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美国提供了世界上最好的商业机会。然而,美国的法律体系也会给外国企业带来复杂的监管障碍。对于希望在广阔的美国商业环境中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并成功运营的外国公司来说,驾驭这些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至关重要。
本指南旨在帮助外国公司了解美国的法律框架以及经常影响外国公司在美国甚至与美国开展业务活动的主要法律。为此,它重点介绍了外国公司在美国建立和开展业务时经常遇到的美国法律领域。熟悉商业实体、合同、税收、知识产权、移民、就业和产品责任等主题,可以帮助外国企业在美国发展时避开法律陷阱。
虽然在美国开展业务时必须获得当地法律顾问的支持,但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能使外国公司有效地将其需求传达给美国法律顾问,掌握所提供建议的重要性,并根据美国的法律现实做出更好的商业决策。
通过适当的准备、合作和合规,外国公司可以抓住美国提供的各种机会,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本指南可作为一个起点,帮助您获得实现这一目标所需的法律知识。
美国法律体系
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政府。这意味着,法律是在国家(联邦)、州和地方各级制定的。"地方 "法律是由城市和县制定的,适用于这些地理区域的法律。所有50个州(以及美国领土和哥伦比亚特区)都有自己的州和地方法律,适用于这些管辖区。一些法律领域,如专利和版权,完全由联邦法律管辖。许多其他法律,包括管理合同、雇佣关系和销售交易的法律,主要由各州制定。而许多其他领域的法律则同时受联邦和州法律的管辖。当在美国做生意时,外国公司应该意识到他们受这些平行的法律体系管辖,而这些法律体系往往因州而异。
企业实体选择
进入美国的外国公司必须决定其用于开展美国业务的商业实体形式。最常见的国内商业实体类型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LLC) 和合伙企业。每种业务形式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形式的选择取决于特定案例的法律和商业因素。每种类型的商业实体都必须根据实体成立所在州的法律成立。除合伙企业外,所有实体类型都需要向州政府提交组织文件。
分支办事处
外国公司不需要通过一个美国实体在美国开展业务,而是可以开设一个分支机构。然而,出于税收和责任的考虑,一般不建议这样做。分支机构与子公司不同,不是一个独立于母公司的法律实体。分支机构被认为是在美国经营的外国公司。如果一家外国公司在美国建立了一个分支机构并在美国开展业务,整个公司就被认为是在美国 "做生意"。这可能需要对该公司赚取的所有收入征税,而不是仅限于对分支机构的收入征税。此外,外国公司的责任并不局限于在分支机构一级发生的责任。因此,来到美国的外国企业一般不会选择开设分支机构,除非有美国律师特别建议这样做。选择下面讨论的实体形式之一通常比开设分支机构更有优势。
公司
许多外国公司在美国以公司形式开展业务。公司是根据州法律组建的,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创建和经营公司的规则。在美国,一家公司可以根据一个州的法律成立,而其主要营业地在另一个州。一个合理的选择是在企业打算在其经营所在地的州成立公司。华盛顿州因其可预测性和商业友好的法律而成为企业注册的热门选择。华盛顿州的《统一商业组织法》和《华盛顿州商业公司法》规定了华盛顿州公司的成立。
要成立一家公司,必须向所选州的州务卿提交公司证书--通常是在网上提交。在大多数州,公司的所有者(也称为 "股东")选举董事,由他们制定公司政策并选举官员,如公司总裁、副总裁、秘书和财务主管。美国公司的董事可以是外国公民,必须是自然人,而不是外国公司。公司的运营规则通常包括在公司的书面章程中。公司的内部结构和附则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是相似的,但可以根据个别公司的需要进行定制。
最常见的公司形式被称为C型公司。C型公司按公司所得税税率与公司的所有者分开征税。这意味着,作为支付给所有者的利润要被征收两次税--第一次是在公司层面,第二次是在所有者层面。美国公司可以通过选择作为S型公司来避免这种双重征税,S型公司在联邦税收方面是一个 "通过 "实体。然而,一家外国公司不能选择作为S型公司对待。
