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弹劾风波的喧嚣中,特朗普总统与民主党领袖竟就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贸易协定达成共识。该协议通常被称为《美墨加协定》(USMCA),有时也被称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0版》。尽管白宫尚未公布最终文本,其内容已广为人知。 不出所料,USMCA并未提及大麻。但这并不意味着大麻(特指非工业大麻,即俗称的大麻)不会进入北美贸易体系。事实上,USMCA可能成为大麻贸易政策的重要议事平台。
《美墨加协定》于2018年9月首次公布。当时包括墨西哥前总统维森特·福克斯在内的评论人士主张将大麻纳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0》。彼时加拿大正推行联邦合法化计划,墨西哥似乎紧随其后(如文所述,墨西哥将于2020年启动相关计划)。 根据《美墨加协定》,美国将被夹在两个已开始将大麻视为普通农产品进行管理的贸易伙伴之间;加之美国境内多个州已实现大麻合法化。鉴于美国联邦层面的大麻合法化已是"何时"而非"是否"的问题,该协定有望为三国大麻贸易搭建平台。具体实现路径主要有两种:
第一条途径很直接:大麻将通过一条崎岖的制药路径进入市场。 民主党成功削减了《美墨加协定》初稿中要求"生物制剂"享有十年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但据称新版协定的知识产权章节包含比《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更严格的专利商标保护(包括生物技术领域)。鉴于大麻专利已普遍存在,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开始批准大麻药物,该协定在某种程度上已为大麻产业铺平道路。
第二种途径需要一些实地工作,但最终会更全面。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类似,《美墨加协定》将设立一个自由贸易委员会(FTC),由各缔约国代表组成。这些代表将负责监督和执行《美墨加协定》。对于大麻产业而言,关键在于FTC可针对特定议题组建"工作组"。 工作组议题设置不设限制:代表们可自主开展任何相关议题的研究工作。
贸易议题往往先在区域贸易协定中敲定,大麻贸易很可能遵循这一路径。这些新规最终将在世界贸易组织或其他条约框架下提出。就《美墨加协定》而言,大麻贸易的初期重点在于确立原则或规则,以形成统一政策,构建北美大麻贸易市场。 鉴于美国同时也是《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CAFTA)缔约方,该条约可纳入此进程。
我们认为这一切都现实吗?绝对如此,而且可能以多种方式实现。 以俄勒冈州为例,支持大麻合法化的联邦参议员罗恩·怀登正是《美墨加协定》贸易委员会成员。太平洋西北地区在贸易政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在与加拿大的贸易往来中——因此所需的政治支持基础已然存在。俄勒冈州在大麻出口领域展现出思想领导力,州政府官员与怀登先生及其他联邦代表保持着良好协作。行业应在此处发力推进。
联邦贸易委员会的途径还需说服每个《美墨加协定》国家组建工作组。在美国,该协定的工作人员配置(与《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等类似条约相同)将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及国会贸易委员会完成。 预计墨西哥和加拿大将对建立大麻渠道表现出高度兴趣:在将大麻作为国家规模化商品方面,两国都将比美国领先一代。事实上,加拿大如今已是全球大麻出口的领导者。
虽然无人真正讨论大麻与《美墨加协定》的关系,但大麻很可能在该协定框架下进行贸易。这种贸易将同时发生在医药领域内外,正如当前大麻在美国国内的流通情形。
有关国际大麻贸易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