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至关重要
我们多次强调(甚至不止一次)在中国注册商标的重要性。尽管我们不断提醒——或许正因如此——几乎每周都有人联系我们,声称发现他人已在中国的"他们的"商标注册了。
多数人将此类第三方注册人统称为"商标占用者",但实际上注册人可分为五大类,而应对策略(及成功概率)则取决于其所属类别。
中国商标抢注者类型
第一类——中国商标敲诈者
中国对恶意商标注册的放任态度催生了一种地下产业:有人注册外国公司的品牌名称,然后以此勒索赎金。任何处理中国商标事务的人都曾遭遇过这类商标抢注者。他们提交了数百份申请,涉及各种品牌名称和广泛的尼斯分类。这些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型可能与品牌本身知名领域毫不相关。 这些商标占用者与品牌毫无关联,也无意在商业中使用这些商标。他们是典型的非实施实体,唯一目的就是通过将商标注册出售给最高出价者来牟利。他们有时会主动联系商标所有者,也可能在中国商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将商标转售给第三方。 价格虽有浮动,但每项注册1万美元是常见的起拍价。
此类注册行为堪称恶意注册的典型范例,按理说应易于撤销。事实却非如此。中国虽在逐步完善应对此类情况的机制,但即便在恶性案例中,撤销程序也远非板上钉钉。常规流程需经历无效宣告程序、一次上诉,有时还需二次上诉。整个过程可能耗时数年,花费数千美元,且成功率无法保证。 不难理解为何众多外国品牌所有者选择支付费用了事——如同应对烦扰性诉讼。另一些品牌所有者则会等待三年后申请因不使用而撤销商标。详见《中国商标:何时及如何证明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
第二类——中国造假者
企业对第一类商标抢注者感到恼火,但第二类则令他们气愤不已。这类抢注者注册外国公司的商标并非为了勒索,而是直接用于商业活动。 事实上,这些抢注者的商业模式是生产假冒商品,在中国(以及外国公司未注册商标的任何国家)销售,且无需担心品牌所有者的报复——因为抢注者在中国合法拥有该商标! 有时他们销售与正品品牌相同的商品,有时则不然——这完全取决于品牌知名度高低,以及抢注者认为哪种方式能带来更高利润。常见现象是这些抢注者在中国注册多个外国品牌,且全部归入相同商品类别。既然一个外国品牌有利可图,四个岂不更妙?
真正的品牌所有者通常需要支付更高代价才能购回这些注册商标,因为这些注册对商标抢注者而言价值更高。此外,以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往往难以成功,因为这些商标确实在商业活动中被使用。有时可通过恶意无效宣告取得成功,但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商标在中国是否具有知名度——而这点往往难以证明。 多年来中国政府的实际立场是:外国品牌所有者若重视其商标在中国的权益,就应当在当地完成注册。在此案例中,被指控的商标抢注者不仅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还可能雇佣员工并为其收入纳税。相较于在昆明或堪萨斯与父母同住的个体经营者(且未实际经营),这种经营状态在中国监管机构眼中显然更具正当性。
第三类——中国竞争者
第三类商标抢注者与第二类极为相似——他们申请的商标覆盖特定且范围较窄的商品类别。但这类抢注者并非假冒者,也无意在商业中使用这些商标。实际上,他们是你的竞争对手,其目的在于阻止你进入中国市场(至少阻止你以首选品牌名进入)。 市场越专业化,这种情况就越可能发生,因为行业内人人都清楚彼此的底细。 我多次目睹某中国制造商在特定行业内注册所有欧美竞争对手的商标,随后向这些企业提出两难选择:要么以虚高价格(超过25万美元)购买商标并成为其中国独家经销商,要么彻底退出中国市场。
竞争对手还常常威胁要阻止任何其他公司使用其商标生产的产品离开中国。换言之,他们可能通过扼杀你唯一的生产基地,来威胁彻底关闭你在全球的整个业务。
在中国真正知名的品牌或许能成功从这类注册人手中夺回商标注册权,但如前所述,这种情况极为罕见。多数身处此境的外国品牌所有者都只能自认倒霉。指责这些商标抢注者钻制度空子的说法,恐怕难以获得多少支持。
第四类——“乐于助人”的中国供应商
有时企业会发现自己的品牌名称已被熟悉的实体注册——即其在中国的供应商或分销商。若该供应商或分销商仍在为企业生产或分销商品,其给出的解释通常是善意的:注册商标是为了防止被恶意抢注者先行注册。 此说法或许属实,但品牌所有者应质疑:供应商/分销商为何不事先告知并征询品牌方是否有意自行注册?不过若双方关系尚佳,由供应商/分销商将商标权转让给品牌方仍是相对简单的流程。部分供应商/分销商可能试图保留商标所有权,对此应予以拒绝。
若双方关系已恶化——当商标权人曾是供应商/分销商时通常如此——则难以通过简单转让解决问题。但这种情形最易证明恶意注册。 只要能证明与供应商或分销商存在业务往来(例如通过采购订单、合同及其他文件),占用者很可能被迫放弃注册。当然,若持有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制造协议或分销协议——其中中国方承诺不注册您的知识产权——则整个过程将轻松许多。详见《中国商标与您的中国分销商》一文。
第五类——偶然模仿者
最后一类严格来说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商标抢注者,甚至可以说根本不该列入此类。偶尔会出现中国申请人独立创造出"你的"商标并完成注册的情况。这种情形通常只发生在文字商标领域——两个申请人纯属偶然设计出相同标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此类情况下,商标权人或许愿意转让商标,但若对方拒绝,你几乎无计可施。注册人完全遵循了中国《商标法》的规定:他们(而非你)是率先提交申请者,因此有权保留该商标。
结论
若发现您的品牌在中国被商标抢注者占用,首先需确定其所属类别,再据此制定应对策略。更明智的做法是立即注册商标,彻底避免陷入策略博弈的境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