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几家实体正处于MDMA和裸盖菇素药物FDA审批流程的不同阶段(相关问题的前期分析可参见此处和此处)。FDA批准可能在未来几年内实现。
但问题在于:根据《管制物质法案》(CSA),裸盖菇素 和MDMA均被列为第一类管制药物。而第一类麻醉品基本上禁止开具处方。那么,这个新体系将如何运作?
为了使医生和医疗专业人员能够开具并使用FDA批准的MDMA和裸盖菇素制剂,联邦政府必须重新调整其管制分类。我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是:这是否意味着MDMA和裸盖菇素将被整体重新分类?换言之,政府是否会将裸盖菇素和MDMA作为整体移至较低管制级别。
这个问题答案几乎可以肯定是否定的。联邦政府极可能将FDA批准的药物配方重新分类,而将MDMA和裸盖菇素保留在一类管制药物中。此举已有先例可循。 γ-羟基丁酸(GHB)作为《受控物质法》中的一类抑制剂,其制剂已获FDA批准用于特定药物——例如XYWAV®。根据该链接信息:
XYWAV属于第三类管制药物。其活性成分为γ-羟丁酸(GHB),亦称γ-羟丁酸酯,属于第一类管制药物。滥用非法GHB(无论单独使用或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剂联合使用)均可能引发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癫痫发作、呼吸抑制、意识水平下降、昏迷及死亡。 GHB具有起效迅速的镇静作用,尤其与酒精混合使用时更具致忘特性,这已被证实对自愿及非自愿使用者(如性侵受害者)均构成危险。医师应仔细评估患者的药物滥用史,并对这类患者进行密切随访。
事实上,若查阅美国缉毒局的《受控物质条例》,在第三类管制药物条目下明确规定:"任何含有γ-羟基丁酸(包括其盐类、异构体及异构体盐类)的药品制剂,若其申请已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05条获得批准"。 翻译成英文:若含GHB的药物获得FDA批准,则属于第三类管制药物。
所有迹象都表明,MDMA和裸盖菇素将面临类似的命运。联邦政府几乎不可能放宽对未经批准制剂的《受控物质法》限制,因此我们很可能会看到对FDA批准的II类或III类药物作出豁免。这将允许建立受监管的医疗市场,同时赋予缉毒局对其他所有人的广泛执法权。
在此还需指出,预期的重新分类不会影响俄勒冈州或科罗拉多州等地的服务中心市场。这些服务中心将使用州政府监管方式生产的裸盖菇素,而非FDA批准的制剂。因此,诸如将药物降为第三类管制药物、消除280E条款风险等益处都将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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