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分类调整与所得税
上周,美国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大麻重新分类的最终命令。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下令,“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含大麻药品,以及任何形式且符合州医疗大麻许可证规定的大麻,均应被列入《受控物质法》(CSA)第三类。”该命令的力度超出了我们许多人的预期。此外,它还
上周,美国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大麻重新分类的最终命令。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下令,“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含大麻药品,以及任何形式且符合州医疗大麻许可证规定的大麻,均应被列入《受控物质法》(CSA)第三类。”该命令的力度超出了我们许多人的预期。此外,它还
4月1日星期三,我们收到了一份来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关于“医疗研究模型中源自大麻的CBD研究”的新执法备忘录。该备忘录的核心内容是FDA保证不会干预一项新的联邦计划,该计划为符合条件的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患者提供最高500美元的源自大麻的产品报销。该计划名为“药物获取受益人计划”(Substance Access Beneficiary)。
这场长期以来仿佛永无止境的故事终于迎来了转折点。今天,特朗普总统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指示司法部长根据《受控物质法》(CSA)将大麻重新归类为第三类受控物质。签署仪式及讲话内容可在此处查看。该命令包含以下指示(据首次报道
上个月,我就《第119-37号公共法案》中关于令人陶醉的大麻产品的禁令发表了宏观层面的看法,并得出结论认为该禁令的执行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一问题已开始引发广泛关注,尤其是在国会研究服务处(CRS)于12月3日发布一份报告之后。该报告指出:……目前尚不清楚联邦执法部门是否会以及将如何
联邦大麻政策一直都是一团糟。当我说“一直”时,我回溯了大约90年的历史,从1937年的《大麻税法》开始,然后跳到《受控物质法》、罗尔巴赫-法尔修正案、2014年《农业法案》和2018年《农业法案》——更不用说那些各种尴尬且有时前后矛盾的
在关于联邦大麻改革的无休止争论中,一个关键事实屡屡被忽视:司法部长(AG)有权重新将大麻划入其他管制类别。现在就可以。无需国会立法。无需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审查。无需漫长的规则制定过程。只需签字即可。根据《美国法典》第21编第811(d)(1)条,司法部长可以单方面重新将大麻划入其他管制类别,以更好地使美国
对于大麻及大麻相关企业而言,这又是一次挫折: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悄然重新推出了一项政策,该政策实际上将大多数此类企业排除在关键的联邦贷款计划之外。这项自6月1日起生效的更新政策,对那些遵守州法律经营的小企业(以及部分同时遵守
除非你一直与世隔绝,否则你肯定知道,上周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发布了一项颇具历史意义的公告。HHS正式建议将大麻在《联邦受控物质法》(CSA)中的分类从第一类调整为第三类。HHS的这一消息意味着,该国最高
昨天传来了一条重磅消息。真是重磅!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已正式建议将大麻在《联邦受控物质法》(CSA)中的分类从第一类调整为第三类。这意味着该国最高卫生机构终于承认大麻具有医疗价值,并非滥用药物。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对大麻产品和CBD产品的标签、包装材料以及产品本身进行了无数次合规审查。在所有情况下——不是大多数,而是所有——大麻产品的标签都至少需要进行一项修改。产品类型、形状和成分往往需要调整。就连包装材料也存在不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