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桑那州卫生服务部(以下简称“本部门”),作为亚利桑那州的大麻监管机构,已发布了《社会公平机会计划》(以下简称“SEOP”)的法规草案。点击此处查看法规草案。
根据《特殊教育计划》(SEOP),亚利桑那州将再发放26份许可证。根据《亚利桑那州修订法规》(“A.R.S.”)的规定,《特殊教育计划》条例旨在:
制定并实施一项社会公平所有权计划,以促进由那些因以往大麻法律的执行而受到不成比例影响的社区成员……拥有和经营大麻经营场所。亚利桑那州修订法典第36-2854(A)(9)条。
除上述内容外,法规中关于SEOP的信息并不多。那么,这些法规草案是否推动了这一经亚利桑那州选民批准的既定目标?看来,或许还有其他方式可以促进SEOP的预期目标。
降低许可费
先说个好消息。根据成人娱乐用大麻计划,初始许可费为25,000美元。不过,该部门现已提议将SEOP的初始许可费降至5,000美元。费用的下调无疑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
谁可以担任所有者、主要管理人员和/或董事会成员?
下一个问题是:谁可以担任SEOP持牌机构的所有者、主要管理人员和/或董事会成员?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法规草案规定,SEOP持牌机构中至少有一名或多名主要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必须持有该机构至少51%的股权。A.A.C. § R9-18-303(B)(1)(草案)。这似乎很简单。
别急。对于属于持有51%股权的股东集团的每位主要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还有两项额外要求。首先,这些人必须向法院申请,将其记录中任何先前的大麻犯罪定罪予以撤销。《阿拉巴马州行政法典》第R9-18-303(B)(2)(a)条(草案)。 其次,这些人员的2019年家庭收入不得“超过联邦贫困线标准的两倍”。A.A.C. § R9-18-303(B)(2)(b)(草案)。
该法规草案是否要求作为51%股权持有集团成员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必须有过大麻犯罪前科?鉴于法规草案的这一部分采用并列句式(参见A.A.C. § R9-18-303(B)(2)(a) & (b)(草案)),每个要件都必须满足。 因此,似乎只有那些曾因大麻犯罪被定罪且已申请记录消除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方可成为51%股权持有集团的一员。
可以罢免主要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吗?
下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同时属于51%股权持有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是否可以被免职。通常情况下,实体的组织文件(例如章程、经营协议等)会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去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的职务。 然而,作为SEOP申请流程的一部分,拟获许可方必须向本部门提供文件,以确认:若某主要高管或董事会成员同时属于51%股权持有集团,则在未获得(a)该个人书面同意,或(b)法院下达解除其职务的命令的情况下,不得将其免职。 A.A.C. § R9-18-303(B)(2)(a) & (b)(草案)。
虽然《大麻政策条例》(SEOP)中还有其他要求,但上述内容概括了与成人使用计划相比的主要变化。
这将如何运作?
为了更好地说明上述内容将如何运作,一个假设案例或许有所帮助。假设保罗、奥托和汤姆在亚利桑那州成立了一家名为POT, Inc.的公司。此外,假设保罗、奥托和汤姆各自持有POT, Inc. 33.3%的股份,并且每人将担任主要高管和董事会成员。 保罗和奥托均有大麻犯罪前科,保罗和汤姆是百万富翁,而奥托自2017年以来一直处于失业状态。POT公司能否获得SEOP许可证?根据法规草案,答案是“不能”。因为只有奥托符合联邦贫困线标准,且其持股比例(33.3%)低于51%,因此POT公司不符合SEOP许可证申请资格。
如果我们调整这个假设情景,假设保罗曾因大麻犯罪被定罪,且自2017年以来一直处于失业状态,那么POT公司将符合SEOP许可证的申请资格。 根据这一修订后的假设,保罗和奥托合计持有POT, Inc. 66.6%的股份,符合草案规定的要求,因为(a)他们有既往大麻犯罪记录且可以申请记录消除,以及(b)两人的收入水平均低于联邦贫困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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