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2025年2月12日,针对中国进口的甲苯二异氰酸酯("MDI")提交了新的反倾销(AD)和反补贴(CVD)申诉。MDI是一类源自苯胺的异氰酸酯。 MDI作为多功能化学中间体,广泛应用于多种领域:包括生产各类保温材料所需的硬质泡沫;用于汽车座椅、床垫及家具的软质泡沫;以及涂料、粘合剂、密封剂和弹性体等产品。 该申诉由巴斯夫公司和陶氏化学公司提出。这两家大型跨国企业主要针对中国生产商万华化工集团,该集团是全球最大的MDI生产商。
MDI此前已受到特朗普总统首任期内实施的针对中国的原始301条款关税(25%)的约束。此外,MDI还将面临特朗普总统刚刚宣布对所有中国进口产品加征的10%关税。国内产业界现正寻求在此类关税基础上追加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进一步提高中国进口MDI的价格。
这两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将由两个联邦机构负责。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调查涉案进口产品是否实质性阻碍了国内产业的建立。 商务部(DOC)则将调查涉案进口产品是否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往美国(即"倾销"),或是否享受不公平的政府补贴。两家机构必须分别就实质性阻碍(ITC)或倾销/补贴(DOC)作出肯定性裁定,方可对涉案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
范围
请愿书包含以下拟议范围定义:
本请愿所涉商品为芳香族多异氰酸酯材料,其成分包含两个或多个异氰酸酯基团(即由氮原子、碳原子及氧原子通过键连接而成的官能团 (- NCO))连接于一个或多个苯环(即由六个碳原子呈六边形环状排列的平面对称分子,化学式为C6H6)上,这些苯环通过亚甲基桥(即碳原子与两个氢原子相连(−CH2−),并通过单键连接分子中其他两个不同原子)相连。 这些产品通常被称为聚合型、单体型或改性型甲苯二异氰酸酯(简称MDI),亦称为甲苯二异氰酸酯、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氰酸甲基二对苯基酯、甲基双(4-苯基异氰酸酯)等。 MDI通常关联的化学文摘服务(CAS)登记号为:9016-87-9、 101-68-8、5873-54-1、2536-05-2、1689576-89-3、25686-28-6、26447-40-5及39310-05-9,但亦存在其他编号。
MDI的物理形态涵盖从低粘度液体到固体。无论是否经过蒸馏处理,且不考虑其酸含量、反应性、官能度、抗冻稳定性、物理形态、粘度、等级、纯度、分子量或包装形式,MDI均属于本请愿书的适用范围。
MDI可能含有添加剂,例如催化剂、溶剂、增塑剂、抗氧化剂、阻燃剂、着色剂、颜料、稀释剂、增稠剂、填料、软化剂、增韧剂。本范围不包括MDI与其他材料的混合物,当混合物中MDI组分的总重量占比低于40%时。
MDI可能与其自身、多元醇或多胺发生部分反应,保留未完全化学反应的MDI组分,从而将其转化为不再含有异氰酸酯基团的不同产物。这些产物被称为均聚物、脲醯胺MDI、碳二亚胺MDI或预聚物。当其NCO含量低于10重量百分比时,部分反应的MDI不属于本范围。
对于作为含独立包装多元醇的系统组成部分进入市场的MDI,仅该系统中的MDI部分纳入适用范围。若单独申报时不属于适用范围的任何独立包装多元醇,均不包含在内。
调查范围包括符合上述描述且在第三国经过加工处理的商品,包括混合、稀释、添加或去除添加剂,或实施任何其他加工处理——若在被调查国实施此类加工处理,该商品仍将保持在调查范围之内。
本调查范围还包括与非本调查对象来源的MDI混合或配制的MDI。此类混合产品中仅其受调查成分属于本调查范围。
该商品目前可归类于《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的子目2929.10.8010和3909.31.0000项下。 该商品亦可按以下子目申报:3506.91.5000、3815.90.5000、3824.99.2900、 3824.99.9397、3909.50.5000、3911.90.4500、3920.99.5000及3921.13.5000项下申报。上述税则号列仅为便利申报及海关查验之用;商品范围的书面描述具有决定性效力。
据称反倾销/反补贴税率
请愿方计算得出的倾销幅度估计值在305.81%至507.13%之间。
请愿人未提供任何具体的补贴幅度计算。
指定出口商/生产商
请愿方列出了他们所指称的涉案商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名单。
指定美国进口商
请愿方列出了他们所指称的美国进口商名单,这些公司据称是涉案商品的进口商。
调查预计时间表
2025年2月12日——请愿书提交
2025年3月4日——商务部启动调查
2025年3月5日——ITC员工大会
2025年3月31日——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
2025年7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假设延期截止日期)(2025年5月8日——未延期)
2025年9月10日——DOC AD初步裁定(假设延期截止日期)
(2025年7月22日 – 未延长)
2026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税最终裁定(延期)
2026年3月9日——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延期)
2026年3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令(延期)
结论
若贵公司被列为这些申诉中的出口商、生产商或进口商,现在正是采取行动的时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进程迅速,若未能及时采取策略性应对措施,可能导致贵公司进口商品被征收最高额关税。在调查初期即聘请经验丰富的贸易法律顾问,有助于降低风险、构建有力辩护,并确保贵公司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若您需要操作指导,请随时联系我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