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越来越不讲究礼节
在诉讼领域,我称之为"纸老虎"的现象正日益盛行。加州法院规则第9.7条要求所有律师以庄重、礼貌和正直的态度行事,而大多数州也制定了类似的道德规范。 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示范规则》为这些规范奠定了基础,强调全国法律界应始终秉持专业精神与文明风范。不仅在美国,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彰显了在诉讼中保持尊重与道德行为的全球重要性。
然而,我目睹了文明风气显著的倒退。这种现象更添一层复杂性:人们在书面动议中采取强硬立场,却在面对面或电话交谈时仍保持着礼貌与文明的表象。
书面攻击与当面礼貌
作为经验丰富的律师,我遇见过不少纸老虎般的对手。他们的动议书充斥着恶毒言辞、人身攻击和煽动性言论。 每个段落都似为挑衅、恐吓与破坏而生。这些攻击往往与案件事实或法律争议毫无关联,纯属无稽之谈。耗费客户时间金钱去驳斥这些无关紧要的谬论令人沮丧,尤其当它们对实际案件毫无影响时——这正是他们的目的。
然而,当涉及面对面交流或电话交谈时,这些律师却展现出截然不同的形象。他们彬彬有礼、和蔼可亲,看似通情达理。 尖刻的言辞与侮辱性攻击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彬彬有礼的交谈和专业得体的风范。这种令人震惊的反差,甚至会让经验最丰富的律师感到困惑失措。此类攻击将彻底破坏双方律师之间的关系,使得庭外和解或庭外解决几乎成为不可能之事。
推动激进诉讼策略的因素
那么,这种二元现象背后有何缘由?为何某些律师在书面沟通中采取强硬手段,面对面交涉时却保持礼貌?答案在于诉讼策略,其运用似乎与三大因素直接相关:1)案件证据薄弱;2)律师专业能力;3)律师对委托人的掌控程度。
根据我的经验,这些过度激进的动议往往是蓄意为之,旨在获取优势、施加威慑并掩盖案件薄弱之处。通过发起人身攻击和使用煽动性言辞,这些律师还试图将对手置于守势,并在法庭面前削弱对方形象。 然而在直接交锋时,这些律师却鲜少显露书面材料中的夸张咄咄逼人。他们深谙维持表面礼貌更能达成目的,也清楚法庭绝不容忍当面表演。通过伪装文明,即便提出不合理主张也能显得合情合理。
这种策略很少奏效,有时甚至会适得其反。最近我参加的一次听证会就印证了这一点。某位律师指控对方在动议中怀有恶意。当法庭质询时,这位律师却改口称对方行为"程序不当",再未提及恶意。法庭识破了这种突然转变,严厉斥责了律师煽动性言辞的使用,并驳回了该动议。
应对攻击性行为
对于遭受此类策略的律师而言,应对这种局面颇具挑战。这需要在坚定、沉着、战略思维之间取得微妙平衡,同时还需具备强大的心理承受力。 尽管面对咄咄逼人的书面动议时,以牙还牙的冲动难以抑制,但此举可能加剧紧张局势,正中对方律师下怀。这并非意味着遭受此类行为的律师束手无策。若行为已构成骚扰,法院可介入并颁布保护令。有时这正是终止冒犯行为的唯一途径。
面对诉讼挑战时恪守职业道德
衡量律师能力的标准在于有效辩护而非口舌之争。律师不仅要恪守法律,更需以正直与优雅的姿态行事。但愿纸老虎的崛起终将止步于最后一声咆哮,文明之风重归法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