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NNN 协议的必要性
保护你的知识产权(IP)在中国免遭潜在侵权是当务之急,而一份结构合理的《中国无担保协议》则是这方面的强大盾牌。如果执行得当,这些协议几乎可以提供无懈可击的保护。然而,一份配置不当的协议--这种情况很常见--可能比没有协议还要糟糕。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指导您采取基本步骤,拟定一份能有效实现其目的的中国无固定期限协议。
在中国生产通常首先要找到一家可靠的工厂来生产您的产品。在这一初步阶段,要确保您的产品得到保护,就必须迫使潜在的中国制造商在您披露任何详细信息之前签订一份合适的协议。这份初步协议应遵守三条基本规则:首先,避免使用西式的 NDA(保密协议)。其次,选择 NNN 协议--包括不披露、不使用和不规避--专门针对中国 OEM 制造业的细微差别。第三,确保您起草的 NNN 协议在中国具有可执行性。
不要使用美国式保密协议
a.NDA 协议是针对商业机密的,这不是你所需要的
NDA 协议的重点是保护商业秘密。要使商业秘密成为可保护的财产,信息必须保持秘密。因此,NDA 协议的重点是防止秘密信息泄露给公众。由于美国(和欧盟)公司通常专注于维护其国内知识产权组合,他们倾向于认为他们可以依赖单一的 NDA 协议,该协议以英文书写,受美国(或欧盟)法律管辖,并且只能在美国(或欧盟)城市执行。但基于以下两个原因,这种 NDA 在中国毫无价值。
首先,中国的根本问题不在于保护信息不被泄露给公众。中国公司窃取你的信息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向他人披露。这就意味着,你与中国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明确规定,无论你提供的信息是否属于机密,中国公司都同意不将该信息用于与你竞争。既然你已经知道了中国的实际要求,你就可以明白为什么美国式的 NDA 协议与保护你的知识产权免受中国侵害的要求相去甚远了。
b.保密协议在中国无法执行
典型的 NDA 协议的第二个根本问题是在中国无法执行。中国法律允许保护商业秘密和提供 NNN 保护的合同。但如果此类合同要在中国生效,通常必须用中文书写,受中国法律管辖,并只能在中国法院强制执行。我们将在下文第 3 节对此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使用专为中国编写的 "无固定期限 "协议
构成中国 NNN 协议的三个 "N "是:不使用、不披露和不规避。请逐一考虑。
a.不使用
不使用意味着中国工厂同意不使用你的想法、概念或产品与你竞争。关键在于,这一义务是由中国的合同产生的,而不是由知识产权法规定的某种抽象产权产生的。禁止使用的合同条款之所以能保护你,并不是因为你的概念被归类为某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如商标、版权、专利或商业秘密。相反,它能保护你,因为中国工厂不能使用你的作品,因为如果这样做,它就违反了与你签订的合同。让中国工厂签署一份含有不得使用条款的合同,意味着你无需在合同之外寻找其他途径,中国的法院也无法控制中国工厂。
b.不披露
中国 NNN 协议的下一个 "N "是保密。中国工厂通常希望你的想法或概念只用于自己的目的,而不是通过向公众披露来帮助他们。但如上所述,标准的保密协议通常只能做到这一点,而在中国的情况下通常连这一点都做不到。
如果您禁止一家中国工厂使用您的受保护信息,聪明的中国实体不会直接违反不使用禁令;相反,它会向其 "集团 "中的某个人披露这一概念,然后否认违反了不使用禁令,因为它没有直接使用受保护信息。
因此,重要的是要了解与你打交道的集团类型,并以书面形式明确:1:1)明确禁止在集团内披露信息;2)如果集团内任何成员侵权,披露信息的工厂将承担责任。
通常需要就此问题开展教育,因为中国公司通常不会将向其集团成员披露信息视为违反禁止披露的规定。以下是我们与中国工厂打交道时最常见的一些情况:
- 在中国,一个大家族拥有一批中小型公司,并将所有这些公司视为同一实体进行披露的情况很常见。
- 中国工厂通常使用一个由不断变化的分包商组成的团队。这些分包商有的是家族企业,有的是共有人,有的只是因为角色关系,有的甚至只是因为距离很近。中国工厂通常会声称,他们必须向这些分包商披露信息,以便为您的产品提供成本核算。
- 许多中国工厂都是一个庞大而广泛的 "集团公司 "的一部分,其中包括由一个母公司拥有的众多子公司。就信息披露而言,集团成员不把其他成员视为外人。
- 中国的国有企业通常不把其他国有企业视为独立的竞争对手。因为国有企业是国有的,所以人们认为一家国有企业掌握的信息应该可以与另一家国有企业自由共享。这一点在以公共服务为重点的行业尤为明显,如医疗保健和航空业。由于这些行业的所有国有企业都在追求公共利益,它们没有理由不与兄弟 SEO 共享你的信息。
c.不规避
