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后的美国边境

加拿大的大麻合法化给美国和其北方邻国的关系带来了又一个皱折。

美国司法部长杰弗里-塞申斯对任何大麻都怀有众所周知的仇恨,他显然也不喜欢加拿大的大麻法案。但是,这对100%合法参与加拿大大麻行业的加拿大人来到美国意味着什么?

关于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和越境的声明

当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发布关于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和越境的声明时,答案就出来了:

[在加拿大合法大麻行业工作或促进其发展的加拿大公民,因与大麻行业无关的原因来到美国, 一般会 被允许进入美国。 (强调语气提供)。

尽管这一声明是一个值得欢迎的惊喜,但它仍然引起了美国移民律师的怀疑,他们已经看到无数的外国公民因为曾经使用过大麻或曾经与大麻行业有关而被终身禁止进入美国。

美国受控物质法

根据美国国会1971年5月通过的《美国受控物质法》("CSA"),大麻被列为表一药物,它是为海洛因和LSD等物质保留的,这些物质包括(i) 具有很高的滥用潜力;(ii) 目前在美国没有公认的医疗用途;以及(iii) 在医疗监督下使用缺乏公认的安全性。

移民和国籍法

美国联邦法律--更具体地说是《移民和国籍法》("INA")--管理进入美国的事宜,根据《移民和国籍法》,对受控物质的 "定罪 "使外国公民不能进入美国。INA对 "定罪 "的定义超出了法院对犯罪的正式认定,包括外国公民向美国领事或CBP官员宣誓承认犯罪的基本要素的情况。例如,对 "你是否曾经吸食大麻 "的问题回答 "是"。

即使是从未吸食过大麻的外国公民,也可能因为参与合法的大麻业务而被宣布不能入境,无论是作为 "知情的协助者、教唆者、协助者、共谋者或与他人串通者 "还是受控物质的 "非法贩运者"。今年早些时候,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两个例子:加拿大商人Sam ZnaimerJay Evans因为打算与美国大麻行业有关联而被终身禁止进入美国。

当然,谎称使用大麻或与大麻有关联也会使外国公民不被允许入境,你应该不惜一切代价避免这种情况。CBP有搜查电子设备的合法权力,如果它发现关于一个外国国民的实际或预期活动的矛盾和/或犯罪证据,该外国国民可能被拒绝进入美国,甚至被终身禁止入境。

放弃不予受理的权利

一旦被宣布为不可入境,外国公民需要从CBP获得不可入境的豁免,才能进入美国。这些豁免是酌情决定的,费用高,耗时长,而且有效期在1至5年之间。即使有了豁免,外国公民每次试图进入美国时,通常都会面临二次询问和拖延,即使访问的目的纯粹是为了个人。

历史上,外国公民也曾因从毒品贸易中获利而被拒绝入境。正因为如此,大麻律师们担心,几乎所有合法 从事加拿大大麻行业的外国公民都会被视为不被允许入境,即使是出于纯粹的个人原因来到美国。

CBP最近的声明似乎豁免了那些因与大麻无关的原因而寻求进入美国的个人。然而,允许外国公民进入美国的过程仍然是自由裁量和主观的,只有时间才能说明新政策在美国入境口岸究竟如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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