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诉讼的合并

商标诉讼合并是中国亟需的程序途径,它将使中国的商标制度更加高效和公平。涉及同一商标的诉讼,如申请、异议和撤销,通常不会合并审理,这给品牌带来了各种破坏。尽管《商标法》有规定允许在某些情况下进行这种合并。

首先,我们来说明一下通过有效合并商标诉讼可以解决的问题。假设你想注册 ABC 商标,你已经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多年。然而,中国公司从未使用过该商标,因此很容易被申请不使用撤销(NUC)。

你于 1 月对中国公司的注册提出 NUC 申请。同一天,你提交了自己的 ABC 注册申请。问题是,虽然你的申请几乎肯定会很快得到审查(考虑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目前的火箭备审案件目录,也许最早会在 4 月份得到审查),但全国用户委员会的请求可能要到 8 月或 9 月才会得到审议。这意味着,在你的商标申请被审查时,中国公司对 ABC 的注册仍然有效,并将阻止你自己的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将你的商标申请和非注册商标申请合并在一起是很有意义的。如果 CNIPA 认为 NUC 请求有理并撤销了中国公司的注册,那么 CNIPA 就可以继续审查你的商标申请--而无需考虑中国公司的注册,因为中国公司的注册已经因未使用而被撤销。另一方面,如果 CNIPA 驳回了 NUC 请求,它可以继续审查你的申请,并以中国公司的在先权利为由驳回你的申请。

但目前的情况并非如此,这也是我们呼吁提供有效途径以寻求合并商标诉讼的原因。在上述情况下,CNIPA 几乎肯定会分别考虑你的商标申请和 NUC 请求(即使你要求合并),这实际上意味着你的商标申请将被驳回,如果你仍想注册商标,就必须提交新的申请。参见 中国商标撤销:战略与时机有关这些问题的进一步讨论,以及为何欢迎合并诉讼的可能性。

等等,你可能会想。为什么不先提交 NUC 申请,等获得批准后再提交商标申请呢?这种做法的问题在于,在此期间可能会有其他人提出 ABC 的申请。如果你没有提交在先申请,该申请将拥有优先权。

考虑一个可能发生的情况:如果你对中国公司的 ABC 注册提出了 NUC 请求,但没有同时提出自己的 ABC 注册商标申请,因为你想等待 NUC 行动的结果。10 月,在等待 CNIPA 关于 NUC 请求的消息期间,一家 Zhongguo Co.此时,Zhongguo Co. 的申请排在最初的 China Co. 注册之后。雪上加霜的是,如果 CNIPA 批准了资助的 NUC 申请并注销了中国公司的注册,受益的将是中脉公司,而不是你。由于你成功地提出了 NUC 申请,为中脉公司的 ABC 商标注册申请获得批准扫清了道路。更糟糕的是,与中国公司的注册申请相比,中脉公司的新注册至少在三年内不会受到 NUC 的起诉--这还是在他们实际上没有使用该商标的前提下。

这可能是 Zhongguo Co. 与 China Co. 有关联,并通过提交新的 ABC 注册申请(如果是 China Co. 自己提交,可能不会获得批准)为 China Co. 出谋划策。又或者,中果公司注意到有人针对中国公司的商标提出了 NUC 申请,并认为这是一个有价值的商标。也许他们一直在觊觎该商标,并认为鉴于中国公司在其他国家使用该商标,你可能会在某个时候试图注销中国公司的商标。也有可能只是巧合,中有限公司在恰当的时机提出了申请,占了便宜。这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现在在你和 ABC 商标注册之间又多了一个障碍。合并商标诉讼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品牌在等待针对阻挡商标的诉讼判决时,往往会提交一份以上的商标申请。这样,他们就能确保自己总是排在第一位。然而,这种做法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如果 CNIPA 允许对冲突商标的商标申请和撤销诉讼进行合并处理(在某些情况下,《商标法》已经允许这样做),将更有意义。这很容易实现,而且 CNIPA 可以考虑征收合并费,以弥补申请费收入的损失。在对 CNIPA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商标提起撤销诉讼期间,也应允许商标申请人暂缓申请--在提交申请时,并不总能确定哪些商标会对商标注册造成障碍。

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并没有像我们建议的那样深入,但有效适用这些规定将是一个开始。同时,中国立法者应利用目前正在进行的《商标法》修订工作,扩大当事人合并诉讼的程序载体。此外,中国立法者还应当确立援引这些程序的明确权利,而不是依赖于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的自由裁量权,因为这种自由裁量权很少能为寻求对恶意行为人进行救济的当事人带来积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