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或将禁止带香味的大麻电子烟

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构正在审议一项新法案(AB-1639),该法案若获通过,将对大麻电子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方式加以限制。AB-1639将修改加利福尼亚州针对烟草和大麻企业的法律(为便于本文讨论,我们将仅关注该法案中涉及大麻的部分),并实际上将禁止在“金州”的电子烟产品中添加几乎任何种类的调味剂。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在大麻电子烟产品中添加调味剂;而且正如各位读者所知,全美范围内正掀起一股强烈反对浪潮,旨在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调味电子烟产品。

AB-1639号法案将修改现行法律,禁止大麻企业销售“人工调味电子烟产品”,该术语被定义为“含有非源自大麻植物或其他天然植物来源、非由其合成而成的调味剂的大麻或大麻产品,且可用于以气溶胶或气化形式向人体输送大麻”。

换句话说,如果AB-1639法案获得通过,那么电子烟产品中唯一允许使用的调味添加剂将仅限于天然香料。为了万无一失,AB-1639法案还将禁止生产带香味的电子烟产品:

在生产可将大麻以气溶胶或气化形式输送给人的大麻产品时,不得使用非源自大麻植物或其他天然植物来源的调味剂。
在生产大麻产品或销售可将大麻以气溶胶或气化形式输送给人的大麻产品时,不得使用从烟草中提取或合成的香精。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在通过后不会立即生效,因为其中规定:“本条自增设本条的法案生效之日起90天后开始施行。”换言之,如果该法律获得通过,企业将有一段短暂的宽限期,用于清仓销售那些根据修订后的法律将不再获准销售的产品。

尽管设有短暂的宽限期,但很明显,如果AB-1639法案获得通过,任何生产调味电子烟产品的大麻企业都必须立即评估该法案的影响,以及其对已上市产品的影响。若未能做到这一点,可能会导致深远的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AB-1639 号法案已在立法程序中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很有可能最终成为法律。我们将持续向读者通报该法案的最新进展,敬请关注《Canna Law B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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