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弹劾风波的背景下,特朗普总统与民主党领导层竟就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贸易协定达成了一致。该协定通常被称为《美墨加协定》(USMCA),有时也被称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0版”(NAFTA 2.0)。尽管白宫尚未公布《美墨加协定》的最终文本,但其内容已广为人知。 不出所料,USMCA中并未提及大麻。但这并不意味着大麻(具体指非工业大麻,即大麻)不会进入北美贸易领域。事实上,USMCA可能会成为大麻贸易政策的一个极具前景的讨论平台。
《美墨加协定》(USMCA)于2018年9月首次公布。当时,包括墨西哥前总统维森特·福克斯在内的部分评论人士主张,应将大麻纳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0》(NAFTA 2.0)。当时,加拿大正在推行其联邦层面的大麻合法化计划;墨西哥似乎也紧随其后(如本文所述,墨西哥将于2020年启动其合法化计划)。 根据《美墨加协定》,美国将被夹在两个已开始将大麻视为与其他农产品同等对待的贸易伙伴之间;此外,美国国内许多州也已将大麻合法化。鉴于美国联邦层面的大麻合法化只是“何时”而非“是否”的问题,《美墨加协定》有望为三国间的大麻贸易提供平台。这可能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
第一种途径很简单:大麻将通过一条布满坑洼的药品渠道流入。 民主党人成功削减了《美墨加协定》(USMCA)最初文本中关于“生物制剂”应享有10年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但据称新版《美墨加协定》的知识产权章节对专利和商标(包括生物技术领域)的保护力度比《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更为严格。鉴于大麻专利如今已十分普遍,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开始批准大麻药物,USMCA在某种程度上已为大麻的引入做好了准备。
第二种途径虽然需要一些实际工作,但最终会更加全面。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类似,《美墨加协定》(USMCA)将设立一个由各缔约国代表组成的自由贸易委员会(“FTC”)。这些代表将负责监督和实施《美墨加协定》。对于大麻行业而言,至关重要的是,自由贸易委员会可能会针对特定议题组建“工作组”。 工作组可讨论的议题将不受限制:代表们可以就任何他们认为相关的问题展开工作。
贸易议题通常先在区域贸易协定中进行磋商并敲定,大麻问题很可能也会遵循这一路径。这些新的“纪律”最终将在世界贸易组织或其他条约框架下提出。就《美墨加协定》(USMCA)而言,大麻问题的初期重点将是确定相关原则或规则,以制定一套连贯的政策,从而建立北美大麻贸易市场。 鉴于美国也是《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CAFTA)的缔约方,该协定也可纳入这一进程。
我们认为这一切是否现实?当然,而且可能以多种方式实现。 以俄勒冈州为例,支持大麻合法化的美国参议员罗恩·怀登(Ron Wyden)是《美墨加协定》(USMCA)贸易委员会的成员。太平洋西北地区在贸易政策中——尤其是与加拿大的贸易政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所需的政治支持基础已经具备。俄勒冈州在大麻出口领域总体上展现了思想领导力,州政府官员与怀登先生及其他联邦代表也保持着良好的协调。行业应在此发力。
通过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途径,还需说服《美墨加协定》(USMCA)的每个缔约国为工作组配备人员。在美国,USMCA的人员配置(与《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CAFTA)及类似条约一样)将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及国会贸易委员会来落实。 预计墨西哥,尤其是加拿大,将对拓展大麻贸易渠道表现出浓厚兴趣:就大麻作为一种全国性、规模化商品而言,这两个国家都将比美国领先整整一代人的时间。事实上,加拿大目前已是全球大麻出口领域的领军者。
虽然目前几乎没有人真正讨论大麻与《美墨加协定》(USMCA)的关系,但大麻很可能将在《美墨加协定》的框架下进行贸易。这种贸易将既发生在医药领域内,也发生在医药领域外,就像如今大麻在美国国内进行贸易一样。
如需了解有关国际大麻贸易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