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讨论了当氯胺酮诊所作为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服务提供者(或接受其他联邦项目,如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退伍军人事务部(VA)等的报销)时适用的若干联邦法律。点击此处查看该文章。虽然在此类情况下还适用其他联邦法律(例如《斯塔克法》(Stark Law)、《联邦虚假索赔法》(Federal False Claims Act)等),但《联邦反回扣法》(“AKS”)是一项 刑事 法规。因此,此类情况需接受更严格的审查。虽然许多州根据本州法律制定了与AKS相呼应的法规,但各州规定差异极大。然而,任何考虑收购氯胺酮诊所的人士,都必须审查所有适用的医疗保健法律,以确保过去和未来的合规性。这绝非易事。
AKS 概述
那么,《反回扣法》(AKS)是如何规定的呢?《反回扣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如下:
(1) 任何人如明知故犯地直接或间接、公开或秘密地索取或收受任何报酬(包括任何回扣、贿赂或返利),无论是以现金还是实物形式——
(A) 作为将某人介绍给他人以提供或安排提供任何物品或服务的报酬,而该物品或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可能由联邦医疗保健计划支付,或
(B) 任何人若以购买、租赁、订购、安排或推荐购买、租赁或订购任何商品、设施、服务或物品为条件,而该商品、设施、服务或物品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可能由联邦医疗保健计划支付,则构成重罪;一经定罪,处以不超过10万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两者并处。
《美国法典》第42编第1320a–7b(b)(1)条。
紧随其后的条款规定了相同的内容,但重点针对那些为“提供或安排”由联邦医疗保健计划支付的物品或服务,或为“购买、租赁、订购、安排或推荐购买、租赁或订购”此类物品或服务而“提供或支付任何报酬”的人员。《美国法典》第42编第1320a–7b(b)(2)条。
违反《反欺诈法》的额外处罚及《反欺诈法》的宗旨
除《反欺诈法》(AKS)规定的处罚外,根据《民事罚款法》(42 U.S.C. 1320a-7a(a)(7)),还可能面临额外处罚。此外,一旦发生违反《反欺诈法》的情况,联邦政府还可以依据《联邦虚假索赔法》提起诉讼。 被判定违反《反欺诈法》的医疗服务提供者,还将面临被排除在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及其他联邦资助的医疗保健计划之外的风险。
因此,黄金法则是“切勿为引荐付费”——除非你乐意在监狱里度过时光,并支付巨额罚款。
我们为何需要《反欺诈与滥用法案》(AKS)?许多联邦反欺诈与反滥用法律背后的根本目的,在于遏制医疗服务的过度使用和不必要服务,因为这些行为会推高医疗成本。那些因提供更多服务而获得激励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可能会为了追求利润而牺牲患者护理的质量。每当利润成为医疗决策的驱动力时,人们都能看到其中潜藏的危险。 此外,我们的医疗体系成本已经极其高昂。根据美国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的数据,“2019年美国医疗支出增长了4.6%,达到3.8万亿美元,人均11,582美元。医疗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7.7%。”
《反欺诈法》的免责条款
尽管《反回扣法》(AKS)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但该法仍设有“安全港”条款。若要避免因违反《反回扣法》而受到起诉,相关安排必须满足安全港条款的所有要件。否则,个人或实体将无法免于起诉。
鉴于“企业行医”原则(这是一项基于各州的法律),许多氯胺酮诊所虽由医疗服务提供者所有,但由管理服务组织(“MSO”)负责运营。通常,用于确立这种关系的法律文件是管理服务协议(“MSA”)。
针对医疗服务协议(MSA),有一项监管“安全港”条款,旨在确保诊所不会因违反《反回扣法》(AKS)而面临任何问题。该规定指出:
在[《反回扣法》(AKS)]中,“报酬”不包括委托人向代理人支付的、作为对代理人服务报酬的任何款项,只要同时满足以下七项标准——
- 代理协议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由各方签署。
- 该代理协议涵盖代理人在协议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并明确规定了代理人应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
- 如果代理协议旨在规定代理人在协议期限内以定期、不定期或兼职的方式提供服务,而非全职服务,则该协议应明确规定此类服务时段的具体安排、确切时长以及相应费用的具体金额。
- 协议期限不少于一年。
- 在协议期限内支付给代理人的总报酬是预先确定的,符合独立交易中的公平市场价值,且其确定方式不考虑双方之间产生的任何转介或业务(无论其数量或价值如何),而此类转介或业务可能根据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医疗补助(Medicaid)或其他联邦医疗保健计划获得全部或部分支付。
- 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不涉及就任何违反州法或联邦法的商业安排或其他活动提供咨询或进行推广。
- 所订立的各项服务合同的总和,不得超出为实现该等服务的商业上合理之业务目的所合理必要的范围。
《联邦法规汇编》第42卷第1001.952(d)条
同样,要享受MSA安全港条款提供的保护,必须满足所有要素。虽然某些要素易于理解和应用——例如MSA的期限至少为一年的要求——但其他要素则更为复杂。其中最难满足的要素或许是“付款须符合公平市场价值”这一要求。 为满足这一要件,我们通常建议聘请医疗保健评估师,协助医疗服务提供方与医疗服务组织(MSO)确定报酬标准。评估是签订MSA双方的“黄金标准”,也是真正保护各方免受《反回扣法》(AKS)索赔的少数几种方式之一。
《反回扣法》(AKS)是一部内容复杂、细节繁多的法律。此外,在处理与《反回扣法》相关的问题时,还需参考监察长办公室(“OIG”)的意见、OIG欺诈预警、法规序言、判例法及其他资料。 归根结底,AKS的适用涉及大量事实认定。但对于希望进入美国医疗保健行业的人士而言,理解联邦反欺诈与反滥用法律至关重要,这将直接影响业务关系的架构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