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 14 日,针对从德国、印度、日本、荷兰、卡塔尔以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进口的三聚氰胺提出了反倾销(AD)和反补贴税(CVD)申请。 这些申请是代表 Cornerstone 化学公司提交的。
三聚氰胺用于生产表面涂层和层压板,可用于厨房和浴室台面、平板、门、橱柜、电器和家具等产品。
这是一个濒临灭绝的恐龙案件,因为 Cornerstone 是国内仅存的三聚氰胺生产商。 Cornerstone公司认为,它正被不公平的进口产品所包围,反倾销/反补贴令对其生存至关重要。 但三聚氰胺的进口商和采购商可能会质疑,为什么基石公司有权要求美国市场支付高于市场的价格,仅仅因为他们是美国仅存的生产商。
2015 年,基石成功地对从中国进口的三聚氰胺实施了反倾销/反补贴令。中国三聚氰胺也受到301条款关税的限制。 在2015年阻止中国三聚氰胺进口后,Cornerstone再次要求政府现在对来自指定国家的所有替代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
除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进口是否造成损害外,美国商务部("商务部")还将调查被点名的进口商品是否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往美国("倾销")或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 这两个机构都必须对损害或损害威胁(国际贸易中心)或倾销或补贴(商务部)做出肯定的裁定,以便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
范围 - 关于三聚氰胺的反倾销/反补贴指令
本案的拟议范围定义与现有对来自中国的三聚氰胺的反倾销/反补贴令相同:
"三聚氰胺 "是一种结晶粉末或颗粒,通常(但不限于)用于制造三聚氰胺甲醛树脂。所有三聚氰胺,无论其纯度、颗粒大小或物理形态如何,均在调查范围之内。与其他产品混合的三聚氰胺也包括在调查范围内,前提是这些混合物的组成成分相互混合,但未发生化学反应以生产出不同的产品。对于此类混合物,只有混合物中的三聚氰胺成分属于本指令的适用范围。如果三聚氰胺的来源不受这些命令的限制,那么当三聚氰胺与不受这些调查的三聚氰胺混合在一起时,也不排除受这些命令的限制。这些命令的范围仅涵盖此类混合产品中的受控成分。
标的商品属于《美国协调关税税则》(HTSUS)子目 2933.61.0000。虽然提供《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子目和 CAS 登记号是为了方便和海关目的,但对范围的书面描述是决定性的。
所谓的反倾销/反补贴利润率
请愿人计算了有关国家的估计倾销幅度:
日本 - 103.66% 至 123.81
德国- 5.47% 至 139.66
印度 - 378.01% 至 619.24
荷兰 - 33.4% 至 75.18
卡塔尔 - 191.63% 升至 622.05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230.30% 至 457.76
请愿人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补贴差额计算。
命名的出口商/生产商
请愿人提供了一份公司名单,认为这些公司是涉案商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 见所附清单。
被命名的美国进口商
请愿人提供了一份公司名单,认为这些公司是标的商品的美国进口商。 见所附清单。
估计调查时间表。
2024 年 2 月 14 日 - 提交申请
2024 年 3 月 5 日 - DOC 启动调查
2024 年 3 月 6 日 - ITC 员工大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 ITC 初步裁定
2024 年 7 月 13 日 - DOC CVD 初步裁定(假设截止日期延长)(5/9/24 - 未延期)
2024 年 9 月 11 日 - DOC AD 初步确定(假定截止日期延长)(7/23/24 - 未延期)
2025 年 1 月 24 日 - DOC 最终确定(延期)
2025 年 3 月 10 日 - ITC 最终裁定(延期)
2025 年 3 月 17 日 - DOC 发布反倾销/反补贴指令(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