美国法律将公司视为法人,这意味着公司可以像自然人一样签订合同,起诉和被起诉,并承担自己的责任。一般来说,个人业主可以避免为公司的行为承担个人责任,在破产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宣布破产,而不会使业主的个人资产受到威胁。然而,重要的是,业主要保持公司的正规性,并将业主的个人事务与公司业务分开,以防止债权人对董事和业主个人施加责任。保护董事和业主不承担个人责任是公司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有限责任公司
另一个实体的选择是有限责任公司(LLC)。与公司一样,有限责任公司是通过向公司所在州的州务卿注册而成立的。与公司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受公司成立地所在州的法律管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至少有一个成员,而成员不需要是自然人。
有限责任公司在如何为公司融资和管理方面提供了灵活性。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即 "成员"--通常会设计和创建一份 "运营协议",以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的运作和组织。虽然大多数公司选择创建一个运营协议,但这样做是可选的。例如,根据华盛顿州的法律,成员不需要通过书面协议,但如果没有运营协议,有限责任公司将受到华盛顿州法规规定的默认条款的约束。同样地,如果经营协议中遗漏了某些条款,华盛顿州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的默认条款将适用。
与公司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选择作为公司纳税,也可以选择将收入 "传递 "给成员,在成员层面纳税。许多外国公司倾向于在公司层面上征税,以避免将分配给成员的款项反映在他们的个人纳税申报中。
像公司一样,有限责任公司有一个独立于其成员的法律身份。因此,成员的个人责任仅限于他们的投资。与公司一样,债权人只能在有限的情况下接触到成员的个人资产,即成员无视公司的独立法人身份,或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个外壳,以避免母公司的责任。
合作伙伴
外国公司也可以通过与另一方达成协议,在美国共同开展业务来形成合伙关系。虽然组建合伙企业不需要书面协议,但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正式确定安排。普通合伙企业不提供与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的责任利益。外国公司还应该知道,合伙企业可以通过口头协议或行为形成,而无需向州政府提交任何文件。在某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可以在不知不觉中通过非正式的协议与另一个人进行特定的业务而形成。外国公司应尽早聘请律师以避免这些误解。
外国公司在美国的银行业务
在美国,如果一个外国实体没有在美国的存在,要在美国开一个银行账户是很困难的。即使一个外国个人或公司已经创建了一个美国实体,美国的银行更愿意贷款给美国企业而不是外国企业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一旦一个外国企业在美国成功经营了一段时间,该企业往往会通过美国银行获得更多的资金。
美国商业移民
所有来美国工作的外国人必须以签证的形式获得许可。美国的签证法很复杂,而且是严格的联邦法。各个州并不管理或提供签证。签证是由美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许多类型的签证,包括大多数类型的工作签证,需要得到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的批准。
对外国人来说,为他们在美国的逗留获得正确的签证类型是很重要的。进入美国的就业类别很多,有专门针对投资者、商务访问者和担保人就业的类别。许多将业务带到美国的实体寻求美国移民律师的建议,以选择正确的签证类别并避免申请错误。
众多类型的签证中的每一种都有不同的要求,并允许在美国有不同的授权停留时间。例如,E-2非移民签证允许来自与美国有商业和航行条约的国家的个人进入美国,如果寻求签证的人向美国实体投资大量资本。该个人必须是为了发展和指导投资实体而寻求进入美国。符合条件的E-2签证获得者的雇员和家庭成员也可以获得单独的签证。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持E-2签证在美国首次逗留2年,延长逗留的请求可以在2年内获得批准。
