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招聘机构和 PEO 很少适合中国?

我们的一位中国律师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其中引用了我们一篇关于在中国使用第三方招聘机构的旧文章。这封邮件的作者接着大肆抨击我们在中国第三方招聘方面的错误做法。邮件内容如下(为保护罪人,稍作修改):

首先,祝贺您的博客,里面的内容非常精彩。但是,我对您推荐中国劳务派遣服务的理由持怀疑态度。

我研究这个话题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为我的公司最初需要在中国派遣员工,以便在上海的一家工厂建立供应链管理。

在您的博客中,您提到了在中国进行第三方雇佣的可能性。

_____ 和 ________ 等几家公司非法提供这种第三方雇佣服务。

如果一家外国公司想通过第三方雇用机构在中国长期雇用员工,唯一 "合法 "的途径就是外商独资企业或代表处或合资企业,但即使如此,也仅限于中国员工,而且雇用期限为六个月或更短。

我想请您澄清这一点或修改您的观点。

我对这个人很好,但很难相处,原因如下:

1.所引用的帖子是十多年前的,它并没有建议使用第三方招聘机构。它只是提到了这样做的可能性。我们已将其从博客中删除。

2.自那篇文章之后,我们多次撰文介绍中国如何打击第三方代理招聘。

3.我强烈地感觉到,给我发电子邮件的人主要是想让我们为他的公司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为他的公司提供其他选择。

无论如何,我们对他的答复如下:

不知道您在说什么,因为我们当然不建议您这样做。就在前几天,我们的一位中国就业律师向一位潜在客户发送了以下信息:

我们至少在五年前就停止了与第三方招聘公司合作,因为当时这种做法有 98 次是非法的,另外两次中有一半是不明智的。如果再加上许多声称这样做的公司本身也是非法经营,只是中间商,你就能明白我们为什么不再报道这个行业了。

即使使用合法的第三方招聘机构进行合法招聘,其最大的缺陷也在于确保合法招聘的成本以及缺乏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你将如何保护你透露给第三方雇用的 "你的 "非雇员的信息?中国公司会寻找这些非雇员,专门挖走他们,因为他们可以泄露不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此外,在很多情况下,使用第三方招聘机构所节省的成本是虚幻的,尤其是如果你以正确的方式与他们合作。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这样做有意义,最好请律师审查你与第三方雇佣机构的合同,以及第三方雇佣机构与它/你的员工的合同。至少,我们会修改这两份合同,为客户提供一些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尤其是确保在雇员出售客户的商业秘密时有一定的追索权。我们想要追索权,并不是为了拥有追索权,而是为了从一开始就阻止这些知识产权盗窃行为。

我们现在采用其他各种变通办法,帮助那些既希望有人在中国为他们提供服务,又希望避免组建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的客户。我不了解您的情况,有可能是百里挑一。中国劳动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很复杂,第三方招聘机构仍有合法操作的余地,而且中国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如果不深入了解事实和适用法律,就不可能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这就是为什么我把这一点列为使用第三方招聘机构很少有意义,但有时确实有意义的另一个原因。

在《中国劳务派遣规则》中,我们列出了中国仍允许劳务派遣机构聘用的三类 "派遣 "员工:

1. 任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雇员。

2.提供与雇主核心业务无关的辅助服务的辅助员工。

3.在长期雇员因脱产培训、休假、产假等原因无法工作期间,代替长期雇员执行任务的替代雇员。

随后,该职位介绍了这三个类别中对第三方雇用的额外要求。

因此,是的,这仍然是可能的,但并不容易,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这是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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