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CC诉讼动态:工会化、税务合规规则

据我所知,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正卷入两起围绕其行政规则的独立诉讼。首起诉讼涉及第119号投票法案,该法案是一项适用于俄勒冈州多数大麻许可证持有者的工会化措施。第二起诉讼则针对要求零售申请人在许可证续期时获取税务合规证明(或签订经批准的付款计划)的规则。

两起案件均已作出裁决,但可提起上诉。俄勒冈州酒类管制委员会(OLCC)目前胜率五成——工会化案件败诉,税务合规案件胜诉。今日我将简要介绍每起诉讼的具体情况。

第119号公投案

BM 119法案要求俄勒冈州大多数大麻企业必须与经批准的工会签订劳资和平协议,方可续签或获取经营许可证。5月20日,俄勒冈州地方法院对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作出不利裁决。(严格来说,被告方包括OLCC主席、前执行主任及其他州政府官员)。您可在此查阅我5月20日发布的裁决说明帖。

6月11日,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等机构向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了上诉通知书,并支付了605美元费用。该权威机构随后设定9月3日为州政府提交开案陈述的截止期限。 原告方(即OLCC持牌人)须于10月3日前提交答辩状。若进展顺利,预计一年后将作出裁决。根据法院官网说明,口头辩论通常在"书面辩论完成后约四个月"举行,多数案件将在"所有辩论材料(含口头辩论)提交后3个月至1年内"作出判决。

我无意密切关注本案的庭审简报或辩论,但一旦法院作出裁决——或万一提前达成和解——我会及时更新。与我此前所有观点一致,我认为州政府此案胜算不大,BM 119法案更是纳税人资金的巨大浪费。不过正如我的法律合伙人最近所言:"行政部门在理论层面正日益强势。" 且看这些工会化规则能否重获新生。

税务合规案例

该案于数周前在俄勒冈州上诉法院作出裁决。《威拉米特周刊》的索菲·皮尔本周早些时候在此处发布了案件摘要。若您想阅读完整的判决书,我已将其置于此处

简而言之,几家大麻企业起诉俄勒冈州酒类管制委员会(OLCC),要求撤销其强制规定:所有零售商申请者必须提供税务合规证明方可获得许可证续期。原告方依据《俄勒冈州修订法规》第183.400条审查程序主张,该规定"超出了该机构的法定权限"。法院对此不予采纳。

法院的分析简明扼要,援引了2014年第91号法案,该法案要求立法机构与俄勒冈州酒类管制委员会(OLCC)"在现行州法律框架下建立全面的大麻监管体系"。 该意见书随后审视了OLCC可依据法律及规章拒绝颁发许可证的条款,包括"财务责任"、"良好声誉与道德品质"等缺失情形,并认定OLCC在此案中的行为完全在其职权范围内。

我认识本案双方的代理律师,且我的律所曾与请愿方有过业务往来,因此暂不作进一步评论——仅需指出,该裁决似乎采纳了州政府大部分陈述内容,若法院仅抱着"缴税就是了"的态度,这无疑是种轻松的解脱。 具体而言,该判决几乎未考量请愿方提出的论点:大麻企业在此类法规下遭受的区别对待,远超其他任何行业——包括受严格监管的行业。

在《威拉米特周报》的报道中,请愿人的律师被引述称"他仍在考虑是否建议其委托人就7月9日的裁决向俄勒冈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归根结底

目前的核心要点是: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持牌人:1)无需签署劳资和平协议,也无需在工会化活动中保持沉默;但2)必须依法纳税。若上述任何条款发生变更,或成为不可逆转的既定法律,我们将及时通知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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