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欢迎的家园:当合法居民被拒绝重新入境时

近几个月来,合法永久居民(LPR)--也就是绿卡持有者--在结束国际旅行返回美国后,越来越多地面临被拒绝入境的情况。曾经被视为例行公事的永久居民旅行现在在美国入境口岸受到更严格的审查。这一转变反映了移民执法和政策解释的大趋势,表明仅凭绿卡身份可能不再能保证安全返回美国。这篇文章探讨了围绕合法永久居留权的法律框架、不断变化的执法环境,以及一些合法永久居留权人士为降低被发现放弃身份的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边境执法的最新趋势

国家媒体最近的报道指出了一种令人震惊的模式。

一则报道展示了几起事件,在这些事件中,从国外旅行归来的美国永久居民--有的短至两周--被标记为需要延长二次检查或被直接拒绝入境。官员们的理由是担心这些人 "放弃 "了他们在美国的住所。

另一份报告描述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评估遗弃行为时越来越多地使用自由裁量权,一些返回的居民被当场纳入驱逐程序。

另一份报告同样描述了在机场和陆路入境口岸拘留绿卡持有者的人数激增的情况。

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官员拥有广泛的法定自由裁量权,他们一直在利用旅行历史、就业记录,甚至在检查过程中迫于压力所做的陈述来质疑是否有资格继续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该机构的理由集中在防止欺诈和国家安全上,尽管所报告的案件往往涉及与美国有深厚渊源的长期居民。

拒绝再入境的法律依据

根据美国移民法,合法永久居留权不会仅因国际旅行而被视为放弃。然而,《移民和国籍法》允许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将返回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视为 "抵达的外国人",如果他们符合某些标准,包括:离开美国超过 180 天、在国外参与非法活动、在遣返程序中离境、试图在没有有效证件的情况下入境或自愿放弃美国居留权,则需要接受检查。

移民局政策手册》第 12 卷 D 部分第 2 章概述了评估放弃永久居留权的标准。根据该指南,如果永久居民主要居住在国外,未能与美国保持联系,或没有以居民身份在美国报税,则可能被认定为放弃永久居留权。遗留的《裁决者现场手册》(AFM)第 52 章强化了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官员的任务,即评估永久居民是否保持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图。

该决定具有自由裁量权,可根据与该意图相矛盾的任何行为或文件做出。

边境的实际影响

虽然离开美国一年以上且未获得再入境许可是拒绝作为返回居民入境的自动依据,但即使离开时间较短也会引发审查。关键的决定因素不是时间本身,而是旅行和居住模式的整体情况。

入境口岸的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官员通常依靠现有文件、检查期间的陈述以及计算机可访问的记录,如过去的出入境数据、就业历史和联邦纳税申报。如果官员怀疑该人被遗弃,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允许该名美国永久居民入境,并将案件转入延缓检查或遣返程序;有条件地将该人假释入境美国;或根据《移民和国籍法》(INA)第 235(b)条的规定签发快速遣返令。

在最近的一些案例中,官员要求旅客通过签署I-407 表(放弃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记录)自愿交出绿卡。该表一旦签署,即被视为正式承认个人不再希望保留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老年绿卡持有者:高风险类别

受当前执法趋势影响尤为严重的是老年绿卡持有者--尤其是美国公民的父母,他们通过家庭申请获得永久居留权,目前在美国和原籍国之间分居。这一群体特别容易受到遗弃指控,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缺乏诚信,而是因为他们生活的自然结构:许多人已经过了工作年龄,完全依靠在美国的子女提供经济和住房支持,并且由于照顾义务、文化联系或财产问题,一年中有部分时间在国外度过。

这些人通常缺乏与永久居留权相关的证据,如就业记录、纳税申报单、名下的水电费账单或有效的金融账户。在入境口岸接受询问时,这种缺乏证明文件的情况可能会对他们不利--即使他们返回的是已居住多年的家园。

此外,如果合法永久居民一年中大约有一半时间在美国,另一半时间在国外,将绿卡作为一种长期访问签证,那么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可以合理地认为该人并非永久居住在美国。在这种情况下,缺乏固定的美国住所,尤其是没有证明居住和融入的文件,往往会被用作认定遗弃的依据。即使绿卡持有者与美国公民的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依靠他们支付所有费用,如果没有具体证据证明其永久居留的意图,他们在美国的 "临时 "性质也会受到审查。

