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商仿制您的产品完全合法

1. 中国制造商将复制并销售您的产品;这正是他们的行事方式。

过去这一周,我们律所的国际知识产权律师几乎每天都会收到至少一封来自欧美澳企业的邮件,反映其中国制造商将产品批发或零售给其他客户的情况。这些邮件通常以询问我方律师"起诉这些中国制造商需要收取多少费用"作为结尾。

我们的回应将是询问这些欧美澳企业是否曾与中方制造商签订书面合同(或任何书面文件),禁止其仿制产品。待发现这些企业均未持有此类书面文件后,我们将告知对方:我们无意起诉中国公司。

2. 需要书面合同来保护自己免受中国制造商的侵害

其中一封邮件对他们的中国制造商所采取的行动表示惊讶,对此我们的回应如下:

如果你的中国工厂没有窃取你的设计并盗用你的品牌,我反而会感到惊讶。事实上,他们几乎每次都会这么做(而且完全合法),除非你有合同或知识产权注册能阻止这种行为。 此时我的建议是尽快寻找新工厂。一旦他们以自有品牌销售你的产品并取得成功,你就会沦为累赘——他们下一步必然不断抬高你的采购价,直至彻底压垮你的业务,让你彻底退出竞争,再也无法与他们销售原属你的产品抗衡。

对于他们仿制你的产品,恐怕无计可施(至少从经济角度看毫无意义)。但正如我常对人说的——产品被仿制并以低于你售价40%的价格销售已够糟糕,而当中国公司能以低于你售价40%的价格销售印着"你"品牌名称的"你"产品时,小企业通常就面临灭顶之灾。 当前我们能为您做的最佳方案,是在中国及产品销售国完成品牌商标注册。我强烈建议您阅读《亚洲制造:聚焦美加墨市场》及《欧盟商标指南》这两份文件。

若无书面且针对中国的合同,当中国制造商抄袭并销售您的产品时,您几乎无法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虽然可能提起商业秘密诉讼,但这类案件难度极高且耗资巨大。

事实上,近两年来,我们目睹了大量中国制造商接纳新客户,其唯一目的就是转售这些新客户的产品。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国制造商通过压低价格吸引外国公司,随后便转手窃取并销售这些外国公司的产品。 若您获得的制造报价好得令人难以置信,那很可能就是骗局——您可能正与意图窃取您业务的制造商打交道。正如我们在上封邮件中所述,一旦中国制造商将您的产品推向市场,他们通常会大幅提高您的产品价格,甚至直接拒绝继续为您生产。

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盗用你的商标。

3. 您还需在中国注册商标,以防止中国制造商窃取您的品牌名称

在中国商标盗窃。它又卷土重来了,我们曾撰文指出中国商标盗窃行为激增的现状,并探讨了企业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大约一年前,我们的中国商标律师开始接到大量关于中国商标被盗的咨询电话,此后这类咨询数量呈加速增长态势。为何商标"盗窃"浪潮再度涌现?原因有二。其一,在中国几乎无人不知如何规避代理商注册商标的禁令——这些商标本应归属于其代理的外国公司。 若深圳制造商想在中国注册"您的"商标,他们不会以自身名义申请——因为他们深知此举行不通。于是他们不会用深圳公司名义注册,而是找西安的表亲或侄子用当地公司名义注册,使您几乎无法撤销该商标。 其次,当前众多中国工厂经营艰难,亟需提升利润空间。还有什么比挂上知名欧美品牌——甚至任何品牌——更有效的盈利方式?请将您的中国工厂视为最强大的竞争对手

我们中国的商标律师最近接到太多商标盗用投诉电话,以至于他们现在对此类投诉都采用了一套固定的邮件回复模板。以下是我近期经手的几封邮件的综合整理。

很遗憾得知有人在中国将您的品牌名称注册为其商标。我们的中国商标律师团队处理过许多类似情况,我们非常乐意尝试为您提供帮助。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首先会寻找挑战这家中国公司商标申请的依据。最常用的挑战理由是商标三年内未实际使用,但本案中该商标注册未满三年,此法便行不通。 其次是前代工厂申请注册的情况——法律明确禁止此类行为。但要证明申请主体确为原代工厂,几乎必须证明当前申请中国商标的公司与贵司原生产合作方为同一实体,而这种情况极难实现。

