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大麻政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令人困惑
联邦大麻政策向来混乱不堪。所谓"向来",我回溯了约90年历史:始于1937年《大麻税法》,继而跳跃至《管制物质法》、罗尔巴赫-法尔修正案、2014年《农业法案》及2018年《农业法案》——更遑论那些时而笨拙时而自相矛盾的
联邦大麻政策向来混乱不堪。所谓"向来",我回溯了约90年历史:始于1937年《大麻税法》,继而跳跃至《管制物质法》、罗尔巴赫-法尔修正案、2014年《农业法案》及2018年《农业法案》——更遑论那些时而笨拙时而自相矛盾的
自2018年以来,大麻产业面临最大变革。自2025年11月13日起,美国国会对大麻相关法律进行了根本性修订。政府拨款法案(第64页起)中埋藏的条款将重塑整个大麻产业格局,其中包括联邦法律对大麻种子处理方式的关键性转变。详见
美国政府于周三恢复运作,随即对致醉大麻产品采取了"堵塞漏洞"的举措。我特意用引号标注"堵塞漏洞",因为我不认为存在过任何漏洞。不过既然国会已敲定方案,想必我们不必再为此争论不休了。这项针对致醉大麻产品的禁令是通过持续拨款法案实现的。
昨日傍晚,俄勒冈州大麻批发商杰斐逊包装公司(JPH)再次以休眠商业条款(DCC)为依据,对保护主义州级大麻法规提出挑战。诉状可在此处查阅。我称其为"又一次"DCC挑战,因该公司曾在2022年末提起过DCC诉讼;更因近年来已有多起基于DCC的大麻诉讼被提起。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上周发布了更新版大麻相关业务(MRB)指标数据,该数据将持续更新至2024年12月。此次更新略显意外,因为FinCEN似乎放弃了其常规的...
上周,特朗普总统向记者表示,其政府正考虑重新调整大麻的分类级别,并将在"未来几周内"作出决定。听到此事的最新进展令人欣慰,因为自今年1月特朗普就任以来,相关事务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当然,大麻产业早已习惯在法律悬而未决的状态下运作;
围绕大麻可能根据《管制物质法》(CSA)重新归类为第三类受控物质的讨论甚嚣尘上,我们必须坦诚探讨此举将实现——更重要的是不会实现——什么目标。请允许我明确表态:大麻绝对必须从第一类受控物质中移除。事实上,它根本就不该被列入任何管制类别。
各行各业的企业普遍利用社交媒体"网红"在线推广商品与服务。但在大麻行业开展网红营销尤为冒险,因为付费广告商必须遵守所有大麻营销与广告法规。这些法规堪称各州大麻产品监管条例中的"猛兽"。
对大麻及大麻相关企业而言,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悄然重新实施的政策无异于又一次打击——该政策实质上使多数企业丧失了申请关键联邦贷款计划的资格。这项自6月1日起生效的更新政策,对遵守州法律经营的小企业(以及部分遵守联邦法律经营的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2023年秋季,我曾撰文探讨那场旨在终结联邦禁令却未必能真正终结联邦禁令的诉讼。去年七月,联邦地区法院就此案作出不利于Canna Provisions等原告方的裁决。5月27日星期三,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第一巡回法院的裁决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