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中国制造商要求您将款项汇至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银行账户,例如香港或新加坡。您应该同意吗?恐怕不该。
当为在中国(或台湾、泰国、墨西哥、波兰、越南、印度等其他主要制造国)生产产品的客户提供服务时,我们的国际制造律师将起草协议以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机密信息。详见海外制造合同(OEM、CM和ODM)。
另一项重点工作是管理并降低产品采购关系中经常出现的风险。一种极其常见的情况是,中国大陆、台湾或越南的工厂要求我们的客户通过其所在司法管辖区外的银行进行付款——通常是新加坡或香港的银行。
你应该同意吗?如果可能的话,不,理由如下:
1. 您 很可能在协助制造商逃税,这可能导致您的合同无法执行。 若中国供应商将款项收至其中国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则需在税务申报及其他财务文件中将该笔款项列为收入。供应商常将部分款项汇往香港,待需支付账单时再转入中国境内,以此确保离岸支付不增加其税负。此类操作在其他国家制造商中亦属常见。
2.若您通过香港银行账户向中国、越南或台湾制造商付款,几乎可以确定您支付的对象是制造商关联的香港公司,而非制造商本身。这意味着制造商可轻易声称未收到款项——因为您确实支付给了关联公司。常见情况是:集装箱抵达客户指定港口后,客户将尾款汇入非中国银行账户。 然而货柜仍滞留港口,因中国供应商声称未收到尾款并拒绝交付提单。此时供应商要求将款项汇入中国境内银行账户方可放行提单。另一常见情形是:当外国公司因产品瑕疵起诉中国供应商时,对方会反诉要求付款,声称未收到货款——而事实确实如此。
3.还需特别指出的是,每当产品供应商变更收款银行账户时,企业应建立相应流程以防范银行账户变更诈骗。详见《中国银行账户变更诈骗:依然猖獗》。
我们的国际制造业律师每日与客户紧密合作,通过以下方式保护客户免受逃税和不劳而获的风险:
1.我们起草的合同要求供应商仅接受客户汇入其实际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款项,这意味着客户将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其收到的产品款项。
2.我们确保银行账户持有人姓名与供应商注册的中国公司名称完全一致。
3.我们协助制定流程,用于确认产品供应商未来可能进行的银行账户变更。
向中国供应商支付货款时,若将款项汇入非中国账户(且账户名非供应商中文名),可能被视为逃税行为,同时会导致您与供应商的协议无法执行。此举还可能增加您无法收到产品或收到劣质产品的风险。因此,在国际产品供应合同中明确规定付款对象应为实际制造商,而非其关联或无关的香港、新加坡实体,至关重要。 供应商对此往往会强烈抵制,但多数情况下您坚持立场是明智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