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近期撰写了大量关于迷幻剂宗教用途相关法律的文章(参见 此处和此处)。这是法律领域中一个极其广阔且仍在发展中的领域。我们的关注点通常集中在影响迷幻剂宗教用途的联邦法律和司法裁决上,但今天我们将目光转向一项重要的州级新裁决。
2020年12月22日,新罕布什尔州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对迷幻剂宗教用途具有重大意义的案件(判决书详见此处)。该案中,一名因持有裸盖菇素被定罪的当事人提出上诉,其主张基于宗教用途使用该物质,原审法院本应撤销指控。 法院指出,被告系奥克莱维哈美洲原住民教会"神秘圣礼祈祷会"分支成员,该教会制定了关于服用裸盖菇素的具体规范,以防止公共酗酒或酒后驾驶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仅依据州法律对定罪提出质疑。新罕布什尔州宪法(法院承认其保护范围比联邦宪法更广)规定,只要不"扰乱治安",公民即享有实践宗教信仰的权利,而本案判决的关键在于被告的宗教实践是否扰乱了治安。
法院首先指出,被告有权选择任何宗教信仰,而法院的职责并非判定这些信仰在神学上是否正确。顺带一提,这是个耐人寻味的立场——我在其他场合曾主张美国缉毒局(DEA)在处理宗教豁免申请时也应秉持此原则。 参见格里芬·索恩《缉毒局如何干涉迷幻剂的宗教用途》,JURIST专业评论,2020年10月12日。因此,法院认可被告的宗教信仰具有真诚性,进而审议其行为是否扰乱公共秩序。
法院的分析篇幅冗长,援引了新罕布什尔州、其他州乃至联邦法院的判例,最终认定初审法院驳回本案的裁决存在错误。 援引我们在此讨论过的美国最高法院"冈萨雷斯诉奥森特罗案"等判例,法院指出:当宗教实践行为违反普遍适用的法律(即禁止使用致幻剂的刑法)时,必须采用利益衡量测试。 申请人首先需证明法律对其宗教实践构成实质性负担,政府则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行为既为实现重要公共利益所必需,又采取了最严格限制措施。因此最高法院认定初审法院未适用该测试标准属裁决失误。
这对被告意味着什么?他的案件尚未终结。州最高法院已将案件发回州审判法院重新审理,该法院必须补充证据并考量前述利益衡量标准。 检方极可能继续推进诉讼,并辩称即便采用权衡测试标准,其立场依然正确(值得一提的是,联邦政府曾在冈萨雷斯案中因类似论点败诉,新罕布什尔州最高法院指出该案事实情况与本案高度相似)。被告仍可能被定罪,但本案无疑为其提供了更充分的抗辩依据。
这项裁决对宗教用途的普遍意义何在?遗憾的是,其影响相当有限。该裁决并不涉及联邦法律,而我此前已阐明,在此问题上与美国缉毒局交涉极为困难。尽管该裁决对新罕布什尔州法院具有约束力,却对其他州的法律毫无影响。不过,裁决书部分内容分析了马萨诸塞州的一项判决,并指出该州宪法中存在实质相似的条款。 因此,对于拥有类似宪法条款的州,本案判决可为各州法院提供具有说服力的司法指引。
尽管该裁决范围有限,却再次反映出社会对宗教自由及迷幻药物使用的态度正在转变。我们将持续发布相关话题的更新,敬请Canna Law Blo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