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 FOB 装运条款

正确的航运条款

使用错误的运输条款可能会让您的企业损失数百万美元。本篇文章将为您介绍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如果您从中国(或大多数其他海外地方)购买产品,请勿使用 FOB 作为运输术语。

使用 FCA 或 CIF(我通常的最爱),甚至 EXW。但是,从现在开始,你的字典里不能再有 FOB。之后,再买一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了解上述运输术语的含义,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要使用 UCC。只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不要编辑条款。就这么做。如果你这样做了,你就不需要再读这篇文章了。

使用离岸价的风险

在您认为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之前,请再想一想。在您继续阅读之前,请到维基百科上阅读一下2015 年天津港爆炸事件。八千辆新车以及 "大量多式联运集装箱堆垛 "被毁。总损失估计为 90 亿美元。现在想想,谁承担了所有这些破坏的损失?是卖方还是买方?保险公司会赔偿损失吗?或者说,他们是否逃避了赔付的义务,因为事实上没有任何保险承保在港口等待交货的货物?如果你以前认为这个问题微不足道,那么这种事情应该让你重新思考。

使用离岸价的典型国际交易

想想看。您是一家美国或欧盟公司,根据合同生产安排从中国采购产品。完成的产品在您的中国工厂装入集装箱,然后用卡车从工厂运到港口。集装箱在港口的加工场放置一周,最后装船。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今天,我们将考虑损失风险问题。也就是说,如果集装箱丢失,谁会得到赔偿?如果把集装箱运到港口的卡车发生事故,整批货物被毁,该怎么办?如果集装箱在港口被盗怎么办?如果港口发生爆炸,集装箱被毁怎么办?如果船只在阿拉斯加湾的风暴中沉没,会发生什么情况?如果集装箱卸载后,在美国境内的贵方设施将集装箱交付给买方之前发生了同样的不幸,又会怎样?

损失风险与货物所有权

损失风险由交易中使用的运输条款决定。货物所有权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概念,由所有权决定。对于国际货运,航运条款经过多年精心制定,并体现在国际商会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几乎涵盖了与国际货运有关的所有重要问题,包括损失风险和所有权。选择一个条款几乎可以解决所有重要问题。因此,每个买方都必须决定使用何种术语,然后按照选定的术语进行操作。

为什么 FOB 对买家来说是个问题

当我与客户讨论这个问题时,他们通常无动于衷。有客户认为,我对精确性的坚持只是国际律师的迂腐痴迷,并不适用于现实的商业世界。事实恰恰相反。损失风险是所有国际贸易业务的基本问题。做得不好并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请看这个例子:

中国的一家家具制造商以离岸价格向美国的一家进口商装运了一集装箱桌椅。在从工厂到港口的运输途中,卡车发生事故,整批货物被毁。根据 FOB 条款,风险尚未转移到买方。但中国制造商和美国进口商都没有为这一运输阶段的货物投保。由于保险索赔被拒,双方都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说明在 FOB 条件下,未投保期的风险是非常真实的。

那么,损失风险转移到哪里?这个问题取决于运输条款的选择。根据我的经验,大多数美国和欧盟买家都会错误地选择船上交货(FOB)作为装运条款。他们将这一选择作为定价术语。也就是说,他们选择 FOB 是为了确保产品的价格不包括将产品从中国运到美国的保险费和运费。

选择 FOB 时,这些买家不考虑损失风险。在 FOB 条件下,损失风险只有在产品装船(越过铁路)后才转移。由于损失风险在产品越过铁路时转移,因此买方购买的保险在这一点上承保产品。现在问问自己:从产品出厂到装船,谁承担损失风险?答案当然是工厂承担损失风险。

但我从未遇到过中国公司为产品从出厂到装船的短暂时间购买保险的情况。工厂只是假定买方购买了保险,因为承运人交货时风险就转移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我的经验,从交付给承运人到装船这段时间内,产品的损失风险是没有保险的。如果买方知道产品没有投保,那就是买方自愿承担的风险。然而,在我的工作中,很少有买方明白他们可能已经支付了货款,却还要承担这种巨大的风险。也就是说,许多中国工厂会要求在产品交由承运人控制时支付全款。他们不想等到产品装船,因为他们永远无法确定何时会发生这种情况。

下面还有几个例子,说明使用 FOB 会带来哪些问题:

  • 产品在装船前可能在运输途中损坏。卖方和买方可能都没有相应的保险。
  • 如果装船延误,则由买方承担储存产品的风险和费用。
  • 买方无法控制产品的装载时间,也无法确认风险转移的确切时间。

解决方案:改用 FCA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很简单。使用正确的航运术语。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起草者明确指出,对于现代海运而言,绝不能使用 FOB 术语。正确的术语是自由承运人 (FCA)。根据 FCA 术语,当货物交由承运人保管时,损失风险即转移。承运人在哪里交货并不重要。可能在工厂,也可能在港口。由于买方可以确定损失风险在何处转移,因此买方可以确定它已购买了适当的保险。保险问题不是由卖方决定的。保险的责任和利益应由买方承担。

您还应考虑做到以下几点

  • 使用 FCA 条款,以便风险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转移。
  • 请查阅 Incoterms 2020,了解所选运输条款的所有义务。参见https://iccwbo.org。
  • 在购买过程中,尽早与您的保险提供商讨论保险方案。
  • 在装船前协商由谁为运输途中的货物投保。
  • 要求供应商书面确认货物已按约定投保。

自定义术语的危险

当买方自己定义的术语毫无意义时,就会出现一个相关的、甚至更棘手的问题。在这方面,问题出现在买方混淆了损失风险、所有权转让和产品验收。在最近的一个案例中,我审查了一份合同,在这份合同中,买方规定装运条款为 FOB,但损失风险只有在产品交付、检验和验收后才会转移。FOB 意味着损失风险在货物装船时转移。没有其他含义。

因此,买方提供的语言根本没有意义。事实上,没有任何运输条款规定这些条款下的损失风险转移。在本案中,买方混淆了损失风险和货物验收这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但是,通过提供内部不一致的合同语言,买方除了害了自己,什么也没做。唯一可能的结果是,购买产品保险的条款完全随机。如果货物丢失,保险公司会赔偿吗?如果赔付,又会赔给谁:工厂还是买方?谁知道呢?

合同的目的是使商业条款更具可预见性。不按标准方式使用标准条款会降低情况的可预测性,对买方不利。为什么要这样做?对我来说毫无意义。那就停止吧,做正确的事。这是为你好。

总结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未定义或模棱两可的运输条款会使买卖双方面临严重的财务和法律风险。在没有明确保险的情况下,企业很容易遭受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FCA 和 CIF 等标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明确界定了责任,避免了这些潜在的陷阱。

对于从事全球贸易的公司来说,花时间根据 Incoterm 定义选择正确的航运术语是降低风险的基本要素。在不了解其定义或责任的情况下选择术语会增加风险。准确遵循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企业提供了管理风险和确保成功贸易关系所需的可预测性。迈出正确学习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一小步,就能为企业省去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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