再入境许可和记录意图的价值

对于预计会长期滞留在美国境外的绿卡持有者来说,特别是那些在国外有合法义务或不可预知的延误的人,再入境许可是一个重要的保障。在成功提交 I-131 申请表并在美国进行生物识别预约后,再入境许可会向 CBP 发出信号,表明持证人尽管在国外临时逗留,但仍打算保持永久居留权。虽然重新入境许可并不是绝对的保证,但它可以成为证明意图和反驳放弃申请的决定性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再入境许可的初始有效期通常最长为两年。虽然法律并不禁止签发额外的许可证,但在首次签发后,这些许可证就越来越难获得。在大多数情况下,随后签发的再入境许可每次有效期仅为一年,而且申请人必须证明有令人信服的理由继续留在国外。使用连续再入境许可的美国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外逗留的最长总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年,但即使如此也不能保证。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会对每份申请进行逐案评估,申请人有责任证明他们与美国的联系仍然完整,而且在国外的时间确实是临时性的。

在这一收紧标准之外,也有少数例外情况。受雇于某些美国跨国公司或美国政府的永久居民,以及为公认组织在国外服务的传教士或宗教工作者,只要继续符合特定的资格标准,并能证明其工作与美国的实体相关联,就有资格获得多次再入境许可,而无需接受同等程度的审查。

降低风险的常见预防措施

许多美国永久居民--尤其是那些面临较大审查风险的人--都会采取文件策略来保存继续居住在美国的证据。这些材料经过保存和整理,可以帮助建立永久联系的记录:有效的美国驾照或州颁发的有当前地址的身份证件、租赁协议、抵押文件或房产证的复印件、显示从美国住所定期付款的水电费账单、确认以美国居民身份报税的国税局纳税申报单、W-2 表格或工资单、反映定期使用情况的美国银行账户对账单、根据美国保险政策投保的健康保险、医生或护理人员出具的解释因医疗或护理需要而旅行的信件。医生或护理人员出具的解释因医疗或护理需要而旅行的信件,以及美国公民家庭成员出具的解释生活安排和持续支持的宣誓书或信件。有些人还会准备一份简短的旅行摘要,或保留与国际旅行原因(如家庭紧急情况、财产问题或国外法律事务)相关的通信副本。

我们实践中的一个例子既说明了风险,也说明了可以提供帮助的保障措施。我们代理了一位丧偶的老年客户,她作为绿卡持有者在美国合法居住了十多年。她在自己的祖国没有近亲,也没有感情纽带,她计划作一次短期访问,卖掉祖屋,并最终结束她在国外的事务。她打算三个月后返回美国,并预定了相应的回程机票。然而,在访问期间,她了解到当地的新规定要求所有房屋在出售前必须按照新的最低标准进行翻修。事实证明,作为一个附近没有人照顾的单身老年妇女,如何应对这些翻新要求是一项挑战。施工延误越来越多,原本只是一次短暂的旅行,却延长了将近一整年。尽管逗留时间延长了,她还是在离 12 个月期限不远的时候返回了美国,并提供了详细的文件证明,包括她打算在三个月内回国、不可预见的监管障碍、施工延误、她的原始回程机票和多次更改的回程日期,以及她继续在美国保持住所和医疗保险的证明。她的案例强调了即使是意料之外的挑战,也可以通过周到的计划、透明度和持续联系的证据来成功应对--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使用重新入境许可等工具进行提前计划对于那些预计其在国外的时间可能会超过六个月或意外延长的人来说尤为重要。

总结

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提供了大量的保护和机会,但也不能免于酌情复审。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官员拥有质疑居留连续性的广泛权力,而目前的执法模式表明,某些类别的合法永久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有长期旅行历史的人以及与家人同住但没有保持经济独立的人--特别容易被认定为被遗弃。有鉴于此,许多美国永久居民在旅行前都会进行更周密的计划和文件准备。虽然法律条文没有变化,但其在边境的应用却在不断发展--缺乏与美国联系的常规证据的合法永久居民可能会发现自己比以往面临更大的风险。那些需要应对复杂旅行情况或寻求再入境规划指导的人应考虑咨询合格的移民律师,以获得针对其情况的评估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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