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读到一篇文章,盘点了目前在美国交易所公开交易的50家(!)迷幻药公司——其中几家正是我们引以为傲的客户。这些公司中,有41家在场外交易市场(OTC)挂牌,其余9家则在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交易。 当然,大麻行业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超此数。其中既有市值仅数十万美元的微型企业,也有市值达数十亿美元的行业巨头。
上述文章中提及的部分公司属于多地上市。当一家公司同时满足两个或多个交易所的上市要求时,便会在这些交易所分别挂牌交易。 例如,一家在加拿大证券交易所(CSE)上市的加拿大公司,可能选择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OTC)实现交叉上市,甚至可能登陆欧洲或亚洲的指数市场。企业进行交叉上市的原因在于:通过多交易所销售能扩大股票的投资者覆盖面,从而提升流动性并推高股价。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大麻及大多数致幻剂——尤其是经典致幻药物——均属第一类管制物质。这意味着美国两大主要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不会为任何"贩运"此类物质的公司提供上市服务。 尽管联邦执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至少在大麻领域如此),且企业严格遵守州及地方法律,该禁令依然存在。 去中心化的场外交易市场虽存在例外,但多数企业出于合理考量不愿涉足此类市场。因此,美国迷幻剂与大麻企业纷纷转战加拿大上市。然而纳斯达克和纽交所却仍可见大麻及迷幻剂企业踪影,这又是为何?
原因在于,全球大多数主流交易所都坚持这样的原则:只要企业在所有运营市场均属合法经营(且满足其他各项标准),交易所就会为其发放股票代码。 正因如此,您会看到加拿大大麻企业如Canopy Growth和Tilray在纳斯达克上市——甚至采取收购美国大麻企业期权(且仅限期权)等特殊操作。这些公司在加拿大的业务虽合法,但唯有待美国联邦法律修订后,方能获准收购美国大麻企业并维持其美国主板上市地位。 另一种方式自然是专注研发领域。我们持续关注多年的裸盖菇素制药公司Compass Pathways,虽总部设在英国却在纳斯达克上市。其唯一在美国开展的业务是经FDA批准的研究及专利收购,因此具备上市资格。
你可能会问:"等等,如果企业要在交易所上市就必须在所有市场都合法经营,那为什么这么多美国大麻公司能在加拿大上市?"答案是这些公司选择的是上市要求相对宽松的交易所。 我们曾协助多家美国大麻企业登陆加拿大证券交易所(CSE),但这些企业均不符合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的上市资格。美国工业大麻企业则另当别论——2018年《农业法案》通过后,TSX明确表示欢迎工业大麻企业上市,因为这类企业能够遵守美国联邦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大麻企业直接依赖的公司,其实完全可以进入美国和加拿大主流交易所。例如,斯科特奇迹生长公司(Scott Miracle-Gro)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尽管其全资子公司霍桑园艺公司(Hawthorne Gardening Company)专注于大麻生产市场。 另一家纽交所企业创新工业地产公司则是专注大麻领域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除此之外,还有无数企业(基本涵盖整个经济体系)与大麻产业仅一步之遥。这种现象已然荒谬。从税收政策角度看,将众多美国本土企业推向海外同样愚不可及——一旦美国联邦法律修订,这些企业可能永远不会将资产或收益汇回国内。
这一切的发展方向相当明确。大麻和迷幻药企业将继续寻求大规模融资的途径。在公开市场背景下,这意味着任何从事"贩运"而非研究的美国公司都将倾向于选择美国场外交易市场或加拿大交易所。 少数加拿大大型企业仍会选择在美国上市,但业务范围仅限于加拿大或可运输的地区。预计到明年此时,我们将见证另外50家迷幻药公司上市,无数大麻企业新增上市,以及更多大麻企业向迷幻药领域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