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律禁止大麻使用者拥有或持有枪支。已有大量联邦法院案件可能认定这些禁令违宪,侵犯了大麻使用者的持枪权。但即使法院认定这些法律违宪,许多大麻使用者仍可能面临联邦政府的其他障碍和限制。
如果您对联邦法律的现状不太了解,并希望获得全面的说明,我建议您先阅读我之前关于该主题的任何一篇文章,这些文章列在下面。不过,本文的前两句话基本上概括了目前的状况。假设法院推翻了针对大麻使用者的联邦枪支管制法律。今天,我将探讨我认为联邦政府可能会采取的两种限制持枪权的方式。
在联邦背景调查表中作虚假陈述可能导致被起诉
首先,政府可以对在联邦限制措施生效期间购买枪支的大麻使用者提起诉讼。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要求购枪者填写ATF 4473表格,其中要求对以下问题作“是”或“否”的回答:
您是否非法使用或沉迷于大麻、任何镇静剂、兴奋剂、麻醉药品或其他受管制物质?
警告:根据联邦法律,无论您所在州是否已将大麻合法化或非刑事化用于医疗或娱乐用途,使用或持有大麻的行为仍属违法。
那些回答“不”但实际上使用大麻的人,可能构成重罪。据报道,此类起诉虽属罕见,但确实存在。 最近的两个显著例子是据称对亨特·拜登的调查,以及针对一名6岁学生母亲的指控——该学生据称开枪射击了其教师。即使联邦法院完全取消了对大麻使用者持枪权的限制,这也不会影响因在ATF 4473表格上作虚假陈述而面临联邦指控的可能性。
以往的大麻犯罪记录可能会限制持枪权
其次,因某些罪行被定罪的大麻使用者,即使法律发生变更,其《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的权利仍可能继续被剥夺。ATF 4473表格中的另一道问题(原文强调部分如下)问道: “您是否曾在任何法院(包括军事法庭)因重罪或任何其他可能导致法官判处您一年以上监禁的罪行而被定罪?即使您实际获得的刑期较短(包括缓刑)。”
根据这一规定,只要是任何性质的轻罪定罪,只要该罪行理论上可能导致一年以上监禁(即使实际上并未如此),就足以成为拒绝其购买枪支的理由。因此,如果某人因涉大麻犯罪被定罪,而该罪行理论上可能判处一年以上刑期(即使实际并未如此),其持枪权利仍可能被剥夺。即使联邦法院废除了涉大麻的禁令,这一规定也不一定会随之改变。
话虽如此,看来就连这项联邦限制也可能很快就会取消。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案件, Range诉美国司法部长案,裁定该法律在适用于原告的情况下无效。Range此前曾对一项非暴力州级轻罪认罪,该罪名本可能使他面临一年以上的监禁,但他最终仅被判处缓刑。 在被拒绝购买枪支后,他提起诉讼,经过初步审理,联邦上诉法院裁定该法律对他不适用。虽然这仅是在一个联邦巡回法院针对具体适用情况提出的质疑,但未来可能会导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更广泛的裁决。
大麻使用者未来的持枪权将何去何从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最高法院很有可能裁定联邦政府对大麻使用者拥有和持有枪支的限制违宪。 我还认为,法院判定针对某些非暴力犯罪的限制措施违宪的可能性也相当大。不过,这一切都尚需时日,且没有任何保证。即使某些限制被削减,只要联邦法律或执法没有发生重大变革——这种变革虽有可能发生,但鉴于当前的政治趋势,似乎不太可能——政府仍将拥有其他手段来限制大麻用户的持枪权利。
如果您想阅读我之前关于大麻使用者与枪支权利的文章,请参阅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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