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反倾销/反补贴申请:来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

针对中国活性阳极材料的新反倾销/反补贴申请

2024 年 12 月 17 日,针对从中国进口的活性负极材料提出了新的反倾销(AD)和反补贴税(CVD)申请。活性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负极的主要成分,用于为电动汽车、消费电子产品、医疗设备和其他应用提供动力。

该申请由美国活性阳极材料生产商协会("AAMP")提交,该协会由五家美国生产商组成。 AAMP 将自己描述为一个新兴的国内产业,并声称中国的进口抑制了美国新兴产业在美国的生产。只有少数美国贸易救济案件援引了旨在保护尚未建立的国内产业的 "实质性阻碍 "贸易法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对活性负极材料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是否能真正帮助美国活性负极产业实现商业化,值得怀疑。中国不仅是电池生产国,而且在生产电池的大部分主要投入(锂、电解质、隔膜、正极、负极)方面都占据着主导地位。 中国是活性负极材料的唯一进口来源。在锂离子电池生产过程的某一阶段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可能会对美国的某一行业(如美国的活性阳极生产商)有所帮助,但同时也会对美国的下游生产商(如福特、通用和特斯拉等为其电动汽车生产电池的美国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因为这些生产商依赖于中国的投入品,而这些投入品无法从任何其他来源获得,但由于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这些生产商现在可能不得不支付高得多的价格。

这些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将由两个联邦机构进行。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调查相关进口产品是否严重阻碍了国内产业的发展。美国商务部("DOC")将调查所涉进口产品是否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往美国("倾销")或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这两个机构都必须做出实质性迟滞(国际贸易中心)或倾销或补贴(商务部)的肯定结论,才能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

范围

请愿书包括以下拟议的范围定义:

活性阳极材料,不论是合成的、天然的,还是合成或天然的混合物;不论有无涂层;不论是粉末状、干燥状、液体状,还是任何其他形式。标的商品的最大尺寸通常为 80 微米。标的商品的能量密度为每克 330 毫安小时或更高,石墨化程度为 80% 或更高。标的商品可称为 "活性阳极材料"。

无论标的商品是否与硅基活性材料(如氧化硅 (SiOx)、碳化硅 (SiC) 或硅)或添加剂(如炭黑或纳米碳管)混合,均属涵盖范围。无论组成石墨材料的化合物组合如何,标的商品均在承保范围内;标的商品所含石墨的碳纯度最低为 90%。无论标的商品是单独进口、作为化合物的一部分进口、在电池中进口、作为负极浆料的组成部分进口,还是在电池的子组件(如电极)中进口,均在涵盖之列。只有负极级石墨材料作为与硅基活性材料混合物的一部分、作为化合物的一部分、电池中的一部分、作为负极浆料的一部分或电池的子组件(如电极)中的一部分进入时,才属于受控范围。

受调查的活性阳极材料可归入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子目 2504.10.5000 和 3801.10.5000。涉案商品也可归入 HTSUS 子目 3801.90.0000。HTSUS 子目仅为方便和海关目的而提供。关于调查范围的书面说明具有决定性作用。

所谓的反倾销/反补贴利润率

请愿人计算出的倾销幅度估计在 828%至 921%之间。

请愿人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补贴差额计算。

命名的出口商/生产商

请愿人提供了一份公司名单,认为这些公司是涉案商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请参见所附出口商名单

被命名的美国进口商

请愿人提供了一份公司名单,认为这些公司是涉案商品的美国进口商。请参见所附进口商名单

调查的估计时间表

2024 年 12 月 17 日 - 提交申请

2025 年 1 月 6 日 - DOC 启动调查

2025年1月8日--国贸中心员工大会

2025 年 1 月 31 日 - ITC 初步裁定

2025 年 5 月 16 日 - DOC CVD 初步裁定(假设截止日期延长)(3/12/25 - 未延期)

2025 年 7 月 15 日 - DOC AD 初步确定(假设截止日期延长)

(5/26/25 - 未延期)

2025 年 11 月 27 日 - DOC 反倾销/反补贴最终裁定(延期)

2026 年 1 月 11 日 - ITC 最终裁定(延期)

2026 年 1 月 18 日 - DOC 发布反倾销/反补贴指令(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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