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初发表于哈佛大学法学院佩特里-弗洛姆中心的博客“Bill of Health”,作为数字研讨会“微量服用的宏观视角”的一部分。
鉴于微量服药在文化和商业领域已得到广泛接受,私营部门的雇主应重新审视全面禁止在工作场所使用管制药物所带来的影响。
什么是微量服用
微量服用是指摄入不足以引起明显感知作用的致幻药物(如含裸盖菇素的蘑菇或LSD)的做法。人们选择微量服用的原因多种多样。这些原因可能包括医疗目的,例如治疗焦虑、抑郁或注意力障碍;也可能出于“提升表现”的目的,例如试图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力或觉察力。
虽然微量服用的流行度显然在不断上升,但具体有多少美国人采用这种方式尚不清楚。 2019年对一个专注于微剂量服用的Reddit讨论组的分析显示,该小组拥有2.7万名订阅者;截至2022年4月1日,这一数字已激增至19.4万。围绕迷幻药物微剂量服用的会议、教育课程及流行文化引用已十分普遍且日益增多。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微量服用是违法的。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微量服用是违法的。尽管相关数据颇具前景,但根据《受控物质法》,即使是微量的裸盖菇素、LSD及其他致幻剂,也被列为第一类麻醉品。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批准对致幻剂进行研究,包括授予“突破性疗法”资格,但未经美国缉毒局(DEA)许可且不在FDA批准场所内的人员,不得接触这些药物。
根据州和地方法律,微量服用也完全属于非法行为,仅在极少数地区存在例外。这些例外主要涉及零星的非刑事化地区,或是执法优先级较低的地区。即便在俄勒冈州——该州是首个将裸盖菇素蘑菇贸易合法化并颁发许可证的州——微量服用的法律地位仍存在争议且尚未明确。
硅谷工作者
尽管迷幻药物属于违禁品,人们却无视法律。 微剂量服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普遍和流行,这在商业环境中也不例外。众所周知,微剂量服用在硅谷已形成一种趋势,且已持续十余年。这种做法的根源甚至更为深远,科技界巨头如史蒂夫·乔布斯和比尔·盖茨都曾承认自己使用过致幻药物。这种动态在商业文化与实践,以及法律之间,造成了一种尴尬的紧张关系。
贾斯汀·朱(Justin Zhu)最近的案例凸显了这种矛盾可能引发的后果。朱曾是硅谷一家名为Iterable Inc.的营销初创公司首席执行官。2021年4月,他因违反“Iterable员工手册、政策和价值观”而被公司董事会解职。 朱某表示,争议的核心在于他在一次公司会议前曾微量服用LSD。与许多硅谷员工及商界人士一样,朱某服用LSD是为了试图提高专注力和工作效率。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Iterable 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禁止在工作场所使用毒品的政策。朱某被指控违反公司“价值观”这一指控虽然较为模糊,但很可能也与朱某的微量服药行为有关。
私营部门员工
无论如何,尽管私营部门雇主在制定药物检测政策方面比政府雇主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但许多私营部门雇主仍禁止在工作场所使用非处方药物(或酒精)。即使员工表现优异,或者员工服用药物是为了提高注意力或工作效率,此类政策仍可能适用。
话虽如此,一些关于药物使用的职场政策正在发生变化。一个有参考价值的例子是,过去几年间职场大麻使用政策的演变。尽管各州层面将大麻(另一种第一类受控物质)合法化,通常并不影响雇主执行“无毒品职场”政策的权利,但近年来许多雇主已放宽或修改了相关政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文化规范。在迷幻药物方面,他们或许也应效仿这一做法。
诚然,许多私营部门雇主在制定员工政策方面受到限制,无论是因为安全、保险还是政府合同状况等原因。但也有一些雇主在未受强制要求或未进行深思熟虑的情况下,便选择实施“无毒品”工作场所政策。雇主不妨从提出一些切合实际的问题开始,例如:
- 微量服用受管制物质可能会对员工和企业的绩效产生哪些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 微量LSD对员工绩效的影响,是否比两杯浓缩咖啡或吸电子烟更大?
- 废除“无毒品工作场所”政策会对我们的业务在安全、合同、保险甚至品牌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吗?
- 既然受控物质并未实际出现在工作场所,且在企业管辖范围内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我们为何要对员工的个人行为进行立法规范?
- 其他员工对取消或不执行“无毒品工作场所”政策有何看法?或者对工作时间内外明确禁止微剂量用药有何看法?
随着微剂量服用在文化和医学领域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以及致幻剂的法律地位不断演变,硅谷及其他地区的企业应重新审视其关于工作时间内外微剂量服用的政策。仅因员工摄入了亚感知剂量的致幻剂就解雇一名明星员工——或任何员工——从商业角度来看可能并不明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