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翻译如下:
我与美国境外的国际大麻企业合作,经常收到希望进入美国市场或已通过经纪人、销售代理等中间商向美国市场销售产品的企业的咨询。在美国,进入市场开展业务主要有四种途径,每种途径各有优缺点。
在深入探讨这些问题之前,我需要特别指出一个问题:对于那些以某种方式参与或正考虑参与美国大麻业务的非美国公民而言,无论是在其本国还是身处美国境内,都需注意美国移民法规的相关问题。 我的同事Akshat Divatia 一篇警示性博文,探讨了此类参与如何导致外国个人在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USCBP)打交道时面临重大问题。在该文中,阿克沙特写道:
即使从未吸食过大麻的外国公民,只要其参与了[美国]合法大麻业务,无论是以“明知故犯的帮凶、教唆者、协助者、共谋者或与他人串通者”的身份,还是作为受管制物质的“非法贩运者”,都可能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被认定为不可入境。
简而言之,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且有意以任何形式参与美国各州合法的大麻业务,并且计划入境美国,您应咨询移民律师 在 。
如果您在权衡了非美国公民的移民影响后,决定让您的非美国大麻公司进入美国市场,以下是主要途径:
1. 海外销售。
对于那些尚未准备好在美国建立实体业务,但希望测试市场对其产品接受度的企业,可以通过经纪人、代理商、分销商或在线市场从海外进行销售。这些活动均无需您在美国设立商业实体,但您仍需处理开展业务涉及的许多其他方面。
这包括将产品运送通过美国海关并送达客户手中的物流安排、收取款项、缴纳部分美国税款,以及向中间商支付费用。此外,您还必须确保签订完善的合同以保护自身商业利益,并确保遵守美国各州差异极大的大麻法律法规。
2. 注册分支机构。
如果您已决定希望在美国建立某种业务存在,但尚未准备好设立美国实体,那么您可以先将现有的外国公司在美国某州进行注册。美国大多数州都提供这一选项,通常称为设立“分支机构”。 从美国法律角度而言,您将使您的外国公司具备在美国一个或多个州开展业务的资格。
各州的初始注册费有所不同(通常低于500美元),且所有州都要求您在该州指定一名注册代理人,并缴纳年费(通常低于300美元)以保持公司良好信誉。除年费外,您还需要提交其他公司信息,具体要求因州而异。 部分州(如特拉华州)仅需提供基本信息,例如您在特拉华州的注册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而其他州(如华盛顿州)则要求披露公司部分所有者、董事和高管的信息,华盛顿州将这些人统称为“管理人员”。
美国各州通常不会要求披露企业的实际所有者信息。 美国国税局(IRS)在为贵公司签发美国税务识别号(TIN)时会收集此类信息,但通常不会将有关所有者的信息与各州分享。如果您不需要开设美国银行账户,也不需要在任何州税务机关进行注册,那么通常无需申请税务识别号(TIN)。
3. 成立一家按“穿透式实体”征税的美国公司。
如果您已确定需要或希望在美国成立一家公司,而非仅仅让您的外国公司获得在美国开展业务的资格,那么您需要决定希望与美国建立何种税务关联,或者希望让您的美国公司的外国所有者承受多大的美国国税局审查风险。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您可以决定您的外国公司在美国联邦层面如何纳税。 如果您成立一家美国公司,并在国税局(IRS)表格上勾选“作为穿透式实体纳税”选项(即单一所有者的全资子公司,或由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LLC)持有的合伙企业),则外国母公司所有者将承担该美国公司产生的所有纳税义务。
与上述在美国注册外国公司的情况类似,如果您要成立一家美国公司,仍需决定在哪个(些)州进行注册。您需要选择一个美国州作为主要注册地,然后根据需要使您的美国公司获得在其他美国州开展业务的资格。
4. 成立一家按C型公司征税的美国公司。
如果您已确定需要或希望设立一家美国公司,但又不希望其母公司或所有者承担美国税务义务,那么您应设立一家美国实体(合伙企业、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并选择将其作为C类公司进行纳税。
我合作的大多数外资企业宁愿承受C型公司的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利润和股东分红的征税),也不愿让其所有者暴露在美国国税局(IRS)的监管之下。在大麻行业,这种情况尤为明显——即使是对那些遵守法律、且与大麻(根据美国联邦法律仍被列为受控物质而属非法)毫无关联的工业大麻公司,美国国税局也更倾向于对其进行税务审查。
我们预计联邦政府对大麻企业的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化,尽管相关讨论和呼吁似乎总是在选举年出现,随后又在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逐渐平息。无论如何,我们将致力于向国际企业及时通报最新动态,确保您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进入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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