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

大麻品牌在关注大麻行业特有的商标问题时,也必须重视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今年一月,我们曾探讨过三大核心商标问题:显著性、混淆可能性及申请依据。今日我们将继续深入解析商标基础知识,重点探讨审慎选择商品及服务项目的重要性——这直接关系到满足商业使用要求的合规性。

如何展示在商业中的应用

在我们先前关于该主题的帖子中,我们解释过商标必须在商业中使用后才能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注册。为证明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申请人必须提交商标样本——USPTO将其定义为"商标在商业中实际使用的样本"。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商标,无论其是大麻商标、软件商标还是柳条篮商标。

对于商品,最常见的样本形式是带有商标的商品照片。对于服务,网站是常见的样本形式。

从一开始就牢记商业用途要求

本博客的许多读者都知道,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不会为在联邦层面属于非法的商品或服务注册商标。这当然包括大麻——作为受管制物质——同时也涵盖许多违反《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的CBD产品。

对于希望获得商标保护的大麻品牌而言,一种策略是为其合法商品和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商标策略与整体商业战略相契合。例如,许多品牌将周边商品视为重要收入来源,因此为服装、太阳镜、打火机等商品注册商标就显得理所当然。

法律商品与服务的范畴极为广阔,为品牌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空间。然而,品牌在商标申请中描述商品与服务时,切勿忽视最终必须证明每类商品与服务在商业中实际使用的核心要求。在选择商品与服务时,品牌还应着眼于实际生产与提供这些商品与服务的可行性,以确保能够有效证明其在商业中的使用情况。

用于商业展示的“安全学校”

在理想状态下,商业使用证明的需求不应成为任何品牌商业活动的驱动力;相反,样本应是常规运营的自然副产品。然而现实情况是,许多品牌在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准予通知书(NOA)时,往往发现自己缺乏样本。当品牌的核心业务与其商标申请存在脱节时——尤其当该核心业务涉及联邦法律禁止的活动时——这种风险尤为突出。

确实,在收到通知书时,品牌方仍有三年时间提交样本。但在此期间,其商标仍处于未注册状态。更何况,对于忙碌的品牌而言,三年转瞬即逝。

基于上述原因,品牌方应从战略层面审视商标申请中所涵盖的商品及服务项目。同时需确保申请范围至少包含未来3-4年内能够高度确定推出的部分商品及服务——需注意这可能需要在核心业务之外另辟蹊径。

不妨将这些商品与服务视为品牌的保底选择。它们或许并非品牌诞生的初衷,也未必能贡献品牌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但它们在保护品牌知识产权方面仍能发挥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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