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AD或CVD请愿书

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

本文旨在探讨当您作为进口商、出口商或外国生产商察觉反倾销/反补贴税风暴即将袭来时,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首先,你应判断反倾销/反补贴税申请是否会直接冲击你的核心业务。其次,若申请确实直指你的企业,需制定最佳防御策略。若最终被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第三步便是规划后续的损害控制措施。

为便于阅读,本文将主要聚焦于从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产品,但其建议同样适用于从任何其他国家出口至美国的产品,且对从任何其他国家出口同样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制裁的其他国家的产品也具有近乎同等的适用性。

1. 新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我的产品是否受影响?

反倾销/反补贴税请愿书包含拟议的产品范围定义,用于界定所涉产品。此类范围定义可能复杂且模糊,其涵盖范围可能比用于识别进口商品的海关税则分类更广或更窄。即使您认为自身产品不在请愿书范围之内,美国海关仍可能持不同意见。 美国海关通常要求企业预先缴纳反倾销/反补贴保证金,其依据是认定产品属于请愿书所涉范围。只有当企业获得美国商务部(DOC)裁定产品实际不在请愿书范围,海关才会退还保证金。

一旦了解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适用范围,您便可评估该措施对贵公司业务的影响程度。有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规避影响:用非受限产品替代受限产品,或从非受限国家采购。若存在替代方案可规避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覆盖范围,则无需参与相关调查程序。

2. 如何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若贵公司产品涉及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范围,且美国市场具有竞争价值,则应制定最佳方案应对调查。在申请提交前若时间充裕,理论上可通过调整销售策略来消除倾销或补贴行为——最常见的方式包括:对特定产品或客户提高售价,或通过降低成本、重新分配成本结构来调整生产模式。

遗憾的是,多数企业并未主动规划以规避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而是在申诉提交后才被动应对。我们发现,相较于从欧洲进口的客户,从中国进口的客户尤其如此。

一旦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启动,外国生产商、出口商及美国进口商应在负责作出反倾销/反补贴裁定的两个机构面前维护自身权益: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判定涉案进口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构成损害威胁,而商务部(DOC)则负责裁定涉案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或补贴金额。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调查中,当外国生产商、美国进口商和美国购买者能够组织起来并阐明为何不应将国内产业表现下滑归咎于被调查进口产品时,方能提出最有效的辩护。由于ITC会审查涉及被调查产品美国市场的广泛数据,要赢得辩论就必须对相关市场状况作出全面阐释。

在商务部(DOC)的调查中,外国生产商和出口商是商务部问卷的主要答复方。这些企业必须提供详尽的公司架构、销售和成本数据,通常需经历多轮问卷调查。商务部将利用提交的数据计算反倾销/反补贴税率。  在DOC的调查和复审中,非关联美国进口商通常无需提交数据,但他们往往会密切关注DOC的程序进展,因为最终承担反倾销/反补贴税款责任的是进口商。详见《从中国采购产品:您应了解的进口商责任》。

任何反倾销/反补贴辩护的关键,在于充分参与美国商务部(DOC)和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调查程序。若不参与调查,则毫无胜算。若相关方未能及时或充分回应DOC/ITC调查,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可对您所处情况适用不利事实,这必然导致更高的反倾销/反补贴税率。 美国进口商至少应主动关注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程序,因为其最终承担的反倾销/反补贴税责任往往取决于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能否有效回应商务部的问卷调查。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常会采取非常薄弱的抗辩策略甚至完全不作抗辩,导致美国进口商最终"独自承担损失"。 若您身为美国进口商,可采取多项措施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3. 如何为阿尔茨海默病/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规划生活

几乎所有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都会导致征收相关关税的命令。但根据反倾销/反补贴命令的范围,您可通过寻找替代的非适用产品或将采购来源转向非适用国家来维持业务运营。 但在转换采购来源时,美国进口商应谨慎行事,避免采取可能被认定为主要意图规避反倾销/反补贴税的行为,因为美国商务部可通过规避调查延长相关命令效力。海关同样有权对逃税指控展开独立调查

由于美国采用追溯性反倾销/反补贴税制度,外国供应商和美国进口商每年都有机会尝试降低其倾销幅度。 鉴于反倾销/反补贴税具有"补救性",外国生产商和美国进口商有充分机会调整其生产和销售运营,以符合美国贸易法规定的"公平"准则进入美国市场。通过合理规划和严格执行,企业有时只需进行微调即可降低甚至消除其反倾销/反补贴税责任。

关键点: 当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个"恶魔"盯上你时,你 并非毫无防备。你可以采取措施阻止它攻击你的企业,并在遭受攻击后恢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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