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邦法律,大麻使用者不得拥有或持有枪支。即使在大麻合法化的州,医疗用途患者也不例外。这些枪支权利极可能被认定违宪。然而,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仍执意维持这些规定。
我曾就联邦法律剥夺大麻使用者持枪权的问题撰写过大量文章,相关旧文链接见下文。但核心在于现行联邦法律禁止大麻使用者拥有枪支。即便在大麻合法化的州,购枪者仍需填写ATF 4473表格,其中包含以下需作"是"或"否"回答的问题:
您是否非法使用或沉迷于大麻、任何镇静剂、兴奋剂、麻醉药品或其他受管制物质?
警告:根据联邦法律,无论您所在州是否已将大麻合法化或非刑事化用于医疗或娱乐用途,使用或持有大麻的行为仍属违法。
在应回答"是"的情况下回答"否"者,可能面临重罪指控(详见下文)。 回答"是"者必须被拒绝购买枪支——重申,即使在大麻合法化的州亦然。向此类人员售枪的联邦枪支执照(FFL)持有人将面临执照吊销风险,甚至可能被起诉——正如2020年密歇根州将娱乐用大麻合法化时,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向该州FFL持有人发出的警示。
然而自2020年以来,许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首先,202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 纽约州步枪与手枪协会诉布鲁恩案案,彻底改变了法院评估枪支权利限制所采用的测试标准。布鲁恩案之后,联邦法院各巡回区之间出现了分歧。由于我已就此问题撰写过长文,在此不再赘述。但我要说的是,我认为联邦政府对大麻使用者实施的枪支权利限制将被认定为违宪。
然而,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显然在强硬抵制。就在明尼苏达州将娱乐用大麻合法化后,ATF圣保罗外勤办公室立即发布新闻稿,委婉提醒明尼苏达州居民:大麻权利与枪支权利不可兼得。现行法律仍将维持这一立场。除非足够多的法院裁定这些限制违宪,否则ATF不会允许持联邦枪支执照者向大麻使用者售枪。联邦当局也将对持有枪支的大麻使用者提起诉讼。
另一个可能影响此议题的有趣进展值得提及。如前所述,在ATF 4473表格中作虚假陈述可能面临重罪指控。据报道,联邦政府正在调查拜登总统之子亨特·拜登,因其涉嫌在使用管制药物时对上述问题回答"否"。亨特·拜登的律师指出,若被起诉,亨特将依据《宪法第二修正案》对这些限制条款的合宪性提出质疑。 因此,尽管联邦司法系统已有大量待决诉讼正在推进,未来数月或数年内我们或许还将见证又一起备受瞩目的案件。
若您对更多关于大麻与持枪权的文章感兴趣,请查阅我下方的一些旧文。当然,敬请持续关注 Canna Law Blog 获取更多详情。






