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亚甲基二苯基二异氰酸酯(MDI)
2025 年 2 月 12 日,针对从中国进口的亚甲基二苯基二异氰酸酯(MDI)提出了新的反倾销(AD)和反补贴税(CVD)申请。MDI 是一类从苯胺中提取的异氰酸酯。 MDI 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化学中间体,可用于多种用途,包括生产用于各种绝缘材料的硬质泡沫塑料;用于汽车座椅、床上用品和家具的软质泡沫塑料;以及用于涂料、粘合剂、密封剂和弹性体。 提出申请的是巴斯夫公司和陶氏化学公司。这些大型跨国公司的主要目标是中国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该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计量吸入器生产商。
在特朗普总统的第一个任期内,MDI 已经受到最初的 301 条款中国关税(25%)的限制。特朗普总统刚刚宣布对所有中国进口产品征收 10%的额外关税,MDI 也将受此影响。 国内产业现在寻求在这些关税之外增加额外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进一步提高中国进口 MDI 的价格。
这些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将由两个联邦机构进行。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调查所涉进口产品是否严重阻碍了国内产业的建立。商务部将调查所涉进口产品是否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往美国("倾销")或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这两个机构都必须做出实质性阻碍(国际贸易中心)或倾销或补贴(商务部)的肯定结论,才能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
范围
请愿书包括以下拟议的范围定义:
本申请涉及的商品是芳香族多异氰酸酯材料,其组成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异氰酸酯基团(即含有一个氮原子、一个碳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结合在一起的官能团(- NCO)),连接到一个或多个苯环(即由六个碳原子组成六角环的扁平对称分子,化学式为 C6H6)上,并通过亚甲基桥(即一个碳原子与一个氧原子结合在一起,化学式为 C6H6)连接、即一个碳原子与两个氢原子(-CH2-)结合,并通过单键与分子其余部分中另外两个不同的原子相连)。这些产品通常称为聚合、单体或改性亚甲基二苯基二异氰酸酯("MDI"),也称为亚甲基双苯基异氰酸酯、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氰酸亚甲基二对苯酯、亚甲基双(4-苯基异氰酸酯)等。甲撑二苯基二异氰酸酯通常与化学文摘社("CAS")登记号 9016-87-9、101-68-8、5873-54-1、2536-05-2、1689576-89-3、25686-28-6、26447-40-5 和 39310-05-9 相关联,但也使用其他一些登记号。
计量吸入器的物理形态从低粘度液体到固体不等。无论计量吸入器是否经过蒸馏过程,也无论其酸含量、反应性、功能性、冷冻稳定性、物理形态、粘度、等级、纯度、分子量或包装如何,计量吸入器都属于本请愿书的范围。
MDI 可能含有添加剂,如催化剂、溶剂、增塑剂、抗氧化剂、阻燃剂、着色剂、颜料、稀释剂、增稠剂、填料、软化剂、增韧剂。当 MDI 组合成分占混合物总重量的 40%以下时,该范围不包括 MDI 与其他材料的混合物。
MDI 可与自身、多元醇或多胺发生部分反应,并保留未完全发生化学反应的 MDI 成分,以便将其转化为不再含有异氰酸酯基团的不同产品。这些产品被称为均聚物、脲亚胺 MDI、碳化二亚胺 MDI 或预聚合物。当 NCO 含量低于 10 重量百分比时,本范围不包括部分反应的 MDI。
对于作为带有独立包装多元醇的系统的一部分进入的计量吸入器,只有系统中的计量吸入器部分包括在范围内。该范围不包括任何单独包装的多元醇,如果这些多元醇单独进入,则不属于该范围。
该范围包括在第三国加工的符合上述描述的商品,包括通过混合、稀释、引入或去除添加剂,或进行任何其他加工,如果这些加工是在调查对象国进行的,则不会将商品排除在调查范围之外。
该范围还包括与不属于本次调查范围的来源的计量吸入器混合的计量吸入器。本调查范围仅涵盖此类混合产品中的目标成分。
该商品目前可归入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子目 2929.10.8010 和 3909.31.0000。标的商品还可归入子目 3506.91.5000、3815.90.5000、3824.99.2900、3824.99.9397、3909.50.5000、3911.90.4500、3920.99.5000 和 3921.13.5000。HTSUS 子目仅为方便和海关目的而提供;范围的书面说明具有决定性。
所谓的反倾销/反补贴利润率
请愿人计算出的倾销幅度估计在 305.81%至 507.13%之间。
请愿人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补贴差额计算。
命名的出口商/生产商
请愿人列出了一份公司名单,他们认为这些公司是涉案商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
被命名的美国进口商
请愿人列出了一份他们认为是标的商品美国进口商的公司名单。
调查的估计时间表
2025 年 2 月 12 日 - 提交申请
2025 年 3 月 4 日 - DOC 启动调查
2025 年 3 月 5 日 - ITC 员工大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 - ITC 初步裁定
2025 年 7 月 12 日 - DOC CVD 初步裁定(假设截止日期延长)(5/8/25 - 未延期)
2025 年 9 月 10 日 - DOC AD 初步确定(假设截止日期延长)
(7/22/25 - 未延期)
2026 年 1 月 23 日 - DOC 反倾销/反补贴最终裁定(延期)
2026 年 3 月 9 日 - ITC 最终裁定(延期)
2026 年 3 月 16 日 - DOC 发布反倾销/反补贴指令(延期)
总结
如果贵公司在这些申请中被列为出口商、生产商或进口商,那么现在是采取行动的时候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进展迅速,如果不能及时作出战略性回应,可能会导致贵公司的进口产品被征收最高关税。在调查过程的早期聘请经验丰富的贸易律师可以帮助您降低风险、制定强有力的辩护方案并确保您的利益得到保护。
如果您需要指导,请随时向我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