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肯色州通过了大麻持枪权法案。但该法案行不通。

上周,《大麻时刻》报道了阿肯色州一项新法律,该法律旨在保护医用大麻使用者持枪的权利。这是各州为规避联邦枪支管制法律而采取的一系列尝试中的最新举措,联邦法律禁止大麻使用者拥有或购买枪支。但这些尝试都不会奏效。

我曾就相关联邦法律撰写过大量文章(见下方博文链接)。阿肯色州正通过禁止州政府机构在决定隐蔽携带手枪资格时考虑大麻使用情况,来保护其医疗大麻使用者。此外,该州不会仅因某人持有医疗大麻使用资格就认定其为惯常管制药物使用者。 新法规同时禁止州卫生部门向州警察部门披露持有医疗大麻卡者的信息,用于隐蔽持枪许可审查。

法律远不止于此,但此刻这或许无关紧要。该法案注定失败,我们已有先例可循。正如我在此所述,密苏里州曾试图以类似方式保护大麻使用者持枪权,却以惨败告终。当该州法案通过时,联邦政府提起诉讼,轻松击溃了密苏里州的类似立法。 若这次枪支权利案例未能重演相同结局,我反而会大感意外。

此外,事实是这不会——也无法——改变联邦枪支执照(FFL)的要求。具体而言,FFL持有人必须要求购枪者填写ATF 4473表格,并针对以下问题作出"是"或"否"的回答:

您是否非法使用或沉迷于大麻、任何镇静剂、兴奋剂、麻醉药品或其他受管制物质?

警告:根据联邦法律,无论您所在州是否已将大麻合法化或非刑事化用于医疗或娱乐目的,使用或持有大麻仍属违法行为。

若持证枪械经销商向回答"是"者售枪,该经销商可能丧失执照,甚至面临联邦刑事责任。阿肯色州的守法经销商真会冒险吗?我对此表示怀疑。 请记住,密歇根州和明尼苏达州将大麻合法化时,联邦政府曾迅速提醒持证枪械经销商遵守这些规定。联邦政府不认可大麻合法化,更反对大麻使用者享有持枪权。

那么,以下是我的预测:

  1. 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或其他机构将在未来几周内向持证联邦枪械经销商(如密歇根州的情况)或公众(如明尼苏达州的情况)发布一份"提醒"备忘录。
  2. 联邦政府试图介入,可能采取法律诉讼手段,但
  3. 几年后,随着越来越多的法院(甚至可能包括美国最高法院)认定相关联邦法律违宪,上述争议将不复存在。(顺带一提,请参阅下文我关于为何认为相关联邦法律已被且将被判定违宪的论点——正如许多下级法院已作出的裁决。)

话虽如此,某项法律被认定违宪,并不意味着该法律目前已不存在于法律条文中,也不意味着联邦政府不会继续执行它。这种情况至今仍在发生,即使法院推翻了违宪法律,政府仍可能找到办法维持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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