钱花得值,因为它能有效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两家公司起初对我的建议都不太买账——至少表面如此。其中一家回应说:"我公司刚从悬崖上摔下来,你竟要我付钱请你研究下次如何做得更好,更何况下次机会是否存在都未可知。"我完全理解。 您刚蒙受巨额损失,而那位被誉为"最佳追偿专家"的律师,此刻却建议您基本放弃追索。
第三起事件涉及一家向多艘中国船舶供应自家产品的公司。该公司未能核实其供货对象是否确属购买产品的公司所有,而我们的律师很快便查明事实并非如此。 简而言之,实际购买方与收货船舶之间缺乏关联性,导致我们无法通过扣押船舶来保障付款。客户追讨债务的唯一途径是在一个法治环境堪忧的国家直接起诉买方。而客户与该买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极其不利,更是雪上加霜。
我向该公司建议,今后在向船舶供应产品前必须改变其操作流程。我本打算告知该公司,今后应始终要求潜在买家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并通过相关船舶登记机构核实所有权信息,以确保船东在购买产品时清楚意识到其自有船舶将面临风险。 但话未说完,对方已带着几分怒意断言自己深谙业务流程,且从未发生过此类问题。他明确表示无需为未来经营寻求法律建议——换言之,我只需解决 眼前问题,不必顾虑他将来重蹈覆辙。
在上述三起案例中,这些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高风险行为,却似乎未曾遭受任何实质性后果。 老牌股票经纪人的那句箴言"天才就是上涨的市场",似乎在国际商业领域同样适用。正如我几个月前对某家公司无奈所言:"听着,我祖母从16岁起每天抽一包烟,却活到了92岁——但这只是运气使然,绝不意味着吸烟无害或安全。"
一份完善的合同并不能保证您永远不会遇到问题,也不能保证在出现问题时起诉对您有利,甚至不能保证您在起诉后必然胜诉。 但根据我们的经验(以及几乎所有跨境业务从业者的经验),拥有合同(1)能大幅降低合作方企业欺诈的风险,(2)显著提高遭遇欺诈时起诉的合理性,最重要的是(3)极大提升胜诉的可能性。 正是败诉风险促使企业寻求和解,而中国企业的态度与全球其他地区企业并无二致。
律师受过训练,总会预想并准备最坏的情况。当前的经济衰退正让最坏的情况接连发生,而这些情况正让那些曾坚信最坏情况绝不会发生的人们原形毕露。换言之,我们律师的预判始终被证明是正确的。或者更直白地说:早告诉过你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