对外国企业主和他们的工人来说,遵守其特定签证的条款至关重要,因为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被驱逐出美国或被拒绝重新进入美国。
美国合同法
合同通常由州法律管辖。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法院将根据书面的明确语言、当事人的行为、行业习惯和适用法律来解释该协议。然而,所有50个州都采用了某种形式的《统一商法典》(UCC),它通常适用于任何超过500美元的商品销售合同。在解释这类合同时,法院会参考UCC条款来填补当事人在协议中没有涉及的空白。
并非所有国家都要求合同的订立要有对价,但在美国,没有对价的协议是无效的。履约或回报承诺必须在双方之间讨价还价,才有资格作为对价。例如,对价可以是金钱、服务的履行、不做某事,或修改法律权利。
谈判和律师的作用
在谈判和起草合同的早期,法律顾问的参与是很常见的。每一方的律师在达成最终协议之前,通常会交换许多带有 "红线 "编辑的协议版本。外国公司在与美国公司合作时应适应这种动态,并且在商定重要的交易点之前,通常会从法律顾问的参与中受益。
法律和地点的选择
因为美国的合同是由州法律管辖的,所有的合同都应该包括一个 "法律选择 "条款,指定在解释协议时使用哪个州的法律。同样,合同可以包括一个 "地点选择 "条款,指定在哪一个州提起诉讼以执行合同。做出这些选择可以实现可预测性,并避免在不熟悉的或遥远的管辖区进行诉讼。
与外国公司有关的美国税收
鉴于美国税法的复杂性,谨慎的税务规划和咨询对所有在美国做生意的公司都很重要。在美国的公司需要分别缴纳联邦、州和地方税。联邦政府通过国内税收署(IRS)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股息、利息和其他被动收入税以及雇员工资税。企业也可能在其开展业务的州有一些额外的纳税义务。
从美国国税局获取 EIN 号
一个新的公司必须从国内税收局获得一个雇主识别码(EIN)。该EIN是报税和识别公司所需的。在一个公司可以进行交易或开设银行账户之前,通常需要这个号码。为了获得EIN,申请人可以通过填写 "SS-4 "表格来申请。这可以通过在线(www.irs.gov)、邮寄或传真完成。然而,没有个人纳税人识别码(ITIN)的外国人,不能使用在线服务来获得EIN。国际申请可以通过电话拨打267-941-1099来获得他们的EIN。打电话的人必须被授权接收EIN并回答有关SS-4表格的问题。
税务条约
美国是与众多外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缔约国。如果你的母国与美国签订了税收协定,那么应该将税收协定作为主要的税收筹划工具来参考。这些条约有很大的差异,但一般都是为了防止双重征税和逃税,并促进国家之间的贸易。许多条约规定了外国公司在美国拥有 "常设机构 "的条件,这影响到该企业是否需要缴纳联邦所得税。如果相关税收协定的规定导致外国公司欠下较少的联邦所得税,则必须在公司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中提出这一好处,并且必须在申报表中引用具体的规定。如果不遵守这一要求,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罚金。通过一个美国实体(如公司)进行经营,可以消除外国公司依靠税收协定解决的一些关于双重征税的担忧。
企业所得税
在美国成立的公司要对其在世界任何地方获得的所有收入缴纳联邦所得税。税收是根据应税净收入征收的,即总收入减去允许的扣除额。纳税人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扣除项目,而且这些扣除项目的规则很复杂。某些行业的公司也可能有资格获得税收抵免,这通常被用来激励对可再生能源等新兴行业的投资。税收抵免与减免相比特别有价值,因为它们能使公司的税单以美元计价。
州销售税
除联邦税外,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公司还必须遵守各州的销售税法。各州的销售税率差别很大,有些地方还会增加销售税。一般来说,企业必须在有实质性实体存在或 "关联 "的任何州征收和汇付销售税。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州外卖家在网上销售时征收销售税的问题越来越普遍,许多州都要求州外网上卖家注册、征收和汇付销售税。向美国消费者进行大量在线销售的公司应熟悉不断变化的各州销售税法和注册要求。不遵守规定可能导致审计、税务责任、利息和罚款。由于各州都在打击未开发的收入来源,因此正确的销售税合规非常复杂,但却至关重要。
转让定价
