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寻求进入中国市场的企业而言,知识产权许可往往是最佳途径。然而,企业需明智行事。具体而言,应抵制直接套用其他地区许可协议的冲动,而应采用专门为中国市场量身定制的协议,充分考虑中国本土的特殊条件。
1. 要求预付
要求中国被许可方预付许可费是合理的。预付款既体现被许可方的诚意,又能激励其有效利用许可方的知识产权(需注意中国企业有时会利用许可协议作为手段削弱竞争对手)。更重要的是,预付款能证明中方确实具备支付能力。 这看似琐碎,但交易往往因中方银行对许可协议内容存疑而告吹。且付款方必须是签署协议的公司。若付款来自个人(如被许可方CEO)或关联企业,则很可能中方企业只是在耍花招(如同供应商要求客户将款项汇入个人账户或某家随机公司的账户)。
2. 向中国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该协议
在中国,所有许可协议均应进行登记,且在多数情况下登记是强制性的。此外,中国银行几乎总是要求许可协议在相关知识产权机构(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后才批准付款。 任何专利、商标或著作权许可协议必须完成登记后,方可向中国海关备案——这是促使海关关注假冒产品并防止其扣押被许可方货物的必要步骤。
通常而言,最佳做法是将所有注册事宜委托中方处理(切勿将其混淆为授权对方注册您的知识产权!),且许可协议应在对方提供注册证明后方可生效。但需注意,中国《商标法》要求许可方必须注册许可协议。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许可协议均应规定:在提供注册证明前许可不生效。此项要求与预付条件相辅相成,可有效检验协议是否完成规范注册。 注册至少需数日时间,若许可方在协议签署当日即收到付款,则表明协议未完成注册且被许可方存在欺诈行为。尽管中国方通常负责处理所有许可注册事宜(商标许可除外),但外国许可方有责任确保注册程序切实完成。
3. 将范围限定在中国境内
这并非绝对要求,但通常具有实际意义:中国被许可方常要求获得多个东盟国家的权利,但通常有必要让他们先在中国市场证明自身实力,再授予其马来西亚、越南等地的权利。 此外,中国虽未立法禁止灰色市场销售,但可通过精心设计的合同条款禁止被许可方进行境外销售。务必在协议中明确界定"中国"范围,因为国际社会认定的中国疆域范围,未必与中国官方认定的疆域范围一致。
4. 包含关于保密性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强有力条款
许可协议应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归属许可方而非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不得滥用知识产权或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许可方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行为。协议终止后,所有知识产权均将归还许可方。采用恰当的措辞至关重要,这能有效保护外国许可方免于三年后因商标未实际使用而面临注册资格被质疑的风险。
5. 确保您拥有相关知识产权
这本应是不言而喻的:一方无法对其不实际拥有的资产授予许可。但我们仍需强调这一点,因为我们经常被要求协助企业将其知识产权授权至中国——而这些企业实际上并未在中国拥有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于专利和商标而言,在美国或欧洲的权属对中国境内的权属几乎毫无关联;在中国拥有知识产权的唯一途径是完成注册。将此要求写入许可协议,虽将义务转嫁给许可方,但这本就是他们乐于承担的责任。
6. 确保协议采用中文书写,适用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争议须在中国法院解决。
出于所有通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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