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墨西哥、泰国和越南产底盘

2025年2月26日,美国底盘制造商联盟(“请愿方”)就底盘产品提交了反倾销税(“ADD”)请愿书,并就自墨西哥、泰国和越南进口的某些底盘及子组件提交了反补贴税(CVD)请愿书。这些调查旨在解决影响美国底盘行业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此案源于2021年针对中国产底盘进口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然而,美国国内底盘行业并未因此获得显著缓解,因为来自墨西哥、泰国和越南的底盘进口产品迅速取代了中国产进口产品。

中国国有生产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将其原位于美国的专用生产能力转移至泰国的一家新工厂。2024年,从这三个国家进口的底盘及底盘零部件价值约10亿美元。

将由两个联邦机构负责开展这些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评估进口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而商务部(DOC)将审查这些产品是否以不公平的低价出售(“倾销”),或是否获得了政府补贴。只有在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存在实质性损害,或商务部确认存在倾销或补贴的情况下,才会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范围

本节概述了这些调查所针对的具体产品。了解调查范围至关重要,因为这将决定哪些进口产品可能被征收关税。

这些调查涉及的商品包括:

  • 底盘及子组件,无论是否已完成
  • 已组装或未组装的部件,无论是否经过涂层处理
  • 任意数量的车轴, 适用于:
    • 集装箱运输
    • 其他有效载荷(包括自支撑式有效载荷)
    • 公路、海运滚装(RORO)和/或铁路运输

底盘通常由以下部件组成:

  • 矩形框架拖车
  • 悬架和车轴系统
  • 车轮与轮胎
  • 制动器
  • 照明与电气系统
  • 牵引的连接机构
  • 锁闭系统 使用以下方法加固容器:
    • 扭锁
    • 滑动销

相关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组件:

  • 底盘框架或底盘框架的组成部分,包括转向节总成、由带锁定或支撑机构的横梁组成的支撑架、鹅颈式连接件、下垂式总成、伸缩机构和/或后部防撞护板;
  • 用于连接车架的行走机构总成或车轴总成,无论其为固定式,还是可前后滑动或上下升降的类型,其中可能包含或不包含悬架(机械式或气动式)、车轮端部件、间隙调节器、装好轮辋的车轴、制动室、锁止销以及轮胎和车轮;以及
  • 连接至底盘框架或底盘框架某一部分的组件,例如但不限于铰接式挂钩或B型牵引装置(包括第五轮),这些组件能够将底盘连接至转换式拖车架或其他

就本次调查而言,进口上述任何子组件(无论是否已组装)均视为进口未完成车架。

相关商品还包括底盘(无论是否完工),无论其是作为成品进口,还是为后续与下列部件(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组装而进口:轮毂和制动鼓总成、制动总成(包括鼓式或盘式制动器)、加工车轴、制动室、悬架及悬架部件、车轮端部件、起落架支柱、辐条轮或盘式轮、轮胎、制动控制系统、线束及照明系统。

无论是在涉案产品的制造国还是在第三国,对成品或半成品底盘及零部件进行的加工(例如修边、切割、磨削、开槽、冲压、钻孔、喷漆、涂层、着色、表面处理、组装或任何其他加工),均不导致该产品脱离本范围。即使包含未被明确认定为构成成品或半成品底盘的其他零部件,该产品仍不脱离本范围。

单独进口并销售的零部件不属于调查范围,但与成品或半成品底盘一同进口或用于与之进一步组装的零部件则属于调查对象。成品底盘最终由几种不同类型的子总成组成。每个子总成内包含众多零部件,共同构成该子总成。

范围排除:

  • 干货厢挂车:
    • 完全封闭的货舱,配有固定的侧壁、前壁、底板和顶板
    • 后部以及偶尔在侧面的铰接式面板(门)
    • 固定式货舱
  • 冷藏厢式挂车:
    • 完全封闭的货舱,配有固定的侧壁、前壁、底板和顶板
    • 后部以及偶尔在侧面的铰接式面板(门)
    • 具有特定热学性能的隔热货舱,适用于冷藏
  • 平板拖车:
    • 承重主框架
    • 实心、平坦或阶梯式的装载平台或地板
    • 由车架纵梁和横梁支撑

本次调查所涉的成品和半成品底盘通常在《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中归类于以下子目:8716.39.0090 和 8716.90.5060。 成品和半成品底盘的进口也可归入HTSUS子目8716.90.5010。虽然提供HTSUS子目是为了方便和海关目的,但被调查商品的书面描述具有决定性作用。

据称反倾销/反补贴税率

申诉方估算的倾销幅度如下:

1. 墨西哥产底盘的反倾销税:33.37%

2. 泰国产底盘的反倾销税:234.06%

3. 对越南产底盘征收的反倾销税:304.68%

请愿人未提供任何具体的补贴边际计算。

指定出口商/生产商

请愿人附上了一份其认为属于涉案商品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公司名单。参见请愿人提供的底盘生产商和出口商名单》

指定美国进口商

请愿人未提供其认为属于涉案商品美国进口商的公司名单。

调查预计时间表

2025年2月26日——提交请愿书

2025年3月18日——美国商务部启动调查

2025年3月19日——ITC员工大会

2025年4月12日——ITC初步裁定

2025年7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反补贴税初步裁定(假设延期)(2025年5月22日——未延期)

2025年9月24日——美国商务部反倾销案初步裁定(假设延期)(2025年8月5日——未延期)

2026年2月6日——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和反补贴最终裁定(延期)

2026年3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延期)

2026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令(延期)

结论及对利益相关者的启示

针对底盘进口的这些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将决定是否应对从墨西哥、泰国和越南进口的底盘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调查结果可能会对美国底盘行业及相关贸易法规产生重大影响。

对利益相关者的潜在影响:

  • 美国制造商:如果征收关税,国内制造商面临的来自低成本进口产品的竞争可能会减少,这可能增加对美国制造底盘的需求。然而,进口零部件的供应链中断和成本波动也可能随之发生。
  • 进口商和分销商:依赖从墨西哥、泰国或越南进口底盘的企业,可能因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而面临成本上升。这可能会导致价格调整、供应链重组,或转向其他采购国。
  • 物流与运输行业:成本上升或供应短缺可能影响运费及集装箱运输物流,进而影响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 政策制定者和行业协会:这些调查及可能征收的关税可能会影响与墨西哥、泰国和越南的贸易关系。

战略考量:

  • 利益相关方应密切关注这些调查,并评估其可能带来的财务影响。
  • 美国制造商可能会考虑扩大生产规模或实现供应链多元化。
  • 进口商应评估其他采购渠道,或协商签订长期合同,以缓解潜在的成本上涨。

这些调查凸显了战略规划和风险管理在美国底盘行业中的重要性。通过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利益相关方能够更好地应对不断变化的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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