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不得将利润转移到外国母公司避税。当外国母公司向美国子公司收取过高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例如库存或管理服务)以将税前资金转移到海外时,就会发生“转让定价”的做法。美国国税局可以对公司的这种做法进行调查,并可能对违规行为处以严厉的处罚。为美国税务审计辩护既昂贵又耗时,进一步增加了不合规的成本。获得的任何短期利益都被被美国国税局审计和发现的风险所抵消。
个人/外籍人士所得税
作为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的个人,无论他们在哪里工作或居住,都要对其全球收入纳税。一般来说,当一个人获得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或在最近的纳税年度中至少有183天在美国,他就被视为美国居民。即使一个人不是美国居民或合法永久居民,这些人仍然必须为在美国赚取的收入支付美国联邦所得税。
无论是哪种情况,外国个人都会从美国税务专业人员的积极税务规划中获益匪浅。这些专业人士了解众多的扣减、豁免和税收抵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义务并确保遵守法律。与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一样,个人如果不缴纳美国税,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FIRPTA)。
在美国做生意的外国个人和公司也要遵守《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FIRPTA)。该法案对处置美国的不动产征税,而不论纳税人的居住地或在美国是否存在 "常设机构"。当个人或公司在美国获得或出售不动产的任何权益时,该税种都是一个问题。
美国知识产权法
美国有健全的知识产权法,保护为企业增加价值并区分品牌和产品的无形资产。在美国有四种主要的知识产权形式: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
专利
实用专利保护一项发明的功能和结构方面。为了获得专利,该发明必须是新的、新颖的和非显而易见的。制造物品的新的、原创的和装饰性的设计也可以在美国获得专利。一旦美国专利局(USPTO)授予专利,专利所有人就有权排除他人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该发明或设计,期限为申请日期起20年。在美国做生意的外国公司不得侵犯美国公司的专利权。如果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专利权人可以在联邦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和发布禁令。
公司应注意,外国专利在美国是不可执行的。将独特的产品引入美国市场的外国公司可能会通过获得美国专利来获得对其发明的保护,前提是该发明尚未在其他国家上市或销售。然而,在美国获得专利需要美国专利律师,而且可能很费时和昂贵。
商标
美国的商标权是基于在商业中使用一个公众认为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词、名称、符号或其组合。商标的联邦保护是通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来实现的。注册商标持有人可以起诉那些商标欺骗或混淆顾客或稀释注册人品牌价值的竞争对手。商标所有人也可以在州一级注册他们的商标,但州级注册所赋予的权利比联邦注册少。外国公司应考虑通过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为公司和产品名称寻求商标保护。
与外国专利一样,外国商标在美国不能强制执行。相反,商标具有地域性,必须在寻求保护的每个国家申请。然而,《马德里议定书》使在多个国家注册一个商标变得更加容易。通过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一份申请,美国申请人可以同时在多达84个国家寻求保护。
除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者可以通过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获得某些普通法上的商标权。然而,这些权利是有限的,而且远不如正式注册所授予的权利定义明确。
版权
