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中国和印度产2,4-二氯氧乙酸(2,4-D)(反倾销/反补贴)

新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请愿书:2,4-二氯苯氧乙酸(2,4-D)

2024年3月14日,针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进口的2,4-二氯苯氧乙酸(2,4-D)产品,美国政府正式受理了反倾销(AD)和反补贴(CVD)调查申请。  该申诉由科迪华农业科学有限责任公司提出。2,4-D是多种除草剂中使用的有效成分。

这两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将由两个联邦机构分别开展。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调查涉案进口产品是否构成损害原因;美国商务部(DOC)则将调查涉案进口产品是否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往美国(即倾销),或是否享受不公平的政府补贴。  两机构均须作出肯定性裁定——ITC需认定存在损害或损害威胁,DOC需认定存在倾销或补贴行为——方可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

范围

请愿书对本案的范围定义提出如下建议:

本调查所涉商品为2,4-二氯苯氧乙酸("2,4-D")。2,4-D的化学文摘服务("CAS")登记号为94-75-7,化学式为C8H6Cl2O3。 本命令范围涵盖2,4-D所有衍生物中的2,4-D成分,包括但不限于2,4-D的胺盐和酯类形式。

2,4-D的盐类和酯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2,4-D盐(CAS 2702-72-9)、2,4-D二乙醇胺盐(CAS 5742-19-8)、2,4-D二甲胺盐(CAS 2008-39-1)、 2,4-D-异丙胺盐(CAS 5742-17-6)、2,4-D三异丙醇胺盐(CAS 32341-80-3)、2,4-D BEE(CAS 1929-73-3)、 2,4-D-2-乙基己酯(CAS 1928-43-4)及2,4-D-异丙酯(CAS 94-11-1)。所有2,4-D及其盐类和酯类形式中的2,4-D成分均在适用范围内,无论其纯度、粒度或物理形态如何。

在生产国或第三国将2,4-D酸转化为2,4-D盐或酯,或将非涉案商品与涉案2,4-D及其盐类、酯类进行配制,均不使涉案2,4-D及其盐类、酯类脱离本命令的适用范围。 对于此类制剂,仅混合物中的2,4-D、2,4-D盐及2,4-D酯成分属于本命令的适用范围。

2,4-二氯苯乙酸、其盐类及酯类产品归类于《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子目2918.99.2010项下。其他适用当前范围的商品,包括可能归类于3808.93.0500和3808.93.1500项下的上述制剂。 所列HTSUS子目及CAS登记号仅为便利海关查验之用。请愿书中对适用范围的书面描述具有决定性效力。

据称反倾销/反补贴税率

请愿人计算了相关国家的估计倾销幅度:

中国 – 143.73-388.53%

印度 – 62.55%

请愿人未提供任何关于中国或印度补贴幅度的具体计算。

指定出口商/生产商

请愿人附上了其认为是涉案商品生产商和出口商的企业名单。详见此处所附清单。

指定美国进口商

请愿人提交了一份其认为是涉案商品美国进口商的企业名单。详见此处所附清单。

调查预计时间表

2024年3月14日——请愿书提交

2024年4月3日——商务部启动调查

2024年4月4日——ITC员工大会

2024年4月29日——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

2024年8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假设延期截止日期)(2024年6月7日——未延期)

2024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假设延期截止日期)

(2024年8月21日 – 未延期)

2025年2月22日——商务部最终裁定(延期)

2025年4月8日——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延期)

2025年4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反补贴税令(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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