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将禁止Delta-8 THC吗?

对于一个在医疗大麻领域率先垂范、且在娱乐用大麻方面也属于较早采用的州(此处“大麻”仅指大麻花,不包括工业大麻),加利福尼亚州在制定合理的工业大麻来源CBD政策方面,却是全美表现最差的州之一。因此,在旨在“合法化”CBD的立法(AB-45 号和SB-235号法案)中,该州如今将矛头对准了Δ-8-THC,这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感到意外。

在探讨Delta-8的未来走向之前,我先简要概述一下加州在处理CBD问题上的糟糕表现:

  • 2018年:加利福尼亚州公共卫生部(CDPH)于2018年7月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常见问题解答(FAQ),其中明确表示CBD口服产品属于非法(点击此处查看我对该FAQ的分析)。 在随后的几年里(根据AB-45法案的配套分析报告),CDPH在此之后共发出13份违规通知、7份自愿没收及销毁的监管函,以及9份禁运令——而这一切竟是在从未制定任何正式法规的情况下进行的!各地公共卫生部门也积极开展了执法行动。
  • 2019年:加利福尼亚州曾试图通过AB-228法案,但未获成功,该法案原本将使CBD合法化。
  • 2020年:加利福尼亚州曾尝试通过AB-2827 和AB-2028法案,但均未获通过,这两项法案均旨在将CBD合法化。
  • 2021年:AB-45号法案和SB-235号法案正分别在加州众议院和参议院审议中。我已在此处此处对这两项法案进行了概述。

上文第二个链接详细阐述了这些法案中旨在禁止任何可吸食大麻产品的条款。我认为这些法案成功的希望渺茫。这部分是因为可吸食大麻产品的禁令正面临行业内的强烈反对,且会严重压缩本州种植的大麻市场;部分则源于普遍的政治因素,以及来自大麻行业及其他方面的反对。

但这两项法案还有一个此前似乎鲜少被深入分析的特点,即涉及Δ-8(及Δ-10)四氢大麻酚。如果该法案以现行版本获得通过,这可能意味着Δ-8在又一个司法管辖区将面临禁令。

很多人并不了解不同形式THC之间的区别,所以我来简要说明一下。Delta-9 THC是大麻中主要具有致幻作用的大麻素(在加利福尼亚州,我们通常称其为“大麻”,尽管从技术上讲,“大麻”一词也包括工业大麻)。Delta-8和Delta-10也是存在于大麻和工业大麻中的大麻素,但它们在自然状态下的含量通常非常低。

最近,Delta-8在全国范围内迅速走红。与Delta-9一样,它具有致醉作用,不过程度较轻。由于大麻中通常不含大量Delta-8,因此通常是通过化学工艺将工业大麻中的CBD转化而来。这意味着,在加利福尼亚州,用于生产Delta-8的工业大麻生物质拥有巨大的市场。

问题在于,拟议的法案将把“THC”的定义扩展至包含δ-8、δ-9和δ-10。此外,大麻产品制造商还需证明其使用的原料提取物中THC含量不超过0.3%。虽然这里确实存在一些模糊之处,但这些问题很可能在最终草案或后续法规中得到解决。 我们预测,其结果很可能是大麻产品中任何类型的THC含量(包括delta-8)都不得超过0.3%。这将导致此类产品的市场规模极小,甚至不复存在。

根据这一新定义,更具挑战性的是,它修改了总四氢大麻酚(THC)检测的标准,将所有形式的THC都纳入其中。简而言之,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规定,检测时需将THC经加热后会转化的四氢大麻酚酸(THCA)相加,以此确定大麻中的THC含量是否达到0.3%或以上。 检测方法虽有多种,但最终结果是:假设某大麻的THC含量为0.29%,若其中含有一定量的THCA,其总THC含量就可能超过法定阈值。如今THC的定义已涵盖所有形式,在某些情况下,检测标准可能更难达标(尽管Δ-8和Δ-10通常仅以极微量存在)。

正如我上面所说,我认为这些法案通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值得关注的是,它们是否会以目前的形式获得通过,以及州和地方监管机构将如何应对这一局面。如需了解更多最新动态,请继续关注《Canna Law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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