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的合同导致了糟糕的产品

糟糕的合同导致糟糕的产品。但你已经知道了。不过,这篇文章将解释最常导致不良产品的不良合同的具体类型。

在过去六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我们的国际争议解决律师发现,因产品缺陷/质量控制问题而向我们寻求帮助的公司的电子邮件和电话大量增加。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解释您(和他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避免将来发生此类问题,并在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解决。剧透:大多数问题都源于糟糕的生产合同和/或未能对产品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

在此,我尽量避免说教,但我相信,几乎所有与我们联系,要求就产品问题提起诉讼的公司,如果使用了良好的合同,都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事实上,许多与我们联系的公司根本没有与他们的工厂签订任何合同。而在那些有合同的公司中,没有一家公司的合同甚至接近于反映购买海外制造产品的法律现实。

下面是我们的国际诉讼律师接到的这类电话的一个典型例子--稍作修改,去掉了任何标识符:

一位波士顿律师致电我们,向我们提交了一份针对一家中国制造商的价值 150 万美元的 "无懈可击 "的违约诉讼。这位律师起草了一份合同,要求她的客户与中国制造商之间的纠纷在波士顿联邦法院解决,她已经在波士顿起诉了这家中国公司,并获得了缺席判决。她现在正在寻求我们的帮助,以便将判决在中国国内化,很显然,她希望我们能抓住机会,以或有收费的方式受理此案。

直到我们告诉她中国不执行美国的判决。请参阅《如何起诉一家中国公司》:长篇大论

于是,她提出了 "重新开始,在中国再次起诉这家中国公司 "的想法。我们解释了这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法院会有两个强有力的理由驳回诉讼。第一,管辖权不当,因为合同明确要求在波士顿提起诉讼。第二,既判力,因为整个案件已经在波士顿审理并获胜--波士顿是适当的司法管辖区。

外国律师(尤其是美国律师、英国律师和澳大利亚律师)常常认为,在国内交易中合理的做法在国际交易中也是合理的,即使事实并非如此。在上述例子中,如果产品制造商在洛杉矶甚至多伦多,波士顿也是合理的。但是,对波士顿、洛杉矶或多伦多有效的做法,对深圳、普埃布拉或曼谷可能(或不可能)截然不同。而且,对深圳有效的东西几乎肯定不会对曼谷或普埃布拉有效。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从网上购买制造协议模板的想法是如此荒谬。请参阅《中国制造业模板协议》

除了许多国际制造合同无法执行之外,我们还经常看到这些合同未能解决受害方想要起诉的问题。以下只是我们看到的由此产生的问题的一小部分:

1.公司想起诉 "延迟交货",但合同中没有关于交货日期的条款。

2.公司想就取回模具或工具提起诉讼,但没有明确规定模具或工具归谁所有的模具/工具保护条款。

3.公司想起诉其知识产权被盗,但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国买家为其制造商从未收到的产品付款,由于日益复杂的诈骗、COVID 和国际紧张局势,这种情况越来越常见。如何防范这种情况?有两种方法。第一,尽职调查,这至少可以避免 90% 的此类情况。其二,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对制造商的要求,以及如果制造商不履行这些要求会有什么后果。

还有一件事。当有人因工厂问题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时,我们会询问他们是否已在其产品供应商所在国注册了品牌和徽标商标。然后,我们会告诉他们,工厂(尤其是亚洲的工厂,特别是中国的工厂,以及中国公司拥有的境外工厂)将自己的品牌名称和徽标注册为商标,以便在出现问题时作为筹码,这种做法非常普遍。我们已经通过谈判解决了相当数量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我们的客户以收回其品牌名称为交换条件,放弃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很多时候,在联系我们的国际诉讼律师时,商标已被他人注册。这使得外国买方很难或不可能继续在其品牌名称被抢注的国家生产产品。因此,如果你还没有在生产国注册你的品牌名称和徽标,你应该在向该国任何人投诉之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