不规避是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 "N",其重要性因情况而异。你的中国工厂知道你以中国价格从它那里购买产品,然后在你将产品卖到国外市场之前增加了一大笔利润。如果你的中国工厂以低于你 50%的价格向你的客户出售产品,你会受到什么影响?在质量和服务至关重要的行业,许多客户可能会继续与你合作。但在其他行业,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防止你的中国供应商规避条款的最好办法是在你的中国 NNN 协议中加入适合中国国情的不规避条款。
使用中国法院会执行的 NNN 协议
a.为中国起草中国无固定期限协议
您的 "无固定期限 "协议通常应在对您的中国交易方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强制执行。这意味着应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以中文为准据语言,并由对中国公司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行使专属管辖权。采取这种以中国为重点的方法的根本原因是,在侵权或规避案件中,你必须能够迅速对中国被告采取行动。在大多数情况下,任何其他方法都会导致协议无法执行,或拖延执行时间,使协议失去作用。
请考虑以下基本问题:
- 大多数外国判决在中国无法执行。这就意味着,规定当地国家管辖权的条款通常会使协议在中国无法执行,因此相对来说是无用的。
- 外国仲裁裁决在技术上可以在中国执行,但中国法院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方面记录不佳。中国法院普遍认为,与中国公司的争议应在中国解决。
- 在中国,仲裁会受到拖延,执行也不确定。仲裁委员会通常也无权扣押资产或采取其他行动迫使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 虽然中国法律允许外国法律管辖合同,但中国法院会要求当事人证明外国法律的每一个要素。由于对外国法律的解释几乎总是存在争议,这就导致了长时间的拖延。
- 尽管中国法律在技术上允许将英文作为合同的管辖语言,但大多数中国法院不会受理外文文件,即使受理,也会使用法院指定的翻译人员所做的翻译。 翻译纠纷很常见,同样会导致长时间的延误。这也意味着,在拿到法院翻译的合同之前,您无法确切知道自己的合同内容。
- 中国法院不允许 "择地诉讼"。诉讼必须在对被告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通常是被告注册的城市或通常开展业务的城市。任何规定由其他法院管辖的条款都将被忽略。这也是模板式无固定期限协议在中国几乎行不通的众多原因之一。
如需进一步了解如何起草一份适用于中国的合同,请参阅《在中国签订合同》:一份物有所值的合同》。
b.起草中国 NNN 协议,说服中国交易方不要违约。
其次,"无固定期限 "协议应写得让中国公司真正担心,一旦违反协议,将立即产生负面影响。培养这种恐惧感的第一步就是如上所述,使你的 "永久免租 "协议具有可执行性。第二步是确保您的 "永久免租 "协议对每项违约行为都规定了具体金额的合同损害赔偿。
c.起草包含适当损害赔偿条款的中国无固定期限协议
在您的中国无固定期限协议中加入合同损害赔偿条款将为您带来两个重要好处。首先,它迫使中方认识到,如果违反协议,将面临实际的、可量化的后果。其次,具体的金额规定了损害赔偿的最低水平。这一确定的金额为中国法院提供了判决前扣押资产的依据。
以扣押中国交易方资产作为可信的威胁,可大大增加其遵守《中国无担保协议》的可能性,如果其不遵守,你也能迅速将其绳之以法。您的中国无纸贸易协议应包括一个确定金额的合同损害赔偿条款,中国法院可以并将通过下令扣押被告的资产来执行该条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允许惩罚性赔偿,也不允许大量的间接损害赔偿。因此,您的中国无固定期限协议必须将合同损害赔偿金额设定为合理替代因违反协议而造成的损害。
由于中国公司知道,违反精心起草的以中国为中心的《无条件免租协议》很可能会导致中国法院冻结其资产,因此我们会遇到中国工厂对我们的《无条件免租协议》做出以下三种反应:
1.一些中国公司拒绝签约。这些公司从一开始就计划窃取外国技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2.一些中国公司会认真讨论他们认为哪些内容应排除在《无固定期限协议》之外。这通常是一个积极的结果,因为这往往能就技术问题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这也很好地说明了中国公司对协议的重视,这些公司往往不太可能违反协议。
