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相关法律赋予房东对租户独特的控制权和议价能力。这通常表现为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以及对租户不利的租赁协议。与房东发生纠纷绝非易事,对于大麻行业租户而言更是如此——他们无法轻易搬迁至新址,且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必须与房东保持合作关系。本文将探讨一些对大麻行业租户至关重要的概念。
1. 与房东相处
这其实甚至算不上一个法律概念,但却是至关重要的。在签订一份租户若想继续经营就几乎无法单方面解除的多年期合同之前,最好先弄清楚自己将与谁打交道。 租户在租期内很可能需要频繁向房东申请批准。因此,在签约前了解房东的背景至关重要。如果一开始就难以就基本租赁条款进行协商,那么日后申请新场所的改造许可——或者办理其他任何事务——恐怕也会面临同样的困难。
2. 房东管控
租赁合同通常会规定,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让或转租。许多租赁合同甚至更进一步,将承租人的控制权变更视为一种需要房东同意的转让。例如,租赁合同可能规定,如果承租人25%或以上的股权发生变更,必须事先获得房东的批准。
从房东的角度来看,这些审批权是合理的;房东显然希望对新房主进行审查,以确保他们仍能支付租金。但从租客的角度来看,这些条款有时会导致房东进行微观管理,尤其是当审批门槛较低,或者房东在如何及何时批准、或以支付额外费用作为批准条件方面拥有不受限制的裁量权时。
许多大麻企业需要投资资金,这通常意味着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所有权会发生某种变动。如果房东的控制权变更条款过于宽泛,租户可能会难以应对。
3. 场地改造
这有点像控制权变更的情况,对租赁场所进行的大多数物理改造都需要获得房东的事前批准,或者至少需要提前通知。考虑到通过增建或拆除墙体来改变建筑物的基本结构,这种做法合情合理。但如果这些条款界定不清,就会带来麻烦。例如,安装重型机械是否需要批准?安装暖通空调系统又如何?如果这些事项没有明确界定,就可能引发纠纷。
另一个常见的关注点是场地改造的所有权归属。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能无法将投入场地的所有物品一并带走。大多数租赁合同都会明确规定改造工程的所有权归属,并具体说明承租人可以(或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拆除哪些类型的改造工程。鉴于几乎所有场地都需要进行改造以符合大麻法规,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这一点至关重要。
4. 租金与合规要求
除了固定租金外,房东还可能要求从大麻经营租户的收入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分成。虽然根据州法律这或许可行,但这引发了两个重要问题。
首先,参与租金分成的大房东面临更大的联邦刑事违法风险。尽管联邦政府目前对持有州政府执照的经营者采取了不干预的执法态度,但这种情况未来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执法重点发生转变,参与大麻企业利润分成的大房东将面临更大的风险。这种风险也可能影响租赁合同中的其他条款。
其次,参与利润分配的房东可能需要向州政府,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向地方政府进行披露。在加利福尼亚州,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都会使房东成为“财务利益持有人”,必须向州政府进行披露。如果利润分配达到一定门槛,房东将被视为“业主”,届时将需要进行更为详尽的披露。在最初阶段就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 哪位租户愿意陷入这样的境地:在签订租赁合同并申请营业执照后,房东却突然临阵退缩,拒绝配合向州政府进行披露?这种局面对任何一方恐怕都不会有好结果。
5. 担保
大麻行业的房东通常要求租赁合同由第三方“担保”。担保基本上是指,如果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第三方同意代为支付租金及承租人的其他财务义务。如果房东要求大麻企业所有者提供个人担保,这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如果大麻承租人无法支付款项,担保人将面临严重的个人法律责任。 对于大麻企业而言,这种风险尤为突出。大麻企业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期间无收入)才能投入运营,而许可证的丧失也将导致收入损失。
6. 房产尽职调查
大多数租赁合同中都包含关于租赁房产的陈述和保证。不过,不言而喻,通过实地勘察或其他方式核实这些陈述的准确性至关重要。如果承租人在未对房产进行勘察的情况下签订租赁合同,他们可能会因此放弃日后提出索赔的权利(但如果出租人故意作出虚假陈述,则不适用此规定)。
7. 终止
由于大麻经营许可和执照与特定房产挂钩,对大多数租户而言,尽可能确保房东受租赁合同约束至关重要。显而易见,过宽的解约条款对租户不利。仔细研究解约事由总是明智之举。有两点需要特别留意。
首先是房东基于违约终止租约的权利(这通常发生在租客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有些租赁合同会给予租客一段补救违约行为的期限,但我们看到很多合同规定的补救期限非常短,租客未必总能如期完成。
其次是因违反法律而终止租赁。大麻租赁合同本身就违反了联邦法律。如果租赁合同因违反任何法律而可被终止,那么从第一天起就有可能被终止。当然,如果以违反法律作为终止理由,可以提出有力的论据来证明房东已放弃其终止权,或者其终止行为缺乏善意,但既然如此,何必一开始就让自己陷入这种境地呢?
8. 争议解决
这一点至关重要。作为一名曾专门处理商业纠纷诉讼的律师,我亲眼目睹过草率拟定的争议解决条款所带来的后果,因此无论怎么强调关注这些条款的重要性都不为过。这一点在大麻合同中尤为重要,在大麻租赁合同中更是如此。
每当大麻纠纷诉至联邦法院时,法院就有可能以违反联邦法律为由拒绝承认合同效力(这被称为“联邦违法抗辩”,尽管多年来其效力已逐渐削弱,但至今仍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这对大麻租户而言风险极高;如果法院拒绝承认租赁合同的效力,或者更糟糕的是,裁定该合同无效,租户可能会失去其持牌场所,进而导致许可证失效。
结论
这些只是潜在的大麻行业租户在考虑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自问的几个问题。实际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能会因租赁合同的不同以及管辖区域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建议咨询法律顾问,以确定哪些租赁条款最适合特定的租户和管辖区域。
这里最重要的启示是:起草和协商大麻租赁合同并非易事,如果缺乏监管,大麻房东可能会对租户掌握巨大的话语权。请继续关注Canna Law Blog 大麻租赁法律的最新动态,同时不妨阅读下方链接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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