美国版权法赋予作品的作者对作品的专有权,时间为作者的一生加上70年(对于1978年1月1日或之后创作的作品)。版权保护适用于文学、音乐、建筑、艺术、图形、录音以及其他写下来或以其他方式固定在有形媒介上的作品。授予版权人的专属权利包括复制作品、在原作基础上制作衍生作品、分发作品副本、公开表演作品和展示作品的权利。已出版和未出版的作品都受版权保护。
当作者创作作品时,版权保护就自动得到保障--不需要注册就可以得到保护。这种保护适用于未发表的作品,而不论作者的国籍或居住地。根据美国加入的各种条约,如果符合某些条件,外国人创作的已发表作品也可以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虽然不需要注册,但联邦注册确实有很大好处,包括可以在法庭上强制执行作者的权利,并对侵权行为获得额外的补救措施。注册可以通过版权局轻松完成。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为企业增加价值或为所有者提供竞争优势的任何信息,因为该信息不为他人所知。例如,商业秘密可以是一个公式、一个设备、一个数据汇编或一个制造技术。商业秘密在所有50个州都受到州法律的广泛保护。从2016年5月通过的《捍卫商业秘密法》来看,商业秘密也受到联邦法律的保护。所有者必须做出合理的努力来维护该秘密,以便继续保护。商业秘密法可以保护那些不能申请专利但对公司的运营或产品至关重要的知识产权。公司通常要求员工签署协议以保护商业秘密。
美国劳动与就业法
来到美国的外国企业在雇用将在美国工作的雇员时必须遵守美国法律。美国法律对 "雇员 "和 "独立承包商 "进行区分。雇员须遵守预扣税要求,并受联邦劳动法保护。另一方面,独立承包商不受预扣税款要求的约束,不受许多劳动法的保护,如联邦最低工资。真正的独立承包商比雇员行使更大的行为和财务自主权。在美国做生意的公司需要了解这些区别,并准确地对工人进行分类。如果政府机构或法院确定一个工人实际上是雇员而不是独立承包商,雇主可能会根据劳动法承担补税和民事索赔。
就业/外派人员就业合同
管理在美国的外国所有者与美国的外国雇员之间的雇员关系的合同必须遵守美国法律。许多公司与其关键员工签订雇佣合同,例如高管、高级职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技术或商业技能对业务不可或缺的人。这些雇佣合同可以规定雇佣的范围和期限以及双方可以终止关系的条件。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雇员被视为“随意”,在美国几乎所有州,雇主或雇员都可以以任何合法理由终止关系,恕不另行通知。
雇主在与美国雇员签订合同时还必须遵守美国的工资和工时法。例如,《公平劳动标准法》(FLSA) 要求雇主每周超过 40 小时至少支付联邦最低工资和时间以及一半的加班费。如果雇员在最低工资较高的州工作,雇主必须支付较高的州最低工资。雇主还必须遵守《家庭医疗休假法》(FMLA),该法为员工因符合条件的医疗或家庭原因缺勤设定了标准。根据 FMLA,员工可以休 12 周的无薪产假。
知识产权和发明人协议
根据美国法律,雇员在工作期间的发现和发明一般属于雇主。然而,雇佣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明确授予雇主此类权利的语言,并要求雇员合作以确保有关知识产权的联邦注册。雇佣合同也可以用来扩大雇主的权利范围,包括与企业有关的或在雇佣期内使用公司设备的任何和所有发现和发明。雇佣合同可以进一步用来限制雇员从他们对专有系统或信息的了解中获得发明的能力。
保密协议。
许多美国雇主要求雇员签署广泛的保密协议,以防止雇员与竞争对手分享专有信息或任何其他有价值的、不光彩的或其他敏感信息。在谈判涉及交换敏感信息的交易之前,保密协议也很常见。
竞业禁止协议
根据美国法律,限制前雇员为竞争公司工作的非竞争协议可能很棘手。这种协议在一些州是完全不能执行的,而且法院对其的解释也很狭隘。尽管如此,它们往往受到雇主的青睐,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有效的。在允许的情况下,竞业禁止协议必须在范围、时间和地理上是合理的,并且不能使前雇员无法在其领域内谋生。
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通常被用来为新员工提供指导,并规定公司政策。然而,员工手册并不能替代雇佣合同,即使手册是由员工签署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手册中的陈述可能被解释为修改就业条款。因此,在美国,雇主通常会避免使用可能会给随意雇佣的雇员带来持续或永久雇佣期望的语言。
反歧视法