3. 大多数中国公司在签署 "无固定期限 "协议后,都会认真对待其 "无固定期限 "义务。这并不意味着每家中国公司都会摒弃多年来的不良做法,开始良好行为。但这通常意味着,当一家中国公司违反了 "全国统一域名 "协议时,无需提起诉讼。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提及 "不得转让 "协议,并发出可信的诉讼/资产扣押威胁,就足以促使中国公司回到正轨。
d.起草中国无固定期限协议以避免诉讼
以上说明了我们的中国律师在起草任何涉及中国的协议时所采取的一般方法。我们不希望我们的客户不得不提起诉讼,因此我们力求通过制定 "无固定期限 "协议来降低诉讼的可能性,使中方相信遵守合同比违反合同更好。我们的适合中国的 NNN 协议正是如此。
为您的中国 NNN 协议选择合适的律师:外面有骗子
在《中国合同起草骗局:一文中,我们写道:自 COVID以来,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律师发现,为外国公司起草 NNN 协议的人大量增加,这为中国公司窃取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提供了便利。没错,我们看到了大量的 "非商业性商业秘密协议",这些协议让窃取知识产权变得更加容易,而不是更加困难。
我将大量借用这篇文章的内容,因为此类 "知识产权盗窃 "合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而《无固定期限协议》是迄今为止最常见的此类合同。
自 COVID 推出以来,我们的中国律师发现,在 Fiverr等网站上,声称能以令人震惊的低价提供以下中国法律服务的网站和独立承包商大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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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商标
- 中国专利
- 中国版权
- 中国NNN协议
- 中国制造协议
- 中国分销协议
- 中国产品开发协议
这些 "服务提供商"(注意,我不称他们为律师,尽管许多人自称是律师)会(以 10 美元到 250 美元不等的价格)审查或起草你的合同,或为你提供一份中国的协议模板。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大多数?)似乎根本没有能力做这些事情,他们的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自这一流行病开始以来,我们的中国律师不得不告诉一些深陷困境后找到我们的外国公司,他们的合同要么毫无用处,要么比没有合同还糟糕。当我们解释为什么他们的合同如此有害时,他们的回答通常是,他们没钱请 "真正的律师事务所",他们 "只是觉得这些合同总比什么都没有好"。问题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合同还不如什么都没有。
几周前,我收到了一封邮件,邮件的作者几个月前曾联系过我,内容是关于针对一家中国公司的潜在诉讼事宜。这个案子并不复杂,我建议他找当地的中国律师,特别是因为他会说普通话。新邮件是一封更新的邮件,消息并不乐观。
这个人似乎确信他的中国律师将机密透露给了他打算起诉的中国公司。我不能断定这是否属实,但我可以告诉你,这至少是我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第三次听说类似的事情,而且我从未听说过美国或英国律师有这样的经历。坦率地说,我也从未听说过有信誉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有这样的故事。另外两起事件涉及美国公司,他们聘请了(两家不同的)中国服务提供商为其申请商标,结果这些律师事务所花了很长时间才为他们申请到商标,然后报告说,在此期间,一家中国竞争公司击败了美国公司,获得了商标。这两家公司都确信(我也确信),他们的 "律师"(可能根本不是真正的律师)已经提前向中国竞争对手提供了线索,而且毫无疑问,他们因此得到了丰厚的报酬。
直截了当地说,中国律师无需对您保密。我们在《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尤其是在中国,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真的很重要》一文中写道:"聘请中国律师要谨慎,向他们透露机密更要谨慎":
