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它属于中国,蠢货

无论你对中国共产党(中共)有何看法,但说到镇压香港的民主诉求,它可是来真的。北京方面认定,按照其铁腕治港的标准,香港当地当局已无力胜任,于是迅速废除了“一国两制”框架,并颁布了《国家安全法》(NSL),以此正式确立了其对香港警务的直接干预。参见 《香港挽歌》 一文,了解《国家安全法》中那些反乌托邦般的细节。

倒也不是说在《国安法》实施前一切都顺风顺水。这部新法只不过加速了香港整体局势恶化的进程,这对香港商界造成了沉重打击。恰好一年前,在 《香港的国际商业前景:已成定局》一文中,我们曾写道:“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时代已经终结”,并预言了今天我们所目睹的大部分景象(当然,新冠疫情确实加剧了其中一些问题):

  1. 香港多家企业缩减招聘规模
  2. 公司正将香港办事处的人员调往亚洲其他办事处
  3. 以香港为仲裁地的合同起草数量有所减少。
  4. 企业正将香港的银行账户转移至其他地方。
  5. 选择香港以外的亚洲城市作为中转站的旅客。
  6. 许多香港人正前往其他地方。

《国家安全法》带来的新局面将使这些趋势加速发展。这远非“象征性地 “通过宣示对香港的管辖权”,中共正在将其最深层的威权主义幻想付诸实践。国家安全法颁布后仅数小时,香港 公安局 警方上街逮捕了那些手持印有支持独立(天哪!)口号旗帜的人。此后:

一种恐惧与不安的情绪正笼罩着香港,在这里,任何被视为煽动针对中国政府仇恨的行为,如今都可能面临最高终身监禁的刑罚。有些人已经删除了社交媒体上的帖子,并清除了即时通讯应用中的聊天记录。 记者们从数字档案中删除了自己的名字。图书馆里的书籍正被清理。商店拆除了贴满支持民主标语的便利贴墙,而活动人士则不得不借助暗语来表达那些突然被定为非法的抗议口号

尽管这已产生了立竿见影的寒蝉效应,但北京方面才刚刚开始。 8月10日,香港警方逮捕了媒体大亨黎智英——这位“北京最直言不讳的批评者之一”——指控其“勾结外国势力”。黎智英的两名儿子虽未参与其媒体业务,但也一同被捕。当天稍晚,民主派活动人士周庭因涉嫌“煽动分裂国家”被捕。此外,自由撰稿人李威信和 活动人士李家明也被捕

这些都是极其恶劣的动向。记者和活动人士遭到逮捕,他们的家人也被逮捕。警方虚伪地保证会遵守法律程序。政权的走狗和喉舌则大肆表态支持。这简直是教科书式的威权主义。

然而,香港滑向威权主义噩梦的深渊——尽管就香港自身而言这堪称戏剧性——不过是使其与内地趋于一致罢了。正如我们在首次谴责《国家安全法》这一闹剧时所指出的:“现实情况是,从北京到新疆,再到西藏和香港,如今已形成了一套统一的压迫体系。”

香港发生的一切,不过是更广泛的中国问题的一个缩影,其根源在于中共渴望重塑世界——并非要将其塑造成自己的模样,而是要将其塑造成一个顺从其意图的世界,否则便会面临后果。 如果维吾尔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阻碍了中共基于民族认同的合法性诉求,那么他们就必须服从安排,哪怕这意味着将他们关进集中营并强制降低生育率。如果某些自然资源令人垂涎,那么在国际水域深处划出一条荒谬的界线,并欺凌弱小的邻国,也是可以的。台湾民众压倒性地不愿受共产主义政权统治?那真是太倒霉了。如果一名中国公民身处外国法庭,而中共对此不满意,那么采取报复性的人质扣押手段也无妨。知识产权盗窃?没问题。

最近,在 《世界需要拿出点骨气来阻止中国》一文中,一位匿名客座作者在本博客上提出了以下观点:

针对中国政府自身组织和实施的盗窃及强迫劳动行为,采取旨在缓解这些问题的措施,从根本上说是一项错误的政策。就网络安全问题而言,甚至探讨利用技术手段来抵御中国政府黑客的行为也是错误的。 至于强迫劳动/集中营问题,试图通过采取措施确保特定供应链中不存在强迫劳动——甚至不惜向供应链下游追溯三四层,以绝望地证明其未受污染——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人们甚至不得不质疑,采取这些措施的公司究竟是真心相信自己的使命,还是仅仅为了向消费者宣称“我们没有直接协助和教唆种族灭绝”? 但更好的问题难道不是:这些公司提供的资金是否助长了种族灭绝?而答案难道不是响亮的“是”吗? 难道为了多赚一两美元,就没有我们绝不逾越的底线吗?

对某些人来说,答案很明确:“没有什么底线是我们不会触碰的。为了利润,我们乐意顺从中共对世界的构想。” 这倒也说得过去。

但对于那些认为这种回答无法接受的人来说,艰难的抉择正摆在眼前。没错,在理想的世界里,企业本应能够建立防护壁垒,确保其供应链不受强迫劳动的污染。但如果显然无法避免卷入强迫劳动的漩涡,又该如何是好?更糟糕的是,如果这个体系的设计初衷就是迫使所有人不得不“染指”,就像警匪片里那样,又该如何自处? 终有一天,各国政府将不得不决定:在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的法律与从已被此类劳动不可挽回地污染的市场中进行不受约束的采购之间,能否找到平衡点。

同样,将国家的信任寄托在与一个不尊重法律承诺的对方达成的“协议”上,又有何意义?看看中国是如何抛弃与英国签署的《联合声明》的,该声明曾承诺给予香港“高度自治”等权利。再看看中国是如何将《基本法》—— ——该法,该法第27条承诺“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组织和加入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再看看中国在履行世贸组织承诺方面的“糟糕”记录。至于那份被大肆吹捧的“第一阶段”贸易协议,“它正靠着生命维持系统勉强维持”。

对于中共在香港的所作所为,除了向逃离香港的人士伸出援手外,我们几乎无能为力。自由世界现在应将重点放在防止中国的压制机制向境外扩张上。 支持台湾是一个显而易见的起点,抵制在南海制造既成事实的持续企图也是如此。对于中共对海外大学及其他机构的渗透,必须采取更强硬的立场。必须遏制其恐吓海外华人的能力。对于那些从中共侵犯基本人权的政策中获益的企业,必须让他们付出更高的“中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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