联邦和州法律广泛禁止基于雇员或潜在雇员的种族、肤色、国籍、宗教、年龄、性别、残疾、婚姻状况和退伍军人的歧视。雇主也被禁止惩罚举报歧视的员工。这些反歧视法必须在就业的各个阶段得到遵守,包括在雇用、晋升和解雇期间。许多州和地方已经制定了额外的法律,在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等基础上提供进一步的保护。在美国,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法律领域。
为了确保遵守所有的反歧视法律,公司通常将反歧视政策编入员工手册,并对经理和主管进行这些法律的教育。即使公司政策禁止歧视,雇主如果故意允许雇员从事歧视性行为,也要对该雇员的行为负责。
美国产品责任法
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与其他国家的产品责任法有很大不同。与其他许多国家不同的是,美国大多数州都采用了严格侵权责任的理论。严格责任的采用扩大了对产品伤害负有责任的实体的范围,并减少了确定这种责任所需的证据。根据严格责任,一个公司
在生产链的任何地方(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如果他们在有缺陷的条件下销售产品,对用户有 "不合理的危险",都要承担责任。即使销售商没有过失(意味着销售商行使了合理的谨慎),即使消费者没有与销售商建立合同关系,情况也是如此。调查的重点是产品,而不是销售商的行为。
一家公司也可以根据单独的过失理论,或因违反保证而对受伤的消费者负责。如果一个公司没有达到一个合理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行使的谨慎标准,例如在设计或制造产品时,它就是过失的。一家公司也可能因为没有警告消费者产品的危险性而被认定为过失。保修索赔产生于受伤害的人和产品销售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在美国,保证可以是明示或暗示的。
与许多其他国家不同,产品责任案件的损害赔偿通常由陪审团决定,并可能包括对伤害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赔偿。这意味着,产品责任案件的赔偿金可能非常高。
由于整个生产链都可能对产品造成的损害负责,因此企业必须在美国销售合同中加入赔偿条款。赔偿条款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的某些成本和费用。根据典型的赔偿条款,债务人(给予赔偿的一方)同意赔偿债权人(接受赔偿的一方)因产品造成的伤害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责任、索赔或诉讼因由。如果一方同意为另一方辩护,则也可以协商抗辩条款,以应对受害第三方提起的诉讼。
除了谈判赔偿和辩护条款外,在美国做生意的外国公司应考虑购买足够的保险以保护产品责任索赔。
美国环境法
美国有一套全面的环境法律体系,对空气、水、土地和有害废物进行监管。这些法律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无论其本国的环境法律如何。美国环境保护局(EPA)是负责执行环境法的主要联邦机构。环保局可对违反环境法的行为处以民事和刑事处罚。在美国违反环境法的外国公司也可能受到私人诉讼。
以下是美国的一些主要环境法律:
- 清洁空气法》:该法对来自工厂、发电厂和其他污染源的空气污染进行管理。
- 清洁水法》:该法对来自工厂、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来源的水污染进行监管。
- 资源保护与恢复法》(RCRA):该法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做出了规定。
- 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CERCLA):该法又称超级基金法,对危险废物场所的清理工作进行监管。
- 安全饮用水法》:该法规定了饮用水的安全。
- 濒危物种法》:该法保护濒危和受威胁物种。
以下是美国环境法如何影响外国公司的一些具体例子:
- 在美国经营工厂的外国公司必须遵守《清洁空气法》的排放标准。
- 向美国水域排放废水的外国公司必须遵守《清洁水法案》的排放许可规定。
- 在美国产生或运输危险废物的外国公司必须遵守 RCRA 法规。
- 考虑在美国购置房产的外国公司必须了解房产是否受到环境污染。
在美国违反环境法的外国公司可能面临重大处罚。这些处罚可能包括罚款、监禁和吊销营业执照。此外,违反环境法的外国公司可能会受到受到污染损害的个人和企业的私人诉讼。
通过了解美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外国公司可以避免代价高昂的处罚,并保护自己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