如果我们无法为您获得所需的小工具商标,下一步就是尝试寻找替代方案。例如,曾有一家草坪设备公司将其品牌名称注册为17项草坪设备相关商标,但商标"盗用者"却未申请小型发动机类商标——这类发动机常见于草坪设备中。 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先为客户取得小型发动机的商标权,在发动机上镌刻品牌名称,待设备进入客户销售区域的欧美市场后,再在割草机上贴一两张品牌标识。[注:为避免泄露客户身份,已将产品类型进行替换处理]

如果上述方案均难以奏效,我们可尝试从这家中国公司购回您的域名。遗憾的是,此举往往比您预期的更为艰难,更重要的是成本也更高昂。 我们通过在中国安排一名当地人士(非律师或与本律所存在明显关联者)进行谈判来完成收购。若由本所人员直接联系,对方会立即察觉我们代表美国公司行事,并索要天价赎回您的商标权。有时甚至需要注册香港公司来完成收购。

另一种可能是由您另起新名或使用其他名字——我确信您已考虑过此方案,虽然这恐怕并非您所愿,但最终可能别无选择。无论我们最终如何处理被盗用之名的问题,我强烈建议我们立即着手保护您使用的其他名字,甚至包括您的设计作品。

至于您认为已为您在中国提交商标申请但实际并未办理的律师,您是否有任何证据表明您曾要求他们办理此事,或他们承诺办理——更理想的是——他们声称已实际提交申请?若您持有此类证据,我们可要求他们承担上述所有费用,前提是您确实聘请了正规律师处理此事。 参见《假冒中国律所才是真货》及《这是真正的中国律师吗?》

总之,我们聊聊看能否在这方面帮上您。

多年前,中国政府因国内制造商盗用客户品牌名称而深感难堪,遂颁布法律将此行为定为非法。 该法律的核心条款规定:中国制造商若将客户的品牌名称、产品名称或标识注册为中国商标,该商标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尽管立法初衷良好,但该法律99.9%形同虚设——因为所有中国制造商都心知肚明,他们不会冒然将你的品牌名、产品名或标识注册为自有商标,毕竟此举在法律层面毫无意义。 深圳制造商的实际控制人反而会让青岛的亲戚将你的品牌名称、产品名称或标识注册为其商标,届时你将束手无策。

4. 如何防止中国制造商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带有您品牌名称的产品

若想保护自身产品,阻止中国制造商用你的产品与你竞争,进而停止为你生产产品,该如何应对?通常采取以下组合策略较为合理:

 

如何防止中国制造商未经许可擅自销售贴有您品牌标识的产品:选择优质制造商。制造商信誉越高、财务状况越稳健,越不易窃取您的产品。未签署保密协议前切勿透露机密信息。保密协议是保护您在华知识产权的核心保障。启动生产前务必签订中国制造协议,此举可有效规避海外生产中的各类法律风险。 为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及标识注册中国商标。将品牌名称注册为中国商标是保护品牌的核心措施。若产品具备独特性,应申请中国专利。这将使您有权禁止他人在中国境内制造、使用或销售同类产品。

A. 选择优质制造商。制造商信誉越高、财务状况越稳健,窃取您产品的可能性就越低。对制造商进行尽职调查,确保您清楚自己与谁合作。

B. 未签署保密协议前不得泄露机密信息。您可在此处了解保密协议详情。请注意,欧美澳地区的保密协议在中国无效。详见《保密协议在中国无效,保密协议有效》。另建议要求中国制造商在保密协议及其他所有合同上加盖公章。  详见《中国公司印章:基础知识》。 

C. 准备开始生产时使用中国制造协议。选定制造商后,您需要一份合同制造协议(又称OEM协议或产品供应协议)。您可在此处了解更多关于制造协议的信息。

D. 为您的品牌名称注册中国商标,产品名称和标识也建议注册。若您计划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公司名称、品牌名称、产品名称或标识应在中国为这些内容注册商标。正如我们在此讨论的,即使您不计划在中国销售产品,此项注册仍具有必要性。

E. 若您的产品具有独特性,请申请中国专利。 

若能将上述措施组合实施,制造商仿制产品或盗用品牌名称的风险将大幅降低。若未能采取必要组合措施,至少当制造商未经许可便以您的品牌名称销售产品时,您不会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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