Brad [Luo]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说:"如果我是客户,我会在与我的中国律师谈论某些事情时犹豫不决。布拉德的这一建议非常正确,使用中国律师的外国公司必须认识到这一点,这也是我们的中国律师经常要向有些不相信的美国客户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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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中国,律师有保密的一般义务(《律师法》第 83 条),但没有任何规定阻止他们在民事案件中作证指控其客户。虽然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可以选择为自己的案件保密(《刑法》第 46 条),但其他律师在法律上没有同样的自由裁量权。在此法律框架下,为被控逃税的人辩护的律师可以选择不做不利于其委托人的证词,但被告的税务律师不会受到类似保护。
除了这些法律方面的考虑之外,还有一些实际方面的考虑。美国律师害怕纪律处分是理所当然的。律师协会会认真对待投诉,对大多数律师来说,取消资格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声誉上。这并不是说中国的律师不受政府和律师协会的纪律监督:他们确实受到了监督。然而,对浙江省纪律处分案件的研究发现,在所审查的 122 起案件中,只有 11 起涉及 "客户保护的某些方面"。政治考量和保护律师事务所利益通常是驱动力。
很难想象普通的中国律师会害怕泄露机密信息的后果,特别是如果受影响的客户是外国人,如今如果是美国公司,后果就更严重了。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中国律师能从你提供的信息中获益,你就会处于弱势地位。也许你的中国律师有另一个客户,他很想看看你的新专利申请。也许你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会在 你的竞争对手提交商标申请之前 向其通风报信,从而从中获益--我们曾多次听说过这种情况。又或者,你告诉他们你会为每个小部件支付 10 美元,而不仅仅是合同上写的 8 美元,这可能会让你获益匪浅。更糟糕的是,如果你的中国律师正与中国政府当局打得火热,而举报外国公司的错误行为将有助于他们讨好中国政府,那该怎么办?所有这些噩梦般的场景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可能发生。
有鉴于此,精明的客户通常会将他们在中国的业务委托给受外国严格保密规则约束的律师。当然,有时可能需要向中国的合作律师透露一些信息,但应始终在谨慎、有节制、有必要知情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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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您不希望在披露机密信息后才发现自己的通信不享有特权。最好的办法通常是先与您在美国的国际律师沟通,制定适当的策略,然后再与国外律师接触。这些律师信任问题由来已久,但随着中美关系日益紧张,这些问题正在并将继续凸显出来,这促使我们再次撰写相关文章。
中国律师利用您的信息牟利的风险一直存在,但在 COVID 之前,这种风险很少发生。现在,我们经常看到这种情况发生,而且我们认为其中大部分来自伪装成律师的非律师和销售模板的在线服务提供商。
该帖子提供了以下有关这些低价合同的统计数据:
在我们看到的价格低得惊人的中国合同中,大约有 40% 的合同写得非常糟糕,甚至还不如没有合同。在这些合同中,约有 25% 的合同似乎涉及一名律师/假律师,中方付钱让他把合同"扔 "给中方。其余 25% 的合同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略好于完全没有合同,另一种是大致相当于完全没有合同。换句话说,为一份中国合同支付一笔非常低的费用,你就有大约 10-15% 的机会比什么都不做做得更好,大约 75% 的机会做得更差。你觉得这样的几率如何?
除了所写的合同根本不起作用外,我们还经常看到所选择的合同类型存在问题。我们看到有人花钱买了一份糟糕的NNN 协议,而他们根本不需要 NNN 协议,他们真正需要的是产品开发协议。我们还见过相反的情况。我们也见过在实际需要分销协议时签订许可协议的情况,我们也见过相反的情况。我们也见过需要生产协议时却签订了分销协议的情况。换句话说,人们不仅要为草拟得如此糟糕的合同买单,甚至还不如不签合同,而且往往还要为错误的合同买单!查看中国合同模板,每份 99 美元。
我敦促你们阅读整篇文章,因为它对中国的无固定期限协议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无固定期限协议的统计数据比上述数据要糟糕得多,而糟糕的无固定期限协议往往会带来毁灭性的结果。正如我们一位最有经验的国际制造业律师常说的那样被盗用的知识产权比任何其他东西都更能摧毁公司。如果一家公司销售你的产品,而价格却低于你的生产